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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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XX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X府办字201924号)和省民政厅“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

2、战略思维,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XX再铸造“工小美”新辉煌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可行的政策指引。(二)编制原则。1.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既要全面统筹XX民政各领域各方面,又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对未来五年的发展进行长远谋划,增强规划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也要提升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实施。3.坚持承上启下与发展创新相衔接。坚持继承与发展,处理好民政事业

3、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近几年民政事业发展的经验成果,切实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思路,并做好与民政“十三五”有关规划的衔接继承,体现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4.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民政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开展前期研究。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扎实开展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调研工作,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民政各项业务的战略目标、主要指标、重点改革、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等,打好理论基础,

4、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需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二)提出规划思路。高度凝炼民政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思路,准确表述民政事业“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思路、政策和举措等,提出拟纳入省、市规划纲要的重点指标、战略任务、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等,争取最大限度在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建议、思路及框架中予以充分体现。(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配合)(三)编制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市发改委会签印发。(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配合)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参照

5、市政府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 年 5 月-2020 年 8 月)1.提出纳入省和市规划的初步考虑。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认真谋划,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将希望纳入省和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经分管领导审阅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2.提出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最终考虑。根据民政厅部署和发改委的建议,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继续对希望纳入省和市

6、“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进行完善,经分管领导审阅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7 月底完成)3.起草规划基本思路。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组织力量起草本业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经分管领导审阅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 年8月底完成)(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1月)1.开展规划调研。结合本业务领域职责和实际情况,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等开展调研。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本业务领域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基本情况、本业务领域“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面临形势、总体要求、

7、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相关重要事项调研,并提出拟实施的重点建设工程。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将调研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经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报市发改委。(2020年9月底完成)2.开展建言献策和专家论证。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各项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建议,研究论证重大目标、重要内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10月底完成)3.起草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纲要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

8、月底)1.起草规划初稿。同步启动“十四五”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其中,局规划财务科牵头组织“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的起草工作(2020年11月底完成);各相关科室牵头组织“十四五”本业务领域专项规划初稿的起草工作。(2020年11月底完成)2.征求意见。在第二阶段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划建议,进一步加强纵横沟通衔接,召开座谈会,纵向征求民政系统意见和建议,横向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21年1月中旬前完成)3.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与国家、省民政事业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

9、1月底完成)(四)论证报批阶段(2021年2月-2021年6月底前)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专家组第二次会议,对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论证。(2021年3月底完成)各项规划经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与全省民政“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于2021年6月底前出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分管规划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规划财务科、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统筹

10、全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内外协调;局机关相关科室、相关局属单位是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二)加强沟通协调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对规划编制工作做出的部署及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规划编制情况,布置相关工作。要加强与省民政厅、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紧密协作。要听取基层民政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多方联动合力。(三)加强要素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项编制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同志,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要适时组织调研并对参与规划编制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体现战略意识和改革思维,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成立“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小组。成立XX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保证编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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