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复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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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复习教案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一、我国的国徽:四颗小五角星环绕一颗大的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齿轮和麦穗象征着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天安门则体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同时也是我们伟大祖国首都北京的象征。国徽;颜色上用正红色和金红色互为衬托对比,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吉寿喜庆的民族色彩和传统,既庄严又富丽。二、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1、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 、 (农民) 、 (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

2、,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三、什么是公民权利,我国人民享有哪些公民权利:1、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保障人民权利的,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是怎样的:1、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权利。五、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力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六

3、、法律保障有哪些: 1、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保护。2、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权利。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 。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社会进步的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保障。 七、人民与公民的区别,我国的宪法对公民是如何规定的:1、含义不同:a 人民是区别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b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范围不同:

4、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2共和国的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 ,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3、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八、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利5、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

5、自由 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九、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十、公民如何正确的行使权利:1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力是,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力,承担自己对他人应付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的享有自己的权力;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

6、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其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追求的权力也会落空;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力,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一、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的一些认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帮妈妈做饭) 、道德(拾金不昧) 、纪律

7、(放学扫卫生) 、法律(爱护公物财务)等各个方面。4、广义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a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b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的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35、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6、自觉地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

8、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二、我国(宪法)规定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保守国家秘密; 3、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 依法纳税等三、怎样认识道德义务的履行:1、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的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2、道德义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履行道德义务,每个人责无旁贷。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

9、义务。3、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四、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2、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3、我们要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意义:1、对法律所提倡鼓励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对法律要求做的,我们

10、(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作) 。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必须依照法律的要求去做,不能不作。3、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 ,会受到(法律制裁)六、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主要表现在:1、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许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2、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如劳动和受教育

11、。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一、 人格权的一些知识:4我们每一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与他人协调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 。(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连接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俱来。在我们的生命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二、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自由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三、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 (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因为对于每一个

12、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健康生命权不容他人侵犯。四、 (人生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1、人生自由权是人格权的一部分,公民的(人生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2、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人生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生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五、 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1、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 、 (刑法) 、 (民法通则)和(

13、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3、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未来, (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六、说说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那些特殊保护:1、我国法律禁止 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2、法律禁止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以漫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3、法律严惩非法使用童工这种行为,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损害未成

14、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七、我国法律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一般不低于 16 周岁。八、如何认识积极行使生命健康全权:1、我们拥有的生命健康权的一些认识: a 有权热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b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c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求法律的保护。2、行使生命健康权需要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a 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使自己处于安全的境地,免受他人的侵害; 5b 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全部的让与或抛弃; c 轻生和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于法不

15、合。3、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a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得侵害生命权),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不得侵害健康权);b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记住这样一句话: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 c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 ,做一个(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一、人格尊严权: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即每个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

16、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二、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辱,污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关于名誉的一些知识点:1、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客观的社会评价。人们常用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真诚或虚伪等词语对他人进行评价,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每个人一生都处在这种评价中。2、 (名誉权)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3、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以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4、继承中华民族崇尚名誉的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如是可杀不可辱等。5、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6、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力,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各国法律赋予了公民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面对不公正评价,我们有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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