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明溪县城关中心小学“四星学生”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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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明溪县城关中心小学“四星学生”评比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施素质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发现先进典型,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身边榜样,大力实施育人工程,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做好生”争当“校园之星”和争创“文明班级”活动,现拟定评比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个人德行为侧重点,深入挖掘、培养和宣传学生身边的模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化群体,激励全体学生共同进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提升

2、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活动宗旨:实施育人工程,开展“做好生”争当“校园之星”活动,是在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增强学生成功体验,使每位学生都能全面评价自己,发现、发掘自身的优势和闪光点,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为学生积极追求进步注入动力。三、领导小组组 长:王彩萍副组长:李 曦、陈秋兰、张建伟成 员:李小英、冯 婧、陈 红、罗艳珍及各班班主任四、评选类型:1.学生:单项:德育之星、智慧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综合:评选“四星”学生。2.集体:文明班级。五、评选对象和范围:全校学生(包含上坊、王桥)和学生班集体。六、评选标

3、准:(一)基本条件凡参加评选的学生须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二)具体条件1.德育之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勤俭节约,拾金不昧;举止文明,助人为乐;热情大方,虚心好学;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与人友善。2.智慧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得当,勤学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向上,熟练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有浓厚的阅读兴趣和一定的课外阅读量,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热爱科学,动脑动手能力强,积极参加科技小

4、制作、小发明和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3.体育之星: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积极参加大课间等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身心健康,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有一定的抗挫折能力,能处理好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能组织带领同学参与体育锻炼。4.艺术之星:在歌舞、器乐、书法、绘画、演讲、摄影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曾在各级各类才艺活动中获奖,并为校园文化生活做出积极贡献。5.四星学生:积极参加“做好生”争当“校园之星”活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民族精神、优良的道

5、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以上学期的成绩为主,并参照前一年的成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6.文明班级: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

6、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卫生;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并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七、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1.县级“校园之星”和“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表彰结果作为向上级推荐先进学生评选的基本依据。2.评选方式:班星:每月一评,班级每月末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照“星级标准”,评出班级之星,并在班级表彰。校星:每学期一评,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在各班级推荐明星的基础上,对照“星级标准”,评出校园之星,并在校

7、内张榜表彰。县星:每学年一评,每年“六一”前夕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星级标准”,评出县级之星和四星学生。 3.各班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让全体师生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开展自荐、推荐、评议、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发动全体同学参与到这一活动之中,形成人人争当校园之星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少年儿童在推荐校园之星的过程中得到启发、受到教育。学校通过校园网、LED走字屏、广播站、校报、专栏等载体,并通过国旗下讲话、表彰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校园之星的先进事迹,组织学生学习身边同学的先进事迹。4.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搞好评选、推荐工作。5.各班要将推荐上报的学生、集体名单上报至德育处。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若被取消名额,不予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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