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51551068 上传时间:2020-11-15 格式:PPT 页数:115 大小:5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15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15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15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15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方法律思想史-第4章-古典自然法学派详解ppt课件(1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篇 近代,背景资料,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邓巴战役中的克伦威尔军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查理一世被处死,法国大革命,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1792年8月10日巴黎群众进攻王宫,第四章 古典自然法学派,第一节 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生和发展,一、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尼德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在欧洲来说是最早的 尼德兰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以反对西班牙统治者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形式进行的(1566年爆发);尼德兰的革命是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不彻底的革命,是以资产阶级同贵族的妥协而告终的。1648年西班牙承认了荷兰的独立。 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不仅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且也促进了科学文化的繁荣。,二、英国资

2、产阶级革命,圈地运动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造成大批农民破产,农民同地主对抗,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对抗。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增加了。所有这些矛盾激化的结果,终于在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这次革命的大体过程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革命营垒内部出现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要求的政治派别。在这个时期也涌现出一批思想家,他们比较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自然法和民约法、政府的起源及解体、分权、法治等理论,对后来资产阶级法学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三、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在资产阶级内部存在两个政治派别:一派是保守派,也就是以汉密尔顿等人为代表的联邦主义派,他们代表大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园主的

3、利益。另一派是民主派,以杰斐逊、潘恩为代表,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和一般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美国独立战争前后的政治法律思想除体现在上述两派各自的代表人物的著作和演说中外,还体现在官方的文件、宣言,宪法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在这些宣言和各州的宪法中所反映和体现的政治法律思想主要有:天赋人权思想、社会契约思想、三权分立与权力制约平衡思想和法治思想等。,四、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1789年以前,法国仍然是一个封建专制国家,封建制生产关系占据着统治地位。 当时法国社会存在着三个等级,(僧侣和宫廷贵族;贵族和司法官吏;农民、手工业者。)存在着尖锐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阶级矛盾的激化,特别

4、是1788年发生的农业饥荒,促使1789年爆发了公开的革命。 这次大革命涌现出三个主要政治派别,即立宪派、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是沿着上升路线行进的。其最主要原因是人民群众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坚决彻底,同时,也由于革命前产生的启蒙思想为这次革命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第二节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西方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一、用理性主义来替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作辩护 二、一般都采用自然状态、天赋人权、自然法、契约论观点分析国家和法律的起源与目的 三、揭露封建制度的黑暗,提出建立理性王国的政治纲领 四、系统地提出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分权、人民主权等理论 五、多数思想家倾

5、向唯物论和无神论,第三节 荷兰格老秀斯和斯宾诺莎的法律思想,一、格劳修斯的法律思想 胡果格劳秀斯( 1583-1645)古典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世界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国际法鼻祖)。同时也是近代自然法理论的创始人之一。,(一)生平 胡果格老秀斯(1589-1645)荷兰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创始人,国际公法学的创始人,被誉为“国际法之父”。,(二)著作 战争与和平法、捕获法、海上自由论、荷兰法律导论,著作,战争与和平法、捕获法和论海上自由,在基于自然法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使他成为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而被世人誉为“国际法始祖”。其中,格劳秀斯的两大

6、贡献不能让人忘记:1、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阐述了国际法的概念;2、他提出了公海自由的经典理论。此外,他还是一个著名的神学家,基督教信仰的真理阐述了他的虔诚的宗教信仰思想。格劳秀斯还有大量有关政治学与神学的剧作流传于世。,(一)法律的概念和分类,法律所指示的,只不过是所谓正义而已,同时这个正义是消极的意义多于积极的意义,是强调法律规范的禁止性多于许可性,在格老秀斯看来,许可性的法律行为,只是“法律的沉默”。 其次,法律是与权力相互对应的概念 法律从总的方面分为自然法和意定法(意志法)两大类。其中,意定法包括神命法和人为法;而人为法又包括国际法、国内法和地域法;国内法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自

7、然法,格老秀斯是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的人。 1.自然法的概念 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它指示任何与我们的理性和社会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的行为;反之,就是道义上罪恶的行为。,2.自然法的特性 第一,自然法凌驾于人定法之上,是最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 第二,自然法是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3.自然法的内容 其一,不得触犯他人的财产 其二,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和由此产生的收益归还原主。 其三,应当赔偿由于自己的过错而引起的损失 其四,应当履行自己的诺言,执行和遵守契约 其五,违法犯罪应当受到处罚,(三)国际法,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相互交际的法律”,它是各国普遍接受

8、用以保持人类社会的法律,它的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 国际法存在的前提是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即主权者行为不受别人意志或法律支配的权力就是主权。,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侧重从战争的角度研究了国际法的相关问题 格老秀斯在国际法领域中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原则,对国家主权调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公海自由理论,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才是他的经典理论。在海上自由论一书中格劳秀斯抨击了葡萄牙对东印度洋群岛航线和贸易的垄断;他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时至今日,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已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

9、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对于世界人民的交往和经济的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了六个方面的自由,这也是源自于“公海自由”的精神,因为它规定这些自由对沿海国和内陆国一律适用。,一、航行自由; 二、飞越自由; 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须受关于大陆架条款规定的限制); 四、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须受大陆架条款规定的限制); 五、捕鱼自由(须受关于公海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条款规定限制); 六、科学研究自由,但需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的两部分规定。,二、 斯宾诺莎的法律思想,斯宾诺莎( 1632-1677):荷兰思想家,西方近代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

10、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著作 著作颇丰,代表作是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泛神论”,“斯宾诺莎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和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 罗素:西方哲学史 “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如果基督再生于十七世纪,他就是斯宾诺莎。” 黑格尔,(一)自然法与国家和法律的起源,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一书中,首先从批判地研究圣经入手来研究自然法和法律起源问题。 在市民社会和国家产生以前,人类曾经长期生存在自然状态下,受自然法的支配。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享有天然的自然权利,就必然进行争斗。

11、,人类之所以要建立国家和法律,完全是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要求。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制则是基于人性要求的必然结果。,(二)法律的定义、分类与法治原则,“法律是人给自己或别人为某一目的立下的一个方案。” 他首先把法律划分为自然法和成文法,前者反映“物理之必然”,后者以命令形式反映人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斯宾诺莎又将法律划分为神法和人法他的目的是为了论证人法的重要性 斯宾诺莎重视人法,坚决地主张服从法律。法律是人的理性的产物,也是节制人的欲望所必需的,服从法律是使人们过理性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三)天赋人权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第一位把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作为天赋人权进行论证的思想家 自

12、由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人们在订立契约的时候,向共同体转让的仅仅是自由行动的权利,而不是也不可能是转让自由思想和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1.政府力图控制思想言论自由会产生的坏处 (1)造成国家法律形同虚设。 (2)造成人们强烈反抗和政权不稳。 (3)造成阿谀和背信弃义。 (4)造成扼杀科学与艺术的严重后果。,2.政府保障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好处 (1)可以使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 (2)可以使政府免受攻击。 (3)可以避免党争,促使人民团结。,3.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相对性 斯宾诺莎论证了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保障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具有绝对性,同时,他也论证了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相对性,他明

13、确提出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有局限的,这就是,一个人尽管可以在自己理性指导下发表任何思想言论,甚至可以发表反对当局的言论,但是,他却不能采取行动对抗合法政府。,第四节 英国霍布斯和洛克的法律思想,一、霍布斯的法律思想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政治家、哲学家。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认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一)自然状态与自然权利,1.自然状态 霍布斯从人的本性、目的和动机出发来

14、描述自然状态,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但人在体力、智力、生理、教育和经验上是有差别的,所以每个人的欲望不可能一样,人们达到目的和希望也是平等的,人们的目的是“自我保存”。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就像狼与狼的关系,经常处于战争状态 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竞争存在;猜疑;荣誉。,2.自然权利(利维坦) 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 主要内容应是人的平等权利、自由权利和生命保存权利。,(二)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国家是基于契约产生的。 “权利的互相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契约所以有约束力,不是由于契约

15、本身,而是由于人们畏惧毁约后会产生的不利后果。 国家是在人们转让权利、订立契约的基础上产生的,目的是对外相互帮助抗御外敌,对内谋求和平。 取得主权,建立国家的方式有两种(P118),(三)君主主权和政体,1.君主主权 主权者权力是契约授予的,主权者不是订立契约的一方,不存在违反契约的问题,主权者不可被推翻。,主权者的权力无限(P118) 反对分权,主张集权,其主权论是君主专制主权论 2.政体 主张按照掌握统治权人数的多少来划分政体。,竭力推崇君主制,认为君主制有三点好处:(P118) 导致国家解体的原因,(四)法的概念及特点,1.法的概念 “法律,普遍说来都不是建议,而是命令,也不是任何一个人

16、对任何另外一个人的命令,而是专对原先有义务服从的人民发布的那种人的命令;至于国法则只是加上了发布命令的人的名称。”,2.法的特点 (1)法律是主权者制定的,主权者是唯一的立法者。(2)国家的主权者无论是个人还是会议,它发布命令、制定法律,但却不服从法律,甚至还可以废除法律。 (3)(4)(5)(6)(7)(8)P119 3.法的作用 首先是约束统治者。 其次,法律保障自由。,(五)自然法与民约法,1.自然法的含义 自然法讲的是一种义务,即决定或约束人们做还是不去做某种行为的义务。 2.自然法的基本内容 14条P119,3.自然法的特征 (1)自然法在人的内心范畴中具有约束力,但在人的行为中却不是永远有约束力。 (2)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 (3)自然法所要求的只是努力,努力履行这些自然法规则的人就是实现了正义。,4.自然法(习惯法)与民约法(制定法)的异同 原则、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平,为了人们的自我保全,都有同样的约束力,都是一种行为规则。 不同点在于:(1)来源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