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经济论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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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商品经济论文写 商品经济作为一个在范畴,它不仅仅指的是一种经济形态,商品经济还代表着我们人类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下面是学习啦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商品经济,欢迎大家阅读。 摘 要:北宋建立后,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与历代王朝不同,北宋一反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确立了国家与商贾共利分利的经济运行模式,采取重农不抑商的经济政策,商业市场活动增强,人们的 _观念也随之转变,商人地位提高,这些都促进了北宋商品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北宋;商业;政策;经济 北宋时期,经济仍然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坊市制度的打破,商业大都市的形成,草市、墟市的繁盛与经济型市镇的崛起,商业活动的活跃,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商

2、税比重的增大,都表明当时的商品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北宋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当时 _关系的变革、封建国家惠商政策的实行以及 _观念的转变和富商大贾社会地位的提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一、北宋政府政策与 _观念的转变,改善了经商的环境 1.北宋政府采取重农不抑商的方针 北宋 _自立国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商业发展的惠商、恤商,“一切弛放,任令通商”,使其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自由发展。其主要内容有:首先,严禁非法滞留和搜查商人。如宋太宗淳化四年“禁两京诸州挟持搜索,以求所算之物。”对于非法滞留和搜查商人的官吏,也有明文的处罚,如“留滞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3、,并且许可商人越级告发官员非法行为。其次,保护商人利益,严禁官吏对商贾横征暴敛。宋刑统?贼盗律中对于侵犯包括商人在内的私人财产的处罚规定相当严重,如“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匆论”;有敢于“烧人舍屋及积聚之物而盗者,计所烧减价,并赃以强盗论”;“恐吓取人财物者,准盗论,加一等”。再次,尽量减少过去为商业发展而设置的种种限制和障碍,如限制垄断,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另外,还制定了征商税则,打破了宋朝建立前各地为商品流通设置的种种障碍,扩大了商品在全国的流通范围。 2. _观念的转变 北宋政府采取的惠商、恤商政策,不仅促进了商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人经济观念的转变和重商

4、思想的形成。不能否认,重本抑末的经济观念自产生的那一天起,历朝历代反对者便不乏其人,但从本末观念演变的路程看,直到宋前,人们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农本末”的藩篱。在世人心目中,商贾所从事的商业仍是君子所鄙视的职业,商人仍作为“四民”之末而受到社会的歧视。然而时至北宋,伴随商业在 _结构中地位的增强,传统重本抑末的经济观念在宋人身上发生了动摇。宋人已经普遍意识到“行商坐贾,通货值财,四民之益也”,商业不再被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末业”,而视商业同农业一样,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司马光指出:“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

5、有余矣。” 二、市场活动的增强,促进了商业的繁荣 北宋市场规模的扩大体现在商业城市和市场数量的急剧增多,除了当时最著名的北宋都城汴梁,成都、建康、镇江及扬州等众多城市因商品经济的发达而成为名噪一时的著名商业城市。有学者统计,唐代10万户的城市仅11个,而北宋则多达40个。其中,汴京人口大致有170万左右,在当时世界上也是无与伦比的大城市。伴随宋代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率先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城市主要集中在北方的形势,开始逐步向南方发展并最终超越了北方。除了大都市商品交换异常活跃外,众多商业性集镇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及全国各角落,这些集镇多集中于海上贸易繁荣的沿海镇市或水陆交通枢纽的内陆商镇。除此之外,

6、甚至在农村也打破了往日的寂静,于频繁的货品交换中逐渐形成了“草市”或“墟市”。 总之,宋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大都市、商业集镇和草市等规模不一的各级市场类型,特别是南方商业城市获得飞速发展,首次突破以前大多集中在北方的情况,充分说明宋代市场规模较前大为扩大,商品交换活动随之日益频繁,深刻反映了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 三、商人地位的提高,扩大了经商群体 商人作为商品交换活动的主体,商人的社会地位情况如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观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商人因其从事领域的特殊性以及商业发展给传统自给自足的 _带来的威胁,北宋以前的 _都专门设立市籍,实施以“困商”和“辱商”为核心的抑商政策,

7、极尽可能摧抑商人的经济实力和贬低其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商人尽管富可敌国,但始终都缺少应有的社会政治地位,始终是抑的对象。这一状况在两宋以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改观。”这说明北宋商人的社会地位较前发生根本改观而获得巨大提高,这是对北宋商品经济繁荣兴盛的现实回应,也是表现北宋商品经济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宋商人获准入仕是最能代表其社会地位提高的本质表现。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官本位的传统社会中,政治地位是社会成员地位高低的最为关键因素。正因如此,北宋以前的历代 _才不遗余力从此处下手,严格禁止商人入仕,从而也就在根本上决定了商人地位的低下。发展至北宋,商人开始享有入仕资格,商人积极参政成为宋代政坛

8、上的新现象。政治地位的提高从根本上抬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 商人通过科举正途进入仕途。北宋科举“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所交不限士庶”。只要“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以至于“糊名考校中,诸行百户,何所不有”。这种唯才是举、不问出身,科举考试使宋代众多商人脱颖而出,踏入仕途。 综上所述,北宋时期,社会生产关系的转变,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北宋政府采取的惠商、恤商政策,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了商人的利益,创造了一个公平交易的社会环境,不仅对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人经济观念的转变和重商思想的形成。商人地位随之提高,打破了对商人服饰

9、的限制,使商人拥有了编户齐民的户籍,进而获得入仕资格商业不再被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末业”,而视商业同农业一样,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进而促进市场活动的增强,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丰富了商品种类。这些都是北宋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 摘 要经济发展是文化进步的源泉,而文化又是经济发展与演变的动力和基础。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作为全球化的经济形态,商品经济必然内蕴着一种深厚的文化因素,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特定文化体系的配合。全赢的利益观、契约思想与诚信原则、法制观念与正义精神、多元文化和开放意识,这些都构成了商品经济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文化动力和支撑。 关键词商品经济;文化

10、;文化基础 经济与文化向来是相生相荣的,经济发展是文化进步的源泉,而文化又是经济发展与演变的动力和基础。一种缺乏文化支撑的经济,其发展必然是畸形和无力的。弗朗奈瓦?佩鲁曾经说过:“经济体系总是沉浸于文化环境的汪洋大海之中。”1(P19)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每一次经济形态的演变都伴随着的相应更新。广义上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部分,我们这里所讲的商品经济的文化是狭义上的文化范畴,它是指与商品经济形态相适应的价值观念、道德范畴、伦理习俗、行为规范等观念文化。作为全球化的经济形态,商品经济必然也内蕴着一种深厚的文化因素,那么,是何种体系的文化基础促成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而且后来又支撑了商

11、品经济如此高效、有序的发展呢?商品经济究竟需要怎样的文化为基础? 一、“利利相生”的全赢利益观 人性假设是与任一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观念文化的核心,特定的人性假设是特定 _形态得以形成和维系的逻辑前提。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就把人类行为动机的自利原则纳入了的研究体系之中,即引出了“经济人”的假设,长期以来,这一假设便成为经济领域中实践运作和理论分析的基点。然而,随着人们的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发现,人类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人的本性远比“经济人”假设要复杂的多。阿?玛蒂亚?K?森在论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明确指出:“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只是人类许许多多动机中最为重要的动机,其他的如人性、公正、

12、慈爱和公共精神等品质也相当重要。”2(P41)现实社会中存在三种利益:自我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在商品经济时代,要弘扬“利人利己”的全赢利益观,即承认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主体,但追求个人利益要在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进行,以尽可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商品经济的有利之处就在于:它使得人们在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能最大限度地将自身潜力挖掘出来。的确,竞争是极其激烈和残酷的,但依靠你死我活的搏杀并不是取胜的唯一,并且,经济主体会在其经济性的指引下,越来越发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只有“利人”才能更好地“利己”,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欺行霸市、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等损人利己的

13、行为将导致恶性的市场竞争,两败俱伤自食苦果。现代商品经济中更注重“非零和博弈”,即达成共存共荣的合作互利关系,实现全赢的经济增长。人们都遵守“各有所让、各取所需、利己利他”的原则,形成大家都赢的利益“正和”关系,避免出现你亏我赢、你死我活的“零和”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商品经济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二、契约思想与诚信原则 契约源于拉丁语conbtractus,基本意思为交易,而契约思想指的是商品经济所派生的契约关系及其内在原则,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品格和思想。商品经济需要契约思想。在西方商品经济形态的萌芽、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契约思想传统曾作为重要的精神文化条件发挥作用。但契约是不完

14、善的,任何契约都不可能做到把所有情况都估计全面,这种不足就需要诚信的道德原则来加以弥补,这也是商品经济文化本质的主要表现之一。商品经济是以诚信为原则的经济,诚信原则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各行为主体之间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讲究信用。信用意味着秩序,无论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还是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诚信原则都是各主体和谐共处的道德准则。 人与人之间讲不讲信用,是决定商品经济能否存在的基础条件,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必须以交换者互相之间的身份认可和交换原则的共同认可为前提。一百多年前,我国历史上第一家专营异地汇兑和存、放款业务的票号山西平遥县的“日升票”票号,在没有公正、监督机关的情况下,它之

15、所以能取得全国各地商贾百姓长久信任的最重要原则就在于讲究商德、讲究诚信。因此,契约思想辅之以诚信原则,是商品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文化基础条件。 三、法制观念与正义精神 商品经济是法制经济,商品经济离不开至上的法制观念,没有法制保障的商品经济,根本不是真正的商品经济,既不会有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更不会有社会公正。因为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人们被各种各样的利益包围着,不时有诱惑袭来,抵御住外部诱惑、扼制人性中恶的冲动,仅仅依靠根植于心的道德信念支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使法与德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才能塑造稳定、有序的商品经济秩序。一个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是商品经济良性运行的有力保障,否则,市场就会严重变形,成为阴谋家的乐园、行善者的墓地。 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侵害他人利益时,抱着侥幸、投机、冒险的心理,行使一些违反规则的非法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自身利益无端受到侵害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违法行为一再得逞,甚至更加嚣张。近年来,我国虽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严重妨碍了经济高效、有序的运转,民众法律意识的淡化和执法的疲软,使法律惩恶扬善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权大于法的现象在我国某些地区和部门仍然非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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