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模式宣贯PPT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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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成都市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宣贯讲座,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胡江河,2,主要内容,一、宣贯背景 二、质量监督备案 三、质量行为的监督 四、实体质量的监督 五、实体质量检测的要求 六、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要求 七、常见问题的提示,3,一、宣贯背景,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5 月1 日起执行 。 3、关于贯彻的若干意见 2012年7 月16 日颁布,2012年8 月1 日起执行 。,4,二、质量监督备案,1、工

2、程质量监督,是指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执法行为。 2、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并向监督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按规定填写的成都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b、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备案文件;,5,c、建设或监理单位确定的见证取样人员名单和见证取样授权书 d、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工程)、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须提供非国家投资项目工

3、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 3、工程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领取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方案。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仔细阅读监督方案,了解质量监督的相关事项,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4、装饰工程、装饰钢结构、幕墙等子分部工程重新进行二次设计时,相关责任主体应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该子分部工程属于总分包关系的应办理分包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属总分包关系的不再办理质监备案手续。,6,三、质量行为的监督,1、质量行为监督方式:工程建设工程中,我站将结合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情况实施对各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

4、。质量行为监督采取抽查方式。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不良质量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记录扣分,按程序和权限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2、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详监督方案,重点强调: 1)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建设规模、结构体系、工程用途等重大设计变更重新报审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员的变更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重新报审、备案情况;,7,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不合格材料台账记录和退场情况;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规范图集归档、规章制度上墙、责任人

5、员在岗)。 3)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和日常巡视、平行检验监理情况;对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复查情况和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报告情况。 4)检测机构: 2012年8月1日以后签订的检测合同,应在市质协检测分会进行合同备案 ,并在分部和竣工验收前检测报告确认(目前为试行)。,8,四、实体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我站将结合各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对工程进行实体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检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对基坑(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隐蔽和工

6、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关键部位重点抽查及巡查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辅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等手段。 (一)、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二)、工程质量必须监督项目(必报必检) (三)、工程质量重点监督项目(必报巡检) (四)、工程质量巡查抽查项目(不报巡检),9,(一)、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重要使用功能; 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资料及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对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测。,10,(二)、工程质量必须监督项目,下

7、列为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或质量验收前按要求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到现场监督检查: 基坑(槽)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隐蔽 工程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或巡查需重新报站检查项目(含基坑、槽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验收后指定的其他需报验的检验批),11,基坑(槽)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隐蔽 1、在基坑(槽)或桩基、复合地基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时,建设(监理)单位应在其隐蔽或质量验收前2个工作日携带施工许可手续到我站进行质量量监督(或质量监督检查登记),我站将安排监督科监督小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进行监督交底,并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后续检验批是否

8、到场监督; 2、对于多种地基形式并存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在每种地基形式的第一检验批验收前通知我站到场监督检查; 3、对复杂地基,除第一检验批以外的部分,监督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要求建设(监理)单位在相关检验批地基隐蔽验收前报站监督抽查 。,12,4、全面了解受监工程的规模、类别和阶段监管状况后(超高超限审查、四新技术论证),我站将针对特殊性工程编制适用于受监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补充方案,确保有效监督。 5、地基基槽(坑)隐蔽、挖(钻)孔桩基底隐蔽; 参加人员: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地勘单位人员。 准备资料: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审图意见及设计回复;地勘报告,绝对高程(与地勘标高的关系)

9、;施工记录。 6、桩基础、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 参加人员: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地勘单位人员。 准备资料: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地基处理的二次审查和备案;地勘报告,检测报告;施工记录。 7、各责任主体按省站新表填写验收报告,监督人员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含对未监督检查的检验批的验收报告的审查)。,13,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告知单、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及验收组成员名单书面通知监督机构。 3、我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实施监督。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a、对工

10、程竣工验收条件和有关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查验; b、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14,c、对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d、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e、对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抽查。 4、发现有关建设质量责任主体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存在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5、参加人员: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地勘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15,(四)、工程质量重点监督项目,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进行基础、主体分部质量验收或分阶段隐蔽前应提

11、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站具体时间和部位,我站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安排监督抽查。书面通知为基础或主体分部验收申请表附具体时间和部位,可通过网络形式报送。我站在进行该项监督巡查时,除对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对责任主体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抽查内容: 质量行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地勘单位(主体可不参加)负责人是否履职到位;施工单位是否自检合格;监理单位是否检查评定合格;施工图纸是否合法有效,16,资料抽查:验收申报表是否如实填写,标准、同条件养护试件是否留置规范和评定合格;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是否执行;结构实体检测是否符合

12、要求;结构检验批评定是否符合要求;质保资料审查;检测不合格试件是否处理 实体抽查:外观质量是否有严重缺陷;实测尺寸偏差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回弹抽测是否符合要求;扫描抽测是否符合要求;二次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3、基础、主体监督检查验收中审查资料,未齐全部分后期检查中补审,各责任主体按省站新表填写验收报告(分阶段、同号多栋),监督人员对报告进行审核。,17,4、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构应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应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写明抽测有怀疑部位。 5、在分部验收监督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设计(勘察)单位技

13、术人员未在现场履行职责的,应给予口头告戒并要求重新组织分部验收;有两次未在场,应要求到站约谈,并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 6、未组织分部验收或组织分部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进行结构隐蔽的工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18,(四)、工程质量巡查抽查项目,1、下列关键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巡查监督项目,我站将按照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月报送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中形象进度和质量状况,根据其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安排质量巡查。 2、质量巡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监督机构可采取

14、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巡查时间、内容告知巡查工程的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应按要求收集资料和组织责任人参加,也可以不事先通知的方式随机抽取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巡查。,19,3、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及装饰阶段的巡查各不少于一次;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各阶段的巡查应不少于两次。安装工程对建筑装饰装修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监督人员可根据设备安装工程复杂程度安排各不小于一次巡查。 4、质量巡查项目建设(监理)不再登记,监督组应准确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月报、视频监控、主动汇报),做好第一检验批、样板段的指导和质量问题预控。 5、监督组在监督检查或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及使

15、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应责令改正;需要复查的,应向科室汇报,科室原则上安排科室领导带队到场复查;需再次复查,20,的,应向分管站领导汇报,由站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后带队到场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监督组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科室汇报,科室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日常监督巡查,由监督组根据本组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提前一天书面将监督计划报科室,由科室根据全科工程及人员情况统一安排后报管理科,由管理科公示工程安排。 6、除监督组的正常巡查外,科室一级的巡查及站一级巡查也将常态化进行。 7、 未能监督巡查的子分部工程,应填写验收报告。巡查中对已隐蔽(

16、或部分)的子分部工程,质量抽查确有怀疑时,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21,工程质量的巡查项目 1、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础工程打试桩 桩基础桩身完整性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 除第一检验批的验槽(验桩或复合地基验收) 基础钢筋工程隐蔽(劲性钢隐蔽检查) 地下室防水工程隐蔽 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工程隐蔽 2、主体结构工程 一层钢筋工程隐蔽 中间层钢筋隐蔽,22,顶层钢筋工程隐蔽 结构转换层钢筋隐蔽 钢结构(网架)、预应力结构和其他特殊结构形式工程隐蔽 非承重(填充墙)样板墙隐蔽 3、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设备安装 建筑幕墙结构隐蔽、装饰钢结构隐蔽 建筑节能工程中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第一检验批隐蔽 大型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吊顶和线路管道、重要设备隐蔽 装饰样板房检查 大型住宅小区竣工前检查,23,五、实体质量检测,(一)、砼工程结构实体检测的目的 (二)、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与实施 (三)、结构实体检验方法 (四)、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补充手段 (五)、钢筋扫描检测,24,(一)、砼工程结构实体检测的目的,新的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砼结构中的砼强度、除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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