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在线式桌面SEM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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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在线式桌面SEM采购项目招标编号:OITC-G200DY0095采购类型:货物类采 购 人: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2020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评标标准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在线式桌面SEM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sdf.lkj/sdf.lkjo- 招标在线频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00DY0

2、095项目名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在线式桌面SEM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5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采购内容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在线式桌面SEM1套是25025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2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1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

4、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sdf.lkj/sdf.lkjo- 招标在线频道方式:登录东方在线sdf.lkjo-注册并购买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

5、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1单元中天大厦602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1单元中天大厦602开标室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sdf.lkj/sdf.lkjo-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的“项目需求”,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

6、售价:每包人民币15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账 号:7699080353108183)投标人应在“东方在线“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在线”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例如:OITC-G200DY0095标书款、OITC-G200DY0095第1包投标保证金

7、;(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依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sdf.lkj/ 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创新城A1栋联系方式:林老师 0769-891367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1单元602室联系方式:0769-26627023、020-870015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明、林杨婷电话:0769-26627023、020-8700152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注

8、: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1. 总体说明1.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 适用范围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3. 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4. 定义1.4.1. 采购人:是指松山湖材料实验室。1.4.2. 用户单位:是指松山湖材料实验室。1

9、.4.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4.5.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1.4.6.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4.7.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1.4.8.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4.9.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

10、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4.10.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1.4.11. 交货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项目现场的期限。1.4.12.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1.4.13.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5. 应遵循的原则1.5.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1.5.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1.5.3. 利用法律手

11、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1.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6.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项目需求。1.6.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

12、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7.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1.8. 质疑与投诉1.8.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1.8.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3、逾期质疑无效。1.8.3. 供应商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与质疑时间。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1.8.4.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明确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8.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质疑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200号1单元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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