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50562148 上传时间:2020-11-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贵州省2012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2012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总方针,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线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推进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推进排污申报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环境监察机

2、构职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1、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一)国务院关于坚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重大机遇。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认真统一到意见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意见部署上来,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二)2012年是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周生贤部长在2012年全国环境保

3、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增强探索环保新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 组织实施现场执法工作(3)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中心,重点对涉及重金属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开展污染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企业或重点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重金属排放企业名单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接受公众监督。(4)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察。强化对工业园区、生态敏感区、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督,认真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监察系数,督办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

4、。建立监督性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工作机制。(5) 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认真调查、依法查处,按时报告进展情况。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怪牌督办。(6) 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建设之前快申报、建设过程勤检查、建成运行严监督,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7) 加强电解锰污染企业的环境整治。继续推进“锰三角”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并扩大整治范围,对我省污染源较为集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环境

5、专项整治。(8) 逐步规范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就爱强队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等的环境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拓展对重点生态领域、特定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地区秸秆禁烧、畜禽养殖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农业污染减排,探索农村环境监察的新模式。(9) 继续加强排污申报收费工作。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要继续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试点工作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公示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各市(州、地)环保部门要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10) 稳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根据工作安

6、排,按时完成新增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任务;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相关台账;积极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应用,在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排污收费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的作用。(11)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完善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相关文书,开展全省环境违法案件评查,继续就挨打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实施环保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制度;强化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交办和督办;强化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适时对案件进行和督察,及时依法移

7、送司法机关处理。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4、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12) 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机构及相关制度建设。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现场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对本辖区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深化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13)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保部将按照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协调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并启动第二阶段基层执法业务用房项目。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程。及时组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及复检,不断提高我省环境监察

8、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同时要加强执法装备管理和维护,巩固标准化建设达标成果。(14) 抓好人员培训与培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加大培训力度,以开展环境监察人员大比武、知识竞赛、业务交流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积极推进环境监察人员定期交流轮岗机制,拓宽环境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渠道。(15) 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要以“创先争优”和“向田洪光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环境监察系统“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强化环境监察系统行风建设。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认真梳理环境执法权

9、的廉政风险点,健全环境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16) 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政务信息网络,定期编发环境监察政务信息,提高环境监察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5、 运用综合手段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探索环境守法自律工作新机制(17)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主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配合公安、法院机构,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要充分利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和联动机制,追究环境违法违纪者的纪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要加强与银监、证监、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及时移送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借助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手段,放大执法效果。(18) 引导企业加强环境守法自律。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好对企业的守法咨询和服务,采取措施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能力与水平,引导企业持续改进自身环境行为,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指导、督促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持续加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培训力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