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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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主要内容: 预算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国家预算 预算管理的职权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预算的组织程序 决算 预决算的监督,3,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构成: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 1、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八届人在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 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 根本性法律以

2、及制定其他预算法律的基本依据。 在财政法规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财政活动的主要 内容是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并且财政工作的主要任 务是组织和实现权力机关批准的财政收支计划,因此,从此意义上来讲, 没有预算就没有财政。 2、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2日由国务院颁布),4,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主要包

3、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我国的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部积累;我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 国家预算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 1、公开性国家预算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应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2、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实的资料进行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 3、完整性一切财政收支均列在预算中,不得打埋伏、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 4、统一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所有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组成了统一的国家预算,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 5、年度性按法定预算年度

4、编制国家预算。,5,(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财力保证作用提供财力保证是国家预算最根本的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3反映监督作用通过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便于掌握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及时进行监督,并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 (三)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包括: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

5、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经批准可暂不设立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管理。,6,(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我国的国冢预算,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

6、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按照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政权结构可相应划分为各级次的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7,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

7、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从2000年开始我国进行了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作为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其内涵包括: 一是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中间环节,财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起点,即从基层单位开始预算的编制; 二是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传统做法,预算实现了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相关资金的部门; 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预算部门。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

8、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8,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明确划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职权,是保证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将各级预算各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必要措施。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职权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

9、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9,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

10、算的不适当的浃定和命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1)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 (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

11、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10,(二)各级政府的职权 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

1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11,(三)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职权主要包括: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

13、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3)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4)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12,(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各部门的预算职权包括: (1)编制

14、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各单位的预算职权主要包括: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3)安排预算支出; (4)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13,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中央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

15、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地方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收入;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对同一税种的收入,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者比例分享的收入。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包括: 1税收收入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0%以上。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国家依据其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收益。例如,依法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国有资产的有偿转让、出让收益等。 3专项收入如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等。专项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

16、用。 4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14,(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地方预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承担并列入地方预算的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的形式包括: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15,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部署。 1预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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