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50086272 上传时间:2020-11-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 有限公司设立 春去秋来时间转瞬即逝,又到了中级会计师的考试时间,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高的备考,下面由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有限公司设立”,持续关注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1、公司设立条件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1、股东之间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满30日未答复、不同意且不购买视为同意(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章程规定优先)。 提示:同等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

2、资比例)。 3、强制转让: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4、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五年盈利未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营业期届满继续存续的,股东反对可退出。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有限公司特殊类型 1.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出资:无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可分期。 3、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强制审计。 4、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1)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报本级政府批准。 2、董事、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代表由职工 _选举产生。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诉讼时效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民事行为 2020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题量减少 2020现阶段如何备考中级会计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