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地税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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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地税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规范全局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取及保管行为,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负责部门 全局所有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印油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或办公专用的非消耗性用品等。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各科所上报办公用量情况提出

2、采购计划,报主管副局长批准后,集中购置; 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科所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专门购买。 (二)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 (三)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采购实行双人双岗制。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各科所(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科所指定人负责填写办公用品请领单(一式两份),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特殊办公用品需

3、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鉴批后,由使用科所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一)一般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管理人员依据经各科所负责人签字后的办公用品请领单,直接发放各使用科室。 特殊办公用品的发放,需由使用科室办理有关领用手续后发放。 (二)每月25日前,各科所负责人将主管领导签字的办公用品请领单及电子版报办公室,每月5日前,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各科所办公用品请领单进行汇总报主管局长审批。 (三)办公室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采购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六、其他要求 (一)全局每一工作人员对使用办公用品的使用要注重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 (二)对计算器等较高档的办公用品使用须妥善保管,调离本局时应及时交回办公室。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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