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哀悼日的法律性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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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哀悼日的法律性质分析经济与法受贿时,A,B第一轮博弈的获利为(1,1),而下一轮博弈的获利将变成(11),因为在下一轮的博弈中,其他竞争者会加入,新加入的竞争者可能会采取行贿策略.而当采购决策人不愿受贿时,不论下一轮是否有新加入的竞争者,A,B都无法通过行贿行为改变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当A的产品性价比高于B时,B为了获得产品订单,不会和A达成不行贿的约定,即使达成约定也不会执行,因为不论采购决策人是否敢于受贿,B只有提出愿意行贿,才有可能获得(1,4)的结果,否则将肯定会丢失此订单而面对重复博弈中B选择行贿决策的可能性,如前述所证明,A也必须提出愿意行贿,才能保住正当利益综合以卜的分析,我们

2、得出的结论是:根据博弈论对纳什均衡的判断,当某当事人希望获得某种利益(如订单,官职,特权等)时,因不清楚其竞争对手的决策,所以最优的选择都是向影响其获得利益的关键人表示愿意行贿.因为假如影响其获得利益的关键人不愿意受贿,则表示行贿愿望的当事人没有损失,而假如影响其获得利益的关键人敢于受贿,则希望获得利益的当事人必须提出行贿以避免丢失获得利益的可能.对于贿赂犯罪的法律惩治,笔者有如下建议:1,加强对受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希望获得利益的潜在行贿者之所以能够行贿成功,就是由于受贿者的合作.如果受贿者慑于法律惩治的严重性,不敢收受贿赂,则希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者将无孔可入,而本应获取正当利益的潜在行贿

3、者也将不会做出行贿行为.2,进一步加大对举报有功的行贿者的宽大处理程度.行贿者行贿是为了从受贿者处获取利益,其行贿行为是行贿者弱势地位的体现.假如对检举受贿的行贿者做更加宽大的处理,行贿者在行受贿过程中会转变到强势地位,进而使潜在受贿者为不受牵制或不受勒索而不受贿.3,进一步完善决策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在招标采购,人事变动,投资融资等事务中,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并完善投诉制度,不为贿赂犯罪留下可利用的空间.本文不讨论对于行受贿的界定问题,而仅从行为人的行动决策的角度分析行贿者的动机,进而提出行贿行为的源头在受贿者的敢于受贿法律的执行形式是惩治犯罪,而最终目的是杜绝犯罪,因此笔者认为,

4、让法律规定向着杜绝贿赂犯罪的方向发展,不仅有利于现阶段的惩治贿赂行为,也有利于长期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参考文献:1,引用自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程宝库中国商业贿赂状况问卷调查统计与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43,引用自庄德水我国治理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其立法建议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求实,2007.34,赵秉志商业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与修改,人民检察2006.7(上)5,高勇,于德贤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必须严厉打击行贿犯罪,河北法学,第25卷第4期;6,参考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244页作者简介:蔡丽娜,女,(198

5、),广东汕头人,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全国哀悼日的法律性质分析董有梅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O9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上海200063摘要:全国哀悼目是当出现灾难性事件或重要人物逝世时,大多数国家可设立全国性的哀悼日来寄托哀思.在此期间内,通常国内所有的政府机构,驻外机构下半旗;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举行默哀仪式等.我国至今出现过七次全国哀悼日,本文通过对全国哀悼日的程度问题和实质问题的法律分析,得出全国哀悼日中在降半旗默哀和停止公共娱乐活动方面存在不妥,并对其进行反思.关键词:哀悼日,公共娱乐,明确,生命,人权1.全国哀悼日的概念分析(一)全国哀悼日的概念和起源全国哀悼日并不是一个法律

6、术语,全国哀悼日是当出现灾难性事件或重要人物逝世时,大多数国家可设立全国性的哀悼日来寄托哀思.在此期间内,通常国内所有的政府机构,驻外机构下半旗;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举行默哀仪式等.由此可见,全国哀悼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内政府及驻外机构下半旗;2,停止公共娱乐活动;3,举行默哀仪式.(二)世界上的全国哀悼曰哀悼日方式最初起源于英国,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在国际上,出现灾难性事件之后,大多数国家会以设立全国哀悼日的方式来寄托哀思,以表达对死难者的哀悼,彰显对生命的尊重.例如,美国在2001年9月11日发生恐怖袭击,布什总统宣布9月l4日为全国哀悼日.美国时间l4日中午l2时,全国的

7、教堂钟声齐鸣,一起为纽约和华盛顿遭恐怖分子袭击的罹难者哀悼.我国历史上共出现过七次全国哀悼日,分别为:1,1976年9月9日毛主席和1976年1月8日周总理逝世时,曾经设定过全国哀悼日.2,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去世,所有电视节目都停播了,电视里只有邓小平的一张大照片,哀乐低回.3,1999年5月l2日,为哀悼驻南联盟大使馆遭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遇难的三位烈士,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所在地和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华社澳门分社所在地,均下半旗志衷.4,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

8、川大地震(5?12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5,2010年4月2O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4?14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6,2010年8月15日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8?7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8月l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由此可见,我国的全国哀悼日的活动主要有两个发展

9、的趋势:1,哀悼的对象从逝世国家领导人扩展到在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同胞:2,哀悼的方式主要从降半旗扩展到鸣笛致哀在扩展到停止公共娱乐活动;3,从人民群众的自发哀悼扩展到行政主体监督哀悼.二,全国哀悼日的法律性质分析从全国哀悼日的内容来看,举行默哀仪式没有强制性因此不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但是降半旗以及停止公共娱乐活动都涉及到限制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因此,笔者认为全国哀悼日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一)全国哀悼目的程度问题分析1.通知的义务行政主体在做出行政行为时有通知的义务.设定哀悼日的公告最早的是政府的网站,而且公告本身没有注明发布的具体时间,只是在网页的公告编辑栏出现了一个日期.汶川的全国哀悼日是在2

10、008年5月18日发布的,要求在2008年5月l9日至21日全国哀悼:玉树的全国哀悼日在2010年4月2O日发布的,要求在2010年4月21日哀悼;舟曲的全国哀悼日是在2010年8月14日发布的,要求在2010年8月15日哀悼.这种仓促的通知方式已经给相对人的有效知晓造成了障碍,更不用说积极与相对人沟通,方便相对人知悉;在让公众能有效应对方面,更是让人措手不及.从这个角度说,政府设定哀悼日时没有充分履行它的通知义务.2,说明身份的义务行政行为另一个合法有效的要件就是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有义务表明自己的身份就设定哀悼日的主体而言,我们不得而知,没有落款,只有国务院公告五个字,这份设定哀悼日的公告中出

11、现了无签名,无落款,无发布时间的情况实在令人费解,在法律上也完全有可能引起诸如行为无效甚至不成立等极严重的后果.3,内容的明确性在这三次公告内容中,均出现的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就是一个非法律的概念,那么公共娱乐活动到底该如何定义?根据法理学的解释公共安全是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公共娱乐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娱乐了.但是,行政主体对公共娱乐的理解或者同相对人的理解不大相同.至今,我们仍然没有得到一个公共娱乐的确切定义,4,行为的依据与理由在目前的情况下,哀悼日显然还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根据行政主体的理解,哀悼日的活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伞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二)停It公共娱乐

12、活动.对于这两项活动的依据和理由,行政主体并没有在公告上说明其依据和理由.这不仅仅涉及到程序上的问题,而是在宴体上有没有依法行政的问题.(二)全国哀悼目的实体问题分析由于举行默哀仪式不具有强制件,因此本文将主要讨论降半旗和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中的实体问题.1,全国和各驻外机构降半旗志哀的法律依据.我国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旗法中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致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

13、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由此可见,国务院有权在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作出降半旗致哀的决定.但是,这种降半旗致哀的做法不是基于为了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玉树地震同胞的深切哀悼,首先,目的的合乎价值判断不能直接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否则,行政行为就超出了法律的授权,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其次,从现有法律上分析国务院是否有权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对玉树

14、地震同胞哀悼我们得出来的结论是没有权利.根据我国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的宪法之规定中,国务院的职权,在代表国家时,只有第九款的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围缔结条约和协定,这是圈务院唯可以代表豳家做的事情.综,困务院的降半旗致衷的决定,不是依据其日的为了表达商品与质2011年8月刊185经济与法全国各族人民对玉树地震同胞的深切哀悼,嘲是依据固旗法的规定在实施个行政行为2,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法律依据根据我们上文的分析所谓的公共娱乐活动包括(1)全国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停组织切娱乐活动;(2)全国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全国下一级文化系统的事业单位间国务院文化部是不同行政级别行政主体内部之间的俞令与服从关系,所以第项的命令不属于行政行为.对于第二项,命令的相对方是全国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当然包括企业组织,那么第项的命令就属于行政行为.文化娱乐场所停I一切娱乐活动,文化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就是其营业活动.对于这一行政行为的依据在哪罩,我们没有找到相关的立法例.其行为件质相当下令国人大常委会存1996年3月17日伞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停产停业.但是行政处罚法的目的是为了处罚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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