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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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政策依据涉及部门兑现层级备 注1我要申请减免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28号)税务、财政部门省、市、县级2我要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

2、所得税税前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28号)税务、财政部门省、市、县级3我要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税务部门省、市、县级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4我要申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

3、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28号)税务、财政部门省、市、县级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5我要申请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

4、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28号)税务、财政部门省、市、县级6我要申请缓缴个人所得税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税务部门省、市、县级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

5、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7我要申请减免电影放映服务收入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税务、财政部门市、县级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8我要申请延长电影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税务、财政部门市、县级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

6、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9我要申请免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税务、财政部门省、市、县级10我要申请免缴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人社部发20204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县级11我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

7、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社部发20204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县级12我要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人社部发20204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13我要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按湘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规定进行办理,截止期限为

8、2020年12月31日。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县级14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国办发202026号)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州确定。(湘人社规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市、县级15我要申请免除房屋租金 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

9、、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国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中央企业、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省、市、县级16我要申请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湘政发2020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税务部门县级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

10、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政策期限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截止日期为准。17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税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县级 仅限于已公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名单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政策期限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截止日期为准。18我要申请“银税互动”企业纳税信息推送 拓宽“银税互动”范围,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A级、B级、M级。(湘税发202037号)税务、银保监部门省、

11、市、县级19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湘政发20203号)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部门省、市、县级20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21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12、)、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22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

13、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湘人社规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23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 仅限于为防疫物资重点名单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业。24我要申请免费经营场地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

14、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 受理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创业实体;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25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湘政发20203号)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将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湘人社规202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县级26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平台就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湘政办发2020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县级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要求,将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和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两类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27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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