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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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培训 专题讲座专题讲座专题讲座专题讲座 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第一讲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于 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 过,由温家宝总理于2004年11月30日签 发,以国务院令第427号发布,自2005年 2月1日起施行。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于 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 过,由温家宝总理于2004年11月30日签 发,以国务院令第427号发布,自2005年 2月1日起施行。 处罚处分条例在法 律法规中所处的位置 : 处罚处分条例在法 律法规中所处的

2、位置 : 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 处罚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解读处罚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解读 全部内容共分全部内容共分全部内容共分全部内容共分35353535条。条。条。条。 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 违反财政支出管理类违反财政支出管理类 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类,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第一类,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第一类,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第一类,违反财政收入管理类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

3、行为(第三条) 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第四条)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第四条) 三、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第五 条) 三、违反国家有关上解和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第五 条) 四、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七条)四、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七条) 五、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五、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债务收 入。本处分条例只包括前二部分,不包括债 务收入。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债务收 入。本处分条例只包括前二部分,不包括债 务收入。 税收收入税

4、收收入税收收入税收收入:为财政主体收入。:为财政主体收入。 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 基金、罚款及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 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接受捐赠收入、 专项和其它收入等。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 基金、罚款及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 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接受捐赠收入、 专项和其它收入等。 涉及收入管理的行为主体范围有六类:涉及收入管理的行为主体范围有六类:涉及收入管理的行为主体范围有六类:涉及收入管理的行为主体范围有六类: (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单位可能有哪些?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单位可能有哪些?)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

5、 国税、地税机关国税、地税机关 海关海关 国库国库 承担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征收的部门和单位。承担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征收的部门和单位。 承担专项收入、其它收入征管工作的单位承担专项收入、其它收入征管工作的单位。 财政收入的执收单位:财政收入的执收单位:财政收入的执收单位:财政收入的执收单位: 本条例中指负责收取税收收入和非税 收入的单位。 本条例中指负责收取税收收入和非税 收入的单位。 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 承担预算管理任务的财政部门、预算 收入的执收部门以及发生预算资金收支活 动的其它部门和单位。 承担预算管理任务的财政部门、预算 收入的执收部门以及

6、发生预算资金收支活 动的其它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 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 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 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之一的,责令改正, 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 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该条例涉及财

7、政收入方面违法的共有六条,为第三、该条例涉及财政收入方面违法的共有六条,为第三、该条例涉及财政收入方面违法的共有六条,为第三、该条例涉及财政收入方面违法的共有六条,为第三、 四、五、七、十三、十六条。四、五、七、十三、十六条。四、五、七、十三、十六条。四、五、七、十三、十六条。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六个方面: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六个方面: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六个方面: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六个方面: 违反规定设立

8、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自行出台 文件进行收费,行政性收费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权审批设立。 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自行出台 文件进行收费,行政性收费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权审批设立。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 对象和期限;对象和期限;对象和期限;对象和期限; 预算法及行政性收费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必须按照规定的税率

9、、费率、标准,及范围,在规定 的期限内收取。 预算法及行政性收费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必须按照规定的税率、费率、标准,及范围,在规定 的期限内收取。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 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 者变换名称征收;者变换名称征收;者变换名称征收;者变换名称征收; 税收收入具有较高的稳定性,非税则变数 较大。

10、 税收收入具有较高的稳定性,非税则变数 较大。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延期缴纳税款 违规审批、越权减免 延期缴纳税款 违规审批、越权减免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设税收过渡户或其它存款户截留、挤占、挪用。 调整预算收支科目及国库收支账表。 设税收过渡户或其它存款户截留、挤占、挪用。 调整预算收支科目及国库收支账表。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

11、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 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 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 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 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12、他直接责 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 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之一的,责令 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 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 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 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违反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有以下六个方面:违反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有以下六个方面:违反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

13、行为有以下六个方面:违反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即对已征收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隐瞒不报、 不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已收的财政收入设立过渡 户或存入其他银行户,也不纳入会计报表进行核 算。 即对已征收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隐瞒不报、 不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已收的财政收入设立过渡 户或存入其他银行户,也不纳入会计报表进行核 算。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滞

14、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主要表现为税务部门和非税管理部门为了调剂 税款入库进度,设置过渡户、或挪用已收的税款等 行为。 主要表现为税务部门和非税管理部门为了调剂 税款入库进度,设置过渡户、或挪用已收的税款等 行为。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预算外资 金必须由本部门的财务部门集中管理,按规定向财 政或上级部门缴纳。 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预算外资 金必须由本部门的财务部门集中管理,按规定向财 政或上级部门缴纳。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

15、目(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 入库;入库;入库;入库; 财政收入混淆的主要形式有:中央预算收入混 入地方、地方混入中央、地方预算收入在省、市、 县之间混淆。 财政收入混淆的主要形式有:中央预算收入混 入地方、地方混入中央、地方预算收入在省、市、 县之间混淆。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1、越权审批办理退付国库和财政专户款手续; 2、不按规定

16、的申报、审批程序办理退库业务; 3、扩大退付范围的行为。 1、越权审批办理退付国库和财政专户款手续; 2、不按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办理退库业务; 3、扩大退付范围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 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第五条 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 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 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 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 节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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