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49436954 上传时间:2020-10-27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3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5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PZH013A084 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ZH013A084采购单位: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代理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6第四章 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23第五章 附 件29附件1 投标书30附件2 投标一览表31附件3 详细报价清单32附件4 货物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33附件5 项目实施及测试验收详细方案(格式自定)33附件6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34附

2、件7 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35附件8 投标人2011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一览表。36附件9 近三年内获奖情况一览表36附件10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37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9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0附件13-1 投标保证金41附件13-2保证金退还说明41附件14-1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42附件14-2 资格文件43附:评标文件4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资格

3、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事宜如下:一、项目编号:PZH013A084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第二次采购)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完工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预算价质保期交货期交货地点1称重设备详见项目技术要求1套450000元免费质保一年按照采购人进场之日起30天内将设备运输至项目建设工地,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检测结束工作并交付验收。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注:投标报价包含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专利、运输、安装调试、检定、验收、技术培训、一切技术和售后保修期服

4、务及提供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价被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项目性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对整台套设备包含各项设备内容的分项进行报价,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3、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生产商授权特约供应商;4、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5、具有成功完成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5、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的开出时间必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容必须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每天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

6、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14年2月10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2月10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三楼开标厅。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人:郑同志联系电话:0754-8898257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

7、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传真电话:0754-88789738电子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的货物、安装及服务等相关采购;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1.3.合格的投标人1.3.1.凡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满足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

8、地方法规。1.4. 定义1.4.1. “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4.2 “采购人/用户”系指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1.4.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1.4.4.“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1.4.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用户单位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4.6.甲方:系指采购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4.7.乙方:系

9、指中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4.8.“伴随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有关后期服务。1.4.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4.10.“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5.关于定标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固定的,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1.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1.投标人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6.2.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

10、有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说明,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1.6.3.所有进口货物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如货物产地在境外)、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要提供有关的正常报关证明(如货物产地在境外)和货物出厂合格证明。1.6.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范和安全要求。1.6.5.用户单位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7.关于投标人1.7.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7.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

11、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1.7.3.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承担所投项目能力和资格的有关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基本情况;(2)项目管理和售后服务情况;(3)投标人提出的各种优惠承诺(包括货物优惠条款、维护、培训、升级等);(4)本招标文件涉及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等相关文件。(5)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承担项目能力及资格的资料如:与货物生产厂家签订的设备保修合同或技术支持合同、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的质检证书、生产厂商供货确认函、近三年类似项目的验收报告等。1.8. 知识产权投标

12、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技术、工程、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参与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用户需求书(4)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5)附件(6)评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书面提交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其通知应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2.3. 招标

13、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3.2.考虑到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3.3.所公布的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等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确认。2.3.4.考虑到补充、修正通

14、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3.投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并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废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

15、制单位;对不用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4. 投标人须对招标货物整体进行报价,不得分拆报价。3.1.5.投标人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6.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材料、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设计、供货、运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