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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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 西 嘉 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嘉 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0-G1-300013-GXJH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0-G1-300013-GXJH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 2020 年 10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货物采

2、购需求.15 第四章:评标办法.19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 乐 县 沙 子 镇 中 心 卫 生 院 电 梯 及 安 装 工 程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桂 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gl.org./)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c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1-300013-GXJH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预算金

3、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2 台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 法资格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4、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5】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10 月23 日至截标时间前(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l.org./gxglzbw/.) 方式: 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

5、源交易中心(/gl.org./gxglzbw/.) 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gx.(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guili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gl.org./gxglzbw/.(桂林

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平乐县沙子镇 联系方式:马华凤 0773-7683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黄工 077378801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882157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3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7、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0-G1-300013-GXJH 2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和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2 本项目 不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5 采购预算金额及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投标报价超过所投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 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 投标报价超过所投项

8、目采购预算金额的, 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 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 6 17 投标保证金 无 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 肆 正本壹册,副本 肆 册,须完整提交。册,须完整提交。 8 18.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 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 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订)

9、。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9 18.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 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投标人的财务 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 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 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1 18.8 投标文件袋(盒

10、、箱) 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12 20.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广 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3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广西

1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 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开标。 14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评审专家 4 人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15 25.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6 32 信用查询 根据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 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

12、打印 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 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 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13、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2.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8 3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 提交, 由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9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

14、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应按规定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35.4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 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 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22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5、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 代理机构。 23 39 监督管理机构 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7882157 一、总则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中心卫生院电梯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0-G1-300013-GXJH 2. 适应范围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 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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