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务 承 诺 函-修订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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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财 务务 承承 诺诺 函函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以贵公司的名义施工济荷路四合同段一事, 就该项目 的财务工作,本公司谨此承诺: 1、遵守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贵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 制度; 2、与贵公司委派到项目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贵公司所委派人 员的监督管理权; 3、对工程中涉及到贵公司的所有财务凭证,谨慎保管,并在工 程竣工决算后,全部交贵公司保存。 4、 财务专用章一枚, 由天诚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和使用,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业主支付的开工预付款和工程计量款由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指定专人办理,天诚公司负责协调工作。 本公司做

2、出此承诺完全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承诺效力有效期 自承诺之日至工程结算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完成结束之日。 承诺人(公章)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承承 诺诺 函函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以贵公司的名义施工济荷路四合同段一事,本公司谨 此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履行与发包方签订的工 程施工合同,坚持安全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为贵公司在业内树立 更加良好的形象,争取为贵公司赢得荣誉; 2、此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与青岛路桥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无关,均由本公司承担; 3、因此工程给青岛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带来的行政、刑

3、事责 任,由本公司承担和赔偿。 4、所有用贵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等均保留原件及备份以 供审查。 本公司做出此承诺完全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承诺效力有效期 自承诺之日至工程结算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完成结束之日。 承诺人(公章)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承承 诺诺 函函 致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致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 为规范公司的动作, 防范经营中的风险, 加强项目人员的责任感, 本人作为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 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 的主要管理人员,特此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本项目部自负盈亏,

4、保证不因本项目部造成经营上的亏损。 3、项目部公章一律由公司统一管理(或由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 保管公章) ,项目部在正常经营中需使用公章的,由公司总经办同意 后予以办理,并应做好公章使用的登记工作。 4、项目部的财务工作由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的会计人员由公 司统一委派,项目部与甲方的所有资金结算均应通过银行进行,确需 采用现金收付的,应经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批准;项目部的所有收款 收据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 项目部不得自行对债务人出具收款收 据;对项目部经营期间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发包方支 付的工程款)的实现,均应通过公司财务部管理的帐户划转资金,即 由债务人将资金先付至公司财务部

5、管理的帐户, 再转移给项目部自行 管理的帐户。 5、除在承揽工程和工程承包方交往中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外,对 所有工程施工期间与材料供应商、 劳务供应商和其他可能增加项目部 负债的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均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6、本承诺函签署前后,项目部发生的所有债权由本人清收,对 不能清收的债权,本人不会因此向公司索取针对该债权的任何奖励。 7、本承诺函签署前后,项目部发生的所有负债由本人负责偿还, 对公司因为项目部的债务遭受的任何损失,皆由本人负责赔偿。公司 有权从项目部的债权中予以抵扣。 8、本人保证本项目部所施工的工程,在工程质量方面符合国家 规定、 行业管理和与发包人的合同, 在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的任何问题, 均由本人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9、本人保证在项目部经营期间不会爱到任何机关的行政处罚, 并负责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10、因项目部的劳动用工引起的纠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 人予以赔偿。 本承诺函的效力及于承诺前后。 所有在本承诺函上签字的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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