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

上传人:蜀歌 文档编号:148830945 上传时间:2020-10-23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22.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太平洋财产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 工程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适用于各类工程保险,包括扩展类、限制类和规范类三大类 别,共 223 个附加险条款,其中扩展类附加条款 20 个,限制类附加条款 44 个,规范类附 加条款 159 个。 附加险条款目录 规范类 附加险条款目录 规范类 1、试运营期保险责任特别约定 2、全额赔偿扩展条款 3、打桩条款 4、残渣清理费用特别条款 5、工程延期条款 6、实际使用责任扩展条款 7、及时检验特别条款 8、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9、自动升值条款 10、减轻损失费用条款 11、临时

2、设施特别条款 B 12、扩展承保因清拆所致的第三者责任 13、车辆/船舶装卸责任条款 14、扩展承保场地外样板房与售楼处条款 15、预先赔付条款 16、保单效力不丧失条款 17、工程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18、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19、损失通知条款 20、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21、清除土石方费用特别条款 22、保险金额及保费调整条款 23、设计及原材料工艺风险扩展条款 24、场外装配扩展条款 2 25、急救责任条款 26、现场保护特约条款 27、雪灾及冻害条款 28、赔偿标准特别约定 29、过失责任扩展条款 30、Expediting Expenses Clause 31、Preventive M

3、easures Clause (Limit: In Aggregate) 32、Fire & Explosion Liability Clause 3 附加险条款 附加险条款 规范类 1、试运营期保险责任特别约定 规范类 1、试运营期保险责任特别约定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工程在通车试运营期间,因本保险单承保风险 发生导致的损失。本约定试运营期保险责任与施工期(保险期)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条 款和附加条款及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责任一致。 试运营期保险期限:自施工期保险期限结束之日后 个月并自动顺延 个月(顺 延的 个月不包括冬季停工期)。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全额赔偿扩

4、展条款 2、全额赔偿扩展条款 被保险人在工程竣工后,将按最终的工程结算金额,依据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 款”计算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任何时间赔偿损失时应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受损部分 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打桩条款 3、打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对由于(1)地质原因、设计范围以外原因引起的桩基事故(2)非施 工方法错误、原材料缺陷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桩折断、报废等,保险人均同意负责赔偿。对 由于上述责任范围导致桩报废而在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超出保险标的的额外修复费用,保 险人同意负责赔偿。 此项费用的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为 。 本保险单所

5、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4、残渣清理费用特别条款 4、残渣清理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残渣堆积,这些残渣包括但 不限于土、石、泥浆、粉砂、山体滑坡、泥石流、水、雪、瓦砾、施工机具及设备等外来 物质。 本特别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工程延期条款 5、工程延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期限将自动扩展 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但被保险人须提前 30 天通知保险人。如果 天后还需要继续延期,将按照本保 险工期费率日比例加收延期期间的保险费。 4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6、实际使用责任扩展条款 6、实际使用责任扩展条款 为

6、满足公路建设需要,保险人同意在本保险单项下扩展承保被保险项目在冬季停工 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期间,因发生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项目的直接物质损 失以及由此引发的第三者责任,但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以下赔偿 限额。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 7、及时检验特别条款 7、及时检验特别条款 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在被保险人直接或者通过保险经纪公司以约定方式向保险人报案 后,保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或承诺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到达保险事故第一现场 进行查勘,或因事故现场抢险的需要,被保险人无需事先同保险人协商即可着手抢救、处 理、修理或恢复,保险人不得因此拒绝赔偿。但被保险人应

7、在事后向保险人递交一份事故 书面报告,并尽可能提供有关损失照片或影像资料或文字记载。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 变。 8、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8、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项下扩展承保工地内现有财产或被保险人所 有、照看、照管或控制的工地内财产由于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或损 坏。本保险单仅对在施工之前完好的并采取了必要保护措施的财产的损失或损坏负责赔 偿。如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保险财产 由于全部或部分倒塌造成的损失,而对既不会影响建筑稳固也不会对其使用者造成危险的 保险财产的表面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

8、偿。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 (一)根据工程性质和挖掘方法,本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二)在保险期限内采取必要的防损措施所支付的费用。 9、自动升值条款 9、自动升值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每一个连续的 12 个月内,本保险单项下的被保险财产的保险 金额允许按照 %的比例升值,某一时点的升值比例根据 % 乘以升值期间的天数占 12 个月的比例计算。 保险单生效后每 12 个月,被保险人应该通知保险人: 1)在即将来临的下一个 12 个月起始时的保险金额; 2)所需要的即将来临的下一个 12 个月期间内的升值比例。在被保险人未能通知的情 况下,本附加险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上述所列明的比例。 主

9、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5 10、减轻损失费用条款 10、减轻损失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减轻损失程 度、降低损失范围而采取的合理、必要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尚未受损部分的保护措 施等。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 ,而且该项费用须与减轻损失的措 施直接相关。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1、临时设施特别条款 B 11、临时设施特别条款 B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工地内的临时设施。本附加

10、险所指的临时设 施限于在建筑工地的下列财产: 1、临时工棚、脚手架、电线、管道、电话和其他通讯设施、照明和其他临时装置; 2、场地办公室、工人帐篷、仓库和其他临时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 3、木材、模板、承重模板、临时桥梁、临时停靠码头、盖板、围堰、钢盖板、大栏杆 及吊架杆、便道、临时铁轨、临时护墙、水路改道、取土坑和矸子山。 下列财产不属于临时设施: 1、施工设备如临时安装的机器和设备、或建筑用的机器、器械、工具及其部件; 2、飞机、船舶、火车、汽车及其他运输工具; 3、工程计划书、图表、文件、帐本、现金、票据或有价证券及其他类似项目; 4、催化剂、溶剂、冰冻剂、导热体、过滤器、润滑油及其他类似

11、物体、原料或燃料及 其他类似物。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2、扩展承保因清拆所致的第三者责任 12、扩展承保因清拆所致的第三者责任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为在工地清拆施工中造成第三者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3、车辆/船舶装卸责任条款 13、车辆/船舶装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或租用的车辆/船舶在进行 与被保险工程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

12、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 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6 14、扩展承保场地外样板房与售楼处条款 14、扩展承保场地外样板房与售楼处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位于施工场地之外的样板房与售楼处,每一 地址物质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 元;第三者责任部分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不超 过 元。但上述样板房与售楼处限于被保险地址所在城市内。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5、预先赔付条款 15、预先赔付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

13、如保险财产遭受保险单项下承保责任的损失,应被保险人的要 求和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应对已经确认的部分予以预付,无论其他部分的理算进度如 何。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6、保单效力不丧失条款 16、保单效力不丧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合同的效力不因被保险人不知道或无法控制其保险财产变更 致使风险增加而丧失,但被保险人一旦知道因此增加的风险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 险人的要求缴付增加的保险费。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7、工程交付使用部分扩展

14、条款 17、工程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主险承保工程标的中已经交付使用或业主已 经实际接受或占用的部分因为本保险单承保事故造成的损失。本附加险同时扩展承保已经 交付使用或业主已经实际接受或占用部分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而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本附加险在主险承保项目整体完工交付使用或签发完工验收证书 时自动终止。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8、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18、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所有组成共同被保险人的各方当事人在本保险单下的权益应被 认为如同各

15、方当事人拥有独立保险单下的权利一样,每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下的正当权 益不因其他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告知、遗漏、隐瞒或违反保险单条件等违法或过错行为 而受损害。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9、损失通知条款 19、损失通知条款 7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通知保险人发生或可能发生保险事故时, 被保险人的权利不 得因其非有意的延迟、错误、遗漏而受到损害。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0、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20、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于危岩、孤石、岩体裂隙、雨水侵润、挖掘 或爆破引起的局部山体滑坡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 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1、清除土石方费用特别条款 21、清除土石方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因发生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引起泥沙掩埋、 淤塞、腐蚀、塌方等事故而发生的下列费用: 1、未造成保险财产损失但会影响工程进度而产生的清除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