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总结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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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 分 数 学 - 1 - 提分数学七年级上知识清单 第一章 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一正数和负数 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 小的数 正数:比0 大的数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注意 : 字母a 可以表示任意数, 当a 表示正数时, -a 是负数 ; 当a 表示负数时, -a 是正数 ; 当a 表示0 时, -a 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 就不能 做出简单判断) 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 ,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

2、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3.0 表示的意义 0 表示“ 没有” ,如教室里有0 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0 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 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3、 理解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有限 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 正分数、负分)0pq, p( p q 为整数且 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 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 正数;不是有理数; 提 分 数 学 - 2 - (2)有理数的分类: 按正、负分类: 负分数 负整数 负有理数 零 正

4、分数 正整数 正有理数 有理数 按有理数的意义来分: 负分数 正分数 分数 负整数 零 正整数 整数 有理数 总结:正整数、0 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负整数、0 统称为非正整数 正有理数、0 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负有理数、0 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3)注意:有理数中,1、0、-1 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 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 0 和正整数;a0 a 是正数;a0 a 是负数; a0 a 是正数或0 a 是非负数;a 0 a 是负数或0 a 是非正数. 三数轴三数轴 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5、 注意注意 : 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 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 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 表示,0 用原点表示。 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 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两个负数比较

6、,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提 分 数 学 - 3 -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 可以表示什么数 a0 表示a 是正数;反之,a 是正数,则a0; a0 表示a 是负数;反之,a 是负数,则a0 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 时,-a=0, (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 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 “-”

7、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五绝对值 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 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 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8、。所以,a 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 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 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绝对值是0 的数是0.即:a=0 |a|=0; 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 0.绝对值可表示为:或 )0a (a )0a (0 )0a (a a ;即:|a|0;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0a (a )0a (a a 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 ;0a1 a a 0a1 a a 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 ,则x=a;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

9、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a|是重要的非负数, 即|a|0;注意:|a|b|=|ab|, b a b a 提 分 数 学 - 5 - 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 或a=-b; 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 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数总比右边的数小,或者右边的数总比左边 的数大 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

10、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 负数。 (3)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4)正数永远比0 大,负数永远比0 小; (5)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6)大数-小数 0,小数-大数 0. 5.绝对值的化简 当a0 时, |a|=a ; 当a0 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 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

11、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一个数与0 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 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 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 提 分 数 学 - 6 - 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 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

12、加0 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当b0 时,a+ba 当b0 时,a+ba 当b=0 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 的和” 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 减7 减6 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

13、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 原式=-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 =(-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 =-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6.6)+(-5.2)-(-3.8)+(-2.6)-(+4.8) 原式=(+6.6)+(-5.2)+(+3.8)+(-2.6)+(-4.8) (将减法

14、转换成加法) =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 =(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4-10+3.8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7.8-10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2.2 (得出结论) .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提 分 数 学 - 7 - -+-+- 5 3 2 1 4 3 5 2 2 1 8 7 原式=(-)+(-+)+(+-) 5 3 5 2 2 1 2 1 4 3 8 7 =-1+0- 8 1 =-1 8 1 .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15、(+0.125)-(-3)+(-3)-(-10)-(+1.25) 4 3 8 1 3 2 原式=(+)+(+3)+(-3)+(+10)+(-1) 8 1 4 3 8 1 3 2 4 1 =+3-3+10-1 8 1 4 3 8 1 3 2 4 1 =(3-1)+(-3)+10 4 3 4 1 8 1 8 1 3 2 =2-3+10 2 1 3 2 =-3+13 6 1 =10 6 1 .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3+10-12+4 5 1 11 6 22 1 15 7 原式=(-3+10-12+4)+(-+)+(-) 5 1 15 7 11 6 22 1 =-1+ 15 4 22 11 提 分 数 学 - 8 - =-1+ 30 8 30 15 =- 30 7 .分组结合 2-3-4+5+6-7-8+9+66-67-68+69 原式=(2-3-4+5)+(6-7-8+9)+(66-67-68+69) =0 .先拆项后结合 (1+3+5+7+99)-(2+4+6+8+100)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 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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