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务公司实施方案-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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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成立劳务公司实施方案 一、成立劳务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核名 (确定公司名字) 验资 (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 签字 (客 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 务登记证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 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成立劳务公司注册登记要求。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核查公司名称, 填写企业 (字号)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详见附件 1) 。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 统称投资人) 指定的代

2、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领取) ;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领 取) (详见附件 2) ;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 (4)申请冠以“中国”、 “中华”、 “国家”、 “全国”、 “国际”字词的,提交国 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公司住所。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 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 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 出租方为宾馆、

3、饭店的,提交宾 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2)租赁住所的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将印花税票贴 于租房合同复印件的首页,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租赁道路两侧房产的,参照关于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两侧新开商业铺面管理工作的通知的 实施意见 (详见附件 3) 。 3.法定代表人。 (1)人选待定。 (2)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4)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 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

4、)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详见附件 4。 4.注册资本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 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 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劳务分包资质标准规定: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 30 万 元以上。二级资质标准 : 企业注册资本金 10 万元以上。建议简化流程的 要求,建议注册资本金设置为 30 万元。 (3)因公司设立劳务公司的主要目的是规避法律和用工风险,建议 外包公司与劳务分包公司最好不具有隶属关系。 建议除公司持股外, 适当 设立 2-3 个自然人股东,形成公司占股 70%,其他自然人股东占

5、股 30%的 股东会。股东会作为最高管理机构对劳务分包公司进行管理。 (4)建议劳务分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适当参股。 (5)个人参股有一定风险,可由公司全额投资,其他公司与自然人 股东签订内部协议, 即无论劳务分包公司赚钱或者亏本, 多有责权利均由 - 3 - 公司承担。 (6)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按要求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详见附件 5。 (8)填写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详见附件 6。 (9)可根据需要设置一人有限公司。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按照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详见附件 7

6、。最多 可申请木工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石制作分包企业、 油漆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模板 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钣金作业分包、架线作 业分包等十三个工种。 7.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 的股东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 8。 8.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 (1)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4 人。 (2)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 2 人。 (3)设经理 1 人。 (4) 董事、 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依据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 提交股东会决

7、议、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 加盖公章)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详见附件 9。 9.可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 - 4 -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相关规定, 可考虑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 10.公章、私章。 (1)公章备案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请在复印件上签名及留联系 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请在复印件上签名及留联系电 话;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

8、名留电话) ; (如果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的, 则需要股东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份,股东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请签名留电话,请在两份复印件上 盖股东公司的公章,并在刻章申请上签名,盖股东公司公章)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刻章申请) ,请把要刻制的印章内容写上, 印章数量一定要大写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写上,然后公司法人、 股东签名; 开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私章不需备案,但公司章程中必须要盖。 (二)办理验资报告。 1.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3.凭名

9、称核准通知书、 股东身份证、 人名章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帐户, 缴存注册资本。 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 应依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 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 缴存投资款可 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 - 5 - 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 “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另需注意全体股东的货币 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且全体股东的首 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 术) 出资, 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10、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 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资本 投入额。并需要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 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 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盖章 的营业执照; 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账情况。 5.等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取得报告后, 准备其他资料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办理工商登 记 。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企业

1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 4.单位公章; 5.如果相关证照上没有登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还需提交任命 文件复印件; 6.其他未列明材料。 - 6 - 办事地点在与注册登记单位相对应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税务登记申请表 ;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 3.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核准执业登记 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

12、身份 的合法证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办事地点在与注册登记单位相对应的地税局。原因参照国税发 【2008】120 号文件,详见附件 10。 (五)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1. 办理基本账户 (1)提交有关开户证明。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等行政、事业 单位,必须向银行提交拨款的财政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全 民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 必须向银行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 军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必须向银行提 交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证明 ; 个体工商户,必须向银行提

13、交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 城镇承包单位和农村承包户、专业户,必须向银行 提交承包协议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述证明文件经银行审查同意后, 由银行发给开户申请书。 (2)填写申请书。按照要求填明:申请开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 级别; 上级主管部门;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地址、电话;资金来源和 - 7 - 运用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等。并由单位盖章后交给银行审查。 (3)填写印鉴卡片。印鉴卡应盖有开户单位公章及财务主管或会计 经办人员名章。印鉴卡片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付款的法律依据。 因此,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应校对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如 果付款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印鉴卡片上

14、的印鉴不符时, 银行就不能办理付 款,以保障开户单位的存款安全。企业单位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要 求更换印鉴时, 应重填印鉴卡片, 并由开户银行注销原卡片上预留的印鉴, 另外启用新的印鉴。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财务公章)的名称,必须与 帐户名称相一致。 (4)银行编发帐号即为帐户代号。开户单位的帐号。它是由银行根 据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资金性质,指定使用相应的科目,并加上企业单 位的顺序号组成。 2.办理纳税账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15、。 ) (4)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6)原开设基本帐户银行的基本帐户管理卡。 (7)原开设基本帐户的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六)办理税种核定。 1.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后的两周内,必须 到所属税务所办理税种核定, 接受纳税辅导, 并在完成税种登记的次月按 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 8 - 罚款。 3.经税务机关催报后仍不办理纳税申报的纳

16、税人,将被认定为非正常 户,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 发票购用印制簿和发票的使用。 4.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自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到税务机 关办理纳税申报的,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起缴清所欠的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清理以前的发票和其他票证, 依法进行处罚, 经规定程序审批后恢复其正 常的税收征管程序。 5.对连续 3 个月以上零报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其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经评估发现问题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七)办理纳税人认定。 1.书面申请报告 1 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1 份(非经营者 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 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8.银行存款证明(即注资凭证)复印件 1 份; 9.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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