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学科研岗人员聘期考核及退出细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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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进教学科研岗人员聘期考核及退出细则 新进教学科研岗人员聘期考核及退出细则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新进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建立新进教学科研岗人员聘期考核及退出制度。一、考核原则 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缓聘的依据,新进教学科研岗人员聘期考核遵循“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全面考核、突出绩效”的原则。二、适用对象 2017 年 1 月 1 日后进校受聘我校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以下简称“新进教师”)。三、考核方式 对新进教师的考核由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组成。聘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 5月及 11 月进行。四、考核程序 (一)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新进

2、教师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及个人小结,由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二)聘期考核 1.个人申请。参加考核人员在聘期届满前三个月,填写考核表并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考核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初审和评议。所在单位(部门)对个人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后,所在单位(部门)学术委员会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评价,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联席会提出考核初步意见。3.审定。二级单位(部门)向人事处提交考核初步意见,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结果复核,报学校审定考核结果。五、考核指标(同时具备) (一)师德 聘期内未出现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的行为,师德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教学和科研 助教制度执行良好

3、考核合格;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且达到 AA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文件中规定的教师岗位基本要求、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聘期内未发生过重大教学事故。应围绕本学科发展目标,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表现出良好的科学研究发展潜力。具体要求按照新进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科研任务书的约定。 (三)参加专业发展培训 聘期内,须参加 AA 市教委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学校和学院讲座和教师教学沙龙等活动,及各类专业发展培训。六、考核等级确定及使用 (一)试用期结果为合格、不合格;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试用期和聘期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要求为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不视同聘期考核合格。(二)试用期结束,对

4、存在弄虚作假、工作能力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新进教师,可解除聘用合同。(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完成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3.聘期内出现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5.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合同终止,不再续聘。七、其他 (一)期刊、项目等级、科研成果以科研处认定为准。教学项目等级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二)在连续两个聘期结束,进校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新进教师应达到学校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方可予以续聘,其他新进教师应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方可予以续聘。(三)对聘期考核结果存有异议者,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向校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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