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生信息化平台标准规范体系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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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卫生信息化平台标准规范体系白皮书目 录第一节、项目概述31.1 政策背景3第二节、标准规范体系建设52.1 建设目标52.2 标准规范建设原则62.3 总体建设要求62.4 应用规范72.5 信息基础设施规范102.6 管理规范102.7 安全规范112.8 本期标准规范制定要求112.9 标准规范体系管理132.10 遵循和参考的标准与规范142.11 标准规范的制定162.12 动态标准管理系统22第一节、 项目概述1.1 政策背景卫生信息化工作是医改整体工作的重要一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

2、009-2011)的通知中,都把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八大支撑之一,要求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信息化工作。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2010年2月11日由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

3、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十二五”期间是全面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时期。卫生信息化(含中医药,下同)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开展工作、服务民众、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条件。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对于方便群众就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为配合新医改形势下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计生委相续发布了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成果,为卫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计生体系的融入,过去的五项业务将增加计划生育这一新业务变成六项业务,两大基础数据库要增加全

5、国人口数据资源库变成三大基础数据库,也就是说,目前,国家卫生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从“35212”变成“46312”,新的规划具体如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州)市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六项业务中的深入应用;建设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国人口数据资源库三个基础数据库;建设一个医疗卫生信息专用网络;逐步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标准体系。第二节、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一、 数据类标准数据类标准是在充分的业务分析、业务与应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分类

6、方法、信息建模方法(HL7 RIM)、信息编码方法以及数据标准化方法进行制定的,用于保障数据一致性、数据共享性和可交换性的一组数据集。同时还包括用于指导医疗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设计的规范。二、 业务类标准技术类标准是一组指导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开发的规范标准。技术标准规范包括:数据交换技术标准与接口规范、业务系统功能规范、软件开发与编码规范、平台网络接入规范、网络管理规范等。在本项目中,最重要是提出用于指导整个项目的数据交换、数据采集接口规范,这不仅仅是平台本身使用,更重要的是指导与平台相连接的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实施,从而保证整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并通过动

7、态标准管理系统对标准进行管理,功能包括标准的自动识别、动态交互以及数据质量监管。2.1 建设目标标准化建设,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基本前提。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数据规范、业务功能规范、应用规范、管理规范、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等部分。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要求通过标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消除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集中整合辖区范围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信息资源,并在此基础上,统一构建面向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采集、整合共享,全面提升区域内卫生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2.2 标准规范建设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标准规范建设原则是:1、有国家(

8、行业)标准的,遵循国家(行业)标准;2、即将形成国家(行业)标准的,争取在标准基本成熟时,将该标准率先引入试用;3、有(行业)标准的,遵循(行业)标准;4、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等效采用或约束使用国际标准; 5、无参照标准的,可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由项目组制定并提出经省厅与项目组讨论后确定;6、在编写卫生信息交换标准时,需特别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变化;7、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2.3 总体建设要求总体标准主要用以明确系统建设的技术参考模型,其意义在于保证系统的当前建设和以后的建设具有一致性、开放性和稳定性。内容包括总体框架、术语标准、中文信息处理标准和其他综合性标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个

9、长期的过程,新的业务模块将需要被集成到整个系统中,如何保证系统的建设保持在一个可控范围内,系统的技术参考模型将为此提供体系结构上的保证。只有当系统技术参考模型建立在一个开放的技术体系上,才能够使新的系统方便地集成到原有系统整体架构中,并且保持与整个系统的一致性。一个合理的、可行的技术参考模型必须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这是整个信息系统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充分地考虑现有内外部系统的实际情况,并考虑系统以后继续建设和扩展的需要,作为系统各个信息组成部分建设的依据,可以维持本系统信息整合核心框架的一致性,保证系统的整体运行效果和应用目标。2.4 应用规范应用规范包含:数据类标准、服务

10、类标准、系统功能规范、业务流程与工作制度规范、数据采集与交换规范。数据类标准数据类标准确定了信息系统中有关数据的业务规范。数据涵盖的范围包括:数据元目录、代码目录、分类目录和数据类资源目录。数据元目录确定了信息系统中涉及的所有数据指标的定义;代码目录确定了信息系统中数据项所采用的代码标准;信息分类目录确定了信息系统中对信息的基本分类方案;数据类资源目录确定了信息系统中各类业务实体的数据结构。服务类标准服务类标准包括基本的服务类资源目录标准和复杂的服务类资源标准。复杂的服务类资源标准是由若干其他基本的服务类资源复合而成,具有流程的特点,因此在标准中也成为流程类资源目录标准。服务类资源目录规范了电

11、子政务平台中各类可用服务的相关信息,明确服务的提供部门、服务的使用条件等基本信息,形成一个面向业务人员服务的黄页。流程类资源目录标准规范了信息系统各种业务操作流程的过程定义、明确了流程的提供者、流程的使用情况、涉及的其他服务类资源等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系统功能规范,即在信息系统建设中需严格遵守的基本依据和基本要求,是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制定系统功能规范的目的在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系统建设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浪费,推动和指导信息化建设。系统功能规范将在国家现有的各业务领域功能规范的基础上进行本地化的使用。目

12、前国家现有的功能规范标准包括:l 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l 卫生部-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指南l 卫生部-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解决方案l 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l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l 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l 国家传染病和死亡网络直报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相关技术指导方案l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l 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技术指南l 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l 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方案(2011-2015)业务流程与工作制度规范要求业务流程与工作

13、制度原则要求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方便市民;有利于卫生行为的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业务流程与工作制度方法要求包括: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简化工作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手段;合理修订规章制度。数据采集与交换规范要求采集数据:各业务系统中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它们的描述、定义、编码、数据结构、字段类型、数据长度,保证采集数据的有效性与完整性,对采集数据进行逻辑性检测,保证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有效。采集方法应坚持多数源、多途径的方式,包括人工的、自动的固态存储的方式。分析数据:通过本业务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所采集的数据的分析、处理、计算、挖掘与整理,得出有用信息,为各种目的所应用。保证分析数据的

14、准确可靠性,要对数据分析、处理和表达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经常怀的评价与验证,不断提高分析数据的质量。上报数据:通过采集的原始数据或者分析出来的中间数据,形成需求与其他业务系统交换的数据,特别是向上级部门上报的数据。2.5 信息基础设施规范信息基础设施是支撑整合信息化系统运行的基础性的硬件设施,一般包括系统运行所在的网络平台,系统软件所采用的服务器,系统对数据存储所使用的存储设备及数据库,支撑上层应用的各种中间件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基础性的功能决定了它们在整个信息化项目中的地位,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的任何风险可能都会对整个项目的成功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慎重。信息基础设施相关

15、的标准化主要的目的是为基础设施在选择时提供规范的约束和指导。对于在本项目中已经确定的技术路线在基础设施部分必须彻底贯彻执行。2.6 管理规范管理规范确定了应用系统在建设、运营阶段的各种要求、制度等。管理标准涉及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例如:软件工程过程标准、验收与监理标准、系统测试与评估体系标准等。2.7 安全规范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包括物理安全规范、系统安全规范、网络安全规范、应用安全规范和安全管理标准。2.8 本期标准规范制定要求2.8.1 数据标准代码要求对各类代码进行标准化,由于目前各级医院、科室、部分医务人员、药品/医用材料、诊断、诊疗科目、检验检查项目的相关代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码等都不一致,本次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和制定适合河北本地的代码。针对代码类的数据标准,包括机构代码、科室代码、医务人员代码、药品/医用材料代码、诊断代码、诊疗科目代码、检验检查项目代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码等。数据元、数据集根据国家目前所指定的数据集与数据元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以及相应的统计指标。其中医疗服务可包括诊疗业务运营数据、临床诊疗文档数据和医保费用明细。数据集数据元类的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层面已阶段性的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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