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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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金融服务贸易,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种类及世贸组织成员金融服务贸易承诺,重点熟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框架及主要发达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法规。 教学难点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框架及主要发达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法规。,1,第一节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概述,一 、世贸组织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界定 金融服包括下列类型: 保险及其相关服务、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及其他。 保险及其相关服务主要有:(一)直接保险(包括健康保险、寿险、事故保险) (二)非寿险 (三)再保险和转分保。(四) 保险辅助服务: 保险中介,如经纪和代理。,2,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

2、评估和理赔服务; 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1.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偿还基金。 2.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3.财务租赁。4.所有支付和货币转移服务,包括信用卡、赊账卡、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 5.担保和承诺。,3,6.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外汇,衍生产品,汇率和利率工具,可转让证券,其他可转让票据和金融资产,包括金银条块。7.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包括承销和募集代理,并提供与该发行有关的服务。 8.货币经纪。9.资产管理, 10.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服务, 11.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

3、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4,二、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框架,第一,服务贸易总协定本身。 第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 第三,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 第四,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 第五,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议定书。 第六,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议定书。最重要的是第五议定书,并于1999年3月19日起生效。,5,在众多的服务门类中,金融服务贸易是最重要的部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对这个议题的争论最为激烈。由于在乌拉圭回合行将结束之际,各成员国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还达不成一致意见,在金融服务领域占据优势的发达国家对此并不满意,他们希望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由于分歧太

4、大,几乎不能达成令人满意的协议。为了给WTO成立后继续谈判留下话题,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下特意拟定了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和关于金融服务的决议 。,6,金融服务自由化多边协定的谈判之所以进程缓慢,其主要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不愿意对开放其金融服务领域作出过多承诺,因此,美国曾于1995年退出谈判,认为亚洲一些新兴国家向外国金融机构开放得还不够,但最近的一轮谈判,有关各方都作出了让步,最终使得协议能够达成。,7,于1997年12月12日,70个国家签署了以56份金融开放承诺为基础的全球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Agreement on Financial Services)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议定书

5、),于1999年3月19日生效。“第五议定书”本身很简短,仅规定了生效时间等程序性事项,协议要求放宽或取消外资参与本地金融机构的股权限制,放宽对商业存在(分支机构、子公司、代理、代表处等形式)的限制,以及对扩展现有业务的限制。,8,金融服务协议有关各方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达成了协议: 第一, 废除东道国对外国金融机构在其境内建立分支机构的权利所施加的任何限制(如根据外国金融机构的国籍决定是否允许其建立分支机构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如下: (1) 泰国废除外国银行只能建立一家分支机构的限制; (2) 埃及第一次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其境内开设分支机构;,9,(3) 澳大利亚政府同意外国金融机构收购本

6、国的银行和证券公司; (4) 印度根据“理性和非歧视原则”,允许外国银行在印度开设12个分支机构; (5) 南韩、菲律宾和印尼外国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的条件和手续将更加简便; (6) 加拿大允许外国银行直接开设分行,而不必先开设办事处。 第二, 提高外国公司对国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例如:,10,(1) 泰国以前外国机构只能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现在可以达到100%; (2) 印尼允许外国机构100%持有非银行机构的股份。 第三, 允许本国居民利用本国内外国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业务。 (1) 波兰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更多地方推出更多的金融产品; (2) 日本延长外国银行的自动柜员机

7、每天的营业时间; (3) 巴西扩大外国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和其他服务。,11,金融服务协议的意义:,1997年7月以来,东南亚地区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但这些国家金融服务开放的信心并未发生动摇,体现了全球金融服务自由化的意义。全球金融服务协议的达成被认为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件。全球95%以上的金融服务贸易将在这个协议的调整范围内,涉及18万亿美元的证券资产、38万亿美元的国内银行贷款、2.2万亿美元的保险金。除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外,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个协议的意义同样深远。使金融服务贸易依照多边贸易规则进行,将有助于建立一个具有预见性的和透明性的贸易环境。,12,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得到

8、了世界贸易组织、欧盟委员会、欧洲保险委员会等各方的积极肯定。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将对中国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目前金融监管能力还不强,而金融服务领域的开放又已经提上了日程,如何适应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提高金融监管能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同时,金融服务领域的开放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如何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保护我国的民族金融利益,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3,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金融服务贸易国际化必然要求实现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而金融服务业在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金融服务业又是现代国民经济的核心,金融

9、服务涉及到一国经济的各个方面,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放经常涉及到一国的经济安全、主权等敏感性问题;金融服务业固有的风险又大。所以,各国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不同程度地设置了许多贸易壁垒,阻碍着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14,(一)基本内容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分为两类: 市场准入壁垒或和业务经营限制。 市场准入壁垒: 一般市场准入壁垒或贸易壁垒分为全球性和选择性两种。 对境外金融服务商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法律形式禁止其他国家的任何形式金融机构的介入。,15,2.通过政策和许可证方式禁止境外金融机构的介入。 3.除设立代表处外,通过法律形式禁止外资金融机构的介入。 4.除

10、设立代表处外,通过现行的各种行政管理措施来限制外国金融机构的介入。 5.以法律形式禁止任何外国银行通过分支机构介入本地市场。 6.禁止外国银行购买本地银行的股权。 7.对外国银行获得本地银行的股权有一定数量的限制。,16,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经营限制 1.市场服务范围的限制。市场服务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服务对象及服务形式,不仅有地理性范围,也有行业性范围及业务内容或应如何提供服务的规定,直接控制市场准入。 2.资产增长及规模的限制。资产增长及规模的限制主要指限制外资银行在本地市场上业务绝对量或市场份额,通常规定一个上限。,17,3.融资限制。东道国政府除了在资产的规模及其增长附加限制外,它们还对

11、外资金融机构的负债经营储蓄业务,或要求他们只能接受特定类型的存款,或要求它们只能接受特定的顾客服务,它们不能接收政府及公共机构的存款。 4.损差措施。除了对金融服务的主要因素加以限制之外,东道国政府还可以用其他方式限制外国企金融机构的竞争。如电信网、电力供应、交通和邮政服务等都可以附加限制影响经营。,18,利差损 简而言之,就是因央行颁布的利率水平的波动给保险公司(主要是寿险公司,投资型险种)带来的损失。 若干年前,银行存款利率很高,而当时保险公司卖的投资型险种的保底回报率也相应很高。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央行多次下调利率,以至于很快达到了一个较低的水平。由于当时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有很严厉的

12、限制,仅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所以,利率的调低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迅速减少。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按照保底回报率支付给客户的钱超出了其资产投资收益,其经营情况迅速恶化。这个损失,就是利差损。,19,(二)形成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原因 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中,限制贸易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控制境外金融服务商在境内设立机构;二是在给予了“商业存在”类市场准入权之后,通过对其经营业务的限制,实现自己的控制目标。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就是通过这样的形式加以实施,一直导致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扭曲。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在任何国家都受到广泛的重视。,20,一是因为它是国民经济的敏感部门,与国家的政治稳定有

13、密切的关系;二是因为它又与国民经济建设息息相关。因此,在这样的敏感性部门里,国际间服务贸易存在种种壁垒,就不足为奇了。政治稳定目标往往是构成该行业贸易扭曲的根本原因。 境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介入本地金融市场,参与本地金融服务竞争,往往通过“国民待遇”条款要求和本地金融服务机构有相同的竞争条件。,21,对于两国间签有互惠协定的国家,金融服务商可以要求更优惠的待遇参与金融服务“产品”的提供。基于这样的现实,各国对金融服务都实施高度保护。 对于金融服务业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他们则以保护幼稚产业为借口,主张不能开放自己金融服务业,以经济发展和货币稳定为理由,主张不能完全建立自由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从

14、而对本国的金融服务业加以严格的保护与管制。,22,发达国家则以金融服务业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的严格保护为由,其金融服务机构纷纷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资助(补贴),以开拓市场;在政治、贸易政策上与外国进行谈判,以求打开外国市场;在制定本国政策时,也应对金融服务市场加以保护,以求在谈判中获得对等的利益。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和现实,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存在广泛的贸易壁垒。,23,第二节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虽然许多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自1990年以来增长趋势趋缓。但是最近20-25年间许多国家的金融服务业的从业人数及行业附加价值皆有明显的增长,显示出金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

15、亚洲金融危机的出现,在某些国家银行及证券公司的资产及营业收入都有负面的影响;在保险方面,许多国家的保费收入占GDP的百分比一直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在这几年间,许多非欧洲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成员的增长较为缓慢。,24,对目前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分析,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服务部门的组织形式在发生变化 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部门持续进行合并及重组。,25,美国银行重组,随着金融危机的日渐深重,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2008年9月21日晚宣布,批准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至今幸存的最后两大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提出的转为银行控股公司(即商业银行)的请求。路透社评论说,这一举措意味华尔

16、街传统的投资银行模式宣告终结。至此,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格局被彻底打破,美国金融机构正面临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重组。,26,根据美联储的决定,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以后将混业经营,一方面它们可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吸收存款,另一方面还可以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永久享受从美联储获得紧急贷款的权利。这两大融资条件,将有效帮助它们渡过目前的难关。这一转变无疑使华尔街的“世纪变局”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此前,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公司已宣布破产,第三大和第五大投行美林公司和贝尔斯登公司分别被美国银行和摩根大通银行收购。,27,2009年美国银行倒闭总数达140家,远高于2008年的26家,鉴于这些银行的规模有限,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也相对有限。目前,在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的“问题银行”清单上,仍有约500家银行。历史经验显示,上了这一清单的银行约有13%最终会倒闭。 从宏观角度分析,美国中小银行倒闭风潮是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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