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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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就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答问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丁加快发展现代农 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着力构 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贯彻落实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印发了关丁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 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本刊记者的提问。问:为什么要制定意见?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适应了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要 求。但是,随着工业化、城

2、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 生产经营形式、市场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革,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日益严峻,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分散 农户较之丁企业、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日益弱化。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自主地探索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 方式,促进了农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 长期以来,财政部门也高 度关注这一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 展的政策措施,为农民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 地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势头日益强劲,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合作水平日益提升, 正逐渐

3、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是,与 广大农民的意愿和期盼相比,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相比,与推进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要求相比,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正处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 要充分认识新 时期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就是 扶持农业和农民的理念,将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 制创新的有力抓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发挥市场机制 调节作用,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 不断加 大对农民合作组织扶持力度。问:近年

4、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主要有哪些政策措施?答:近年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大专项投入。2007年以来,累计投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资金 31.5(乙元, 其中2012年安排8.5乙元,年均增长33.6%。二是鼓励项目扶持。201洗会同有关 部门印发了关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c同时,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部分支农项目中明确提出 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三是实行税收优惠。2008年下发了关丁农民专业合作 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专门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完善制 度配套。2007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

5、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了合作社 会计工作,保护了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要遵循什么原则?答:下一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要坚持 6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维护农民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二是坚持自愿民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 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不能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三是坚持市场调节。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进一 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四是坚持因地制

6、宜。实行中央指导、地方选项,因地制宜围绕地方农业农村 发展实际和优势特色产业状况,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五是坚持整合统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平台,整合和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 的相关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 负其责、各记其功。六是坚持绩效导向。围绕发展目标,加强绩效管理,突出支持管理运作规范、 项目实施效果好、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民合作组织,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答: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为核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主线,以推动支农项目对接农民合作组织 为手段,不断提

7、高农民合作组织的规模化、实体化、规范化水平,做到 扶持一个组织、壮大一项产业、增强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 ”。力争到 十二五”时期 末,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 民主管理好的农民合作组织,实现农民参与农民合作组织的比例明显提高、 农民 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明显改善、参与农户收 入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重点是什么?答:一是要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农民合作组织对接。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 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财政部门将从农业补贴、

8、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 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等六个方面对农民合作组织予 以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更多地开展联系和合作,推广完善 农户+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多种有效经营方式。二是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农民合作组织。 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组织形成的资 产和由农民合作组织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农民合作组织依法占有和使 用,并平均量化到农民合作组织成员账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管理。 对 丁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由第三方建设的项目,如果项目形成的资产与农民生产生 活密切相关,项目区内有规范、成熟的农民合作组织,经验收合格后,有条件的 可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农民

9、合作组织。 该部分资产视同国家补助资产,并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核算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各地要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支农项 目资产运营和管护机制,明晰产权和受益对象,确定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 资金来源。财政支农项目资产移交给农民合作组织后, 对经营性资产,农民合作 组织应从收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建立管护基金, 用丁资产的管护和折旧。对丁农 村纯公益性资产,可以采取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组织管护基金各拿一点、财政适当补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产管护资金。建立奖励机制,将农民合作组织资产管护 情况与评选表彰、项目支持等挂钩,对资产管护好的农民合作组织予以适当奖励。四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扶持力度。

10、要逐年增加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 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能力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和 规范管理,增强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资金安排要向种粮农民合作组织倾斜。结合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 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优先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符合条 件的农民合作组织,以及生产国家和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合作组织。问:下一步如何保障意见落实到位?答:意见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加快 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将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 展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建立健全沟通

11、协调机制。各地财政部门要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 制,形成分工负责、优势互补、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农民合作组织自我 发展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服务。 稳步开展绩效评价工 作,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投入机制。 引导完善农民 合作组织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保障农户在承担支农项目中的利益。 三是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赋予农民合作组织项目主体地位的同时, 要明确扶持条件、 要求和标准。规范项目评审、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金

12、拨付等行为,积极探索 项目审批权限逐步下放到县。严格执行相关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监理 和财务会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财 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相关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作用,让乡镇财政参与项目申报的审核。项目立项后, 及时将项目信息抄送、告知乡镇财政,委托乡镇财政对辖区内的项目建设、实施、 竣工验收等情况开展巡查。五是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加强对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 织发展的总结、统计和分析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支持农民合 作组织发展成效。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

13、 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余围。合同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定义、符号、缩略语4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

14、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

15、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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