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外投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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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1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4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4 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15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 保监发200698 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改善资产配置状况,提高投资管理效益,促进保险业 与银行业战略合作,经国务院批准,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商业银行股权(以下简称银行股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投资范围和投资原则 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

2、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 的股权 未上市银行 的股权。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应当遵循审慎原则,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严格选择 投资对象,慎重确定投资方式,合理安排投资额度,妥善配置各类资金,确保投资符合公司 战略,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被保险人权益。 二、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分为一般投资和重大投资。 投资总额低于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 资本 5的为一般投资,5以上的为重大投资。 保险机构可以有效运用公司资本金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 10 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负

3、债期限 10 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中 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投资银行股权, 并根据不同资金性质, 确定投资股权归属和收益分 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托投资银行股权。 三、投资比例和核算基数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规定:一般投资和参股类重大投资余额的合 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 3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规定:一般投资和参股类重大投资余额的合 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 3;一般投资单一银行股权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 末总资产的 1 一般投资单一银行股权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 末总资产的 1。 其他重大投资的余额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重大投资运

4、用公司资本金的余额, 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实收资本扣除累计亏损的 40。 重大投资运用公司资本金的余额, 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实收资本扣除累计亏损的 40。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运用实收资本投资银行股权,必须扣除投资其他法人的资本, 且投资银行股权的资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险资金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运用实收资本投资银行股权,必须扣除投资其他法人的资本, 且投资银行股权的资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险资金。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的长期责任准 备金等保险资金,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类保险产品的资金。 保险机构采取融资方式投资银行股权,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保险机构投资

5、银行股权的长期责任准 备金等保险资金,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类保险产品的资金。 保险机构采取融资方式投资银行股权,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四、投资资格和基本要求 保险机构进行一般投资,必须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快速处 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偿付能力达到规定要求,保 费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实现盈利,保险资产实行独立托管,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还必须具有确定的公司发展战略、主 营业务规划和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 能够准确评估拟投银行的绩效和风险。 投资银行

6、股权在 5-10之间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200 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 总资产不低于 1000 亿元 投资银行股权在 5-10之间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200 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 总资产不低于 1000 亿元;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 产不低于 300 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1500 亿元。 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 产不低于 300 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1500 亿元。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 般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 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 般不超过两

7、家商业银行。 五、选择条件和主要指标 保险机构进行一般投资, 拟投银行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投资分红规定, 严格的贷 款审查和五级分类管理制度, 经营稳健, 诚实守信, 最近三年业务增长较快, 盈利能力较强, 财务状况良好,信息公开透明,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该银行上 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 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 4,呆坏账拨备比率不低于 70,拨备前 资产利润率达到 1,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2,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达到 1.2,不良贷款 率不超过 5, 该银行上 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 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 4,呆坏账拨备比率不低于 70,拨备前 资产利润率达到 1,净资产

8、收益率达到 12,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达到 1.2,不良贷款 率不超过 5,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最近评级在 A 级以上,或者国际信用评 级机构最近评级在 BBB 级以上。 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投资银行股权在 5至 10之间的, 拟投银行必须具有丰富的客户、网络等经济资源,较好的业务品牌,清晰确定的经营计划, 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能与保险机构互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承诺保险机构取得决策或者 监督机构的席位; 投资银行股权在 5至 10之间的, 拟投银行必须具有丰富的客户、网络等经济资源,较好的业务品牌,清晰确定的经营计划

9、, 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能与保险机构互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承诺保险机构取得决策或者 监督机构的席位;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拟投银行总资产不低于 500 亿元,呆坏账 拨备比率不低于 50,不良贷款率在 10以下,并有切实可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和风险补偿 方案,承诺保险机构取得一个以上决策或者监督机构的席位。 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拟投银行总资产不低于 500 亿元,呆坏账 拨备比率不低于 50,不良贷款率在 10以下,并有切实可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和风险补偿 方案,承诺保险机构取得一个以上决策或者监督机构的席位。 六、报备程序和审批事项 保险机构进行一般投资应当事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报备材

10、料包括投资可行性研究报 告、本机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状况、投资决策程序、资金托管机制、拟投银行基本 情况和投资协议等(见附件) 。 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 投资银行股权在 5至 10之间的, 申 请材料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还包括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估报 告。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应当按规定分别提交预审和审批材料(见附件) ,预审材 料包括拟投银行基本情况和投资方案等, 审批材料除符合一般投资报备材料要求外, 还包括 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团队、投资协议、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中 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资银行股权在 5

11、至 10之间的, 中国保监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 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函。投资银行股权在 10以上的,预审材料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初审, 保险机构应在获得初审意见函之日起 12 个月内, 完成有关事项, 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 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审批材料经中国保监会审核后, 保险机构才能进行实质性投资。 七、退出机制和应急处理 保险机构转让银行股权,一般投资报中国保监会备案,重大投资报中国保监会审批。投 资银行股权转为流通股的,投资成本计入股票投资的余额,按照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 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超过股票投资比例规定的,一般投资在规定

12、期限内逐步调整并 达到规定要求, 重大投资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所投银行股权采用上市或者协议转让等方 式退出的,应当确定限制期限和对象,采用商业银行回购方式退出的,必须确定回购价格和 期限。 保险机构发现拟投或者所投银行实际控制权转移、 投资合作方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约等 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控制投资管理风险,重新履行 投资决策程序,并将决策意见和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八、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 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必须充分论证,审慎决策,规范运作,全面了解拟投银行真实情 况和管理状况,认真评审其股东结构、资产质量、发展潜力、盈利能力、分红水平和流动性 安

13、排, 应当聘请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资质条件的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综合评估投资 收益和主要风险,合理确定投资价格。必须建立防火墙,严格交易安排,规避交割风险,确 保所投银行股权没有法律瑕疵、没有所有权益争议,没有被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保险机构 应当跟踪分析所投银行经营情况,科学确定业务发展指标,持续做好后续评价管理。 保险机构提供虚假材料, 漏报瞒报重大信息或者发生利益输送行为, 违反有关规定和要 求投资银行股权的,中国保监会将采取质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暂停、停止投资或者限 期退出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 保险机构投资境外银行股

14、权, 应当按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保监会将 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保险机构投资能力,适时调整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的资格条件、 投资范围和比例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申报材料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申报材料 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申报材料 一、投资银行股权低于 5的一般投资报备材料 (一)保险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状况、投资决策程序和资金 托管机制等。 公司治理应当说明股本结构、组织架构、董事职责、专业委员会职能、投资运作机制和 管理团队素质等; 风险管理应当提供经过董事会审议的上一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和外部专业机

15、构出具的内控管理建议书,风险管理报告应当说明制度建设、基本要素、主要环节、执行情 况、风险状况和化解措施等;财务状况应当提供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 主要指标测算等,主要指标测算应当说明有关测算过程、结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等;投资决 策程序应当说明董事会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过程、会议决议和投票情况等;资金托管 机制应当说明托管银行基本情况、资产有效隔离机制、投资估值核算方法等。 (二)拟投银行基本情况,包括拟投银行名称、经营场所、法人代表、营业范围、业务 资格、公司治理、股东结构、资产质量、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和主要指标等。管理能力包括 发展潜力,盈利能力、分红水平和流动性安排等。主要指标应当说明数据、数据来源和外部 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说明拟投银行业务优势、历史财务状况和银行股权转让 方基本情况;保险机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持有期限、预期回报、收益现金流测算;主要 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和股权退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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