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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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代位求偿制度 交流会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应被保险人的请 求,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被保险人的损 失后,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依法代位行使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成立要件成立要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害 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 3、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 限 代位求偿与追偿的相关法律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代为求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代为求偿 权)权)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 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 使被保险人对第三

2、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 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 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 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 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追偿权)(追偿权)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 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

3、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偿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偿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偿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偿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

4、品后驾驶机动 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被保险人的协助义务被保险人的协助义务 一、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有关情况 以车辆损失保险为例 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第三方的 身份信息(如行驶证、驾驶证、保单)、 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现场照片、修理费 发票、修理清单、同第三方交涉的往来邮 件和通信记录等 二、在诉讼中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被保险人可以作为诉讼第三人、证人或者 证据提供者出庭参加诉讼 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减免责任对保险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减免责

5、任对保险 代位求偿权的影响代位求偿权的影响 一、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明知存在减 免责任条款的,保险人仍同意承保的,保 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得以存在减免条 款抗拒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请求权,保 险人支付保险赔偿款后行使代位权时应受 减免责任条款的约束,直至不行使保险代 位权。 二、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 被保险人与第三人达成减免责任条款的, 第三人可以对抗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的 代位求偿权。而保险人能否据此对抗被保 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依赖于被保险人 在设定减免责任条款后保险事故发生前是 否通知保险人。 三、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理赔前,被保 险人与第三人达成减免责任条款的,保险

6、 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已经支付 保险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违 反保险合同的代位求偿权条款为由追回已 支付的保险赔偿金,这在保险法第六 十一条第一款中也有明确规定。 四、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 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减免责任条款无效。第 三人不得据此抗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也不能据此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 赔偿金。 类似案例类似案例 追偿权方面 案情: 2011年3月5日晚10时许,王某某到朋友家聚会,酒后驾驶自己所 有的长安面包车回家。当该车行至江兴路红星加油站附近时,将正在 路边行走的贾某某撞伤住院。经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 某某属醉酒驾车,承担此次事故的

7、全部责任。贾某某医疗终结后经司 法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 索赔无果的贾某某将王某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经某某市中级 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第三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对贾某 某承担赔偿垫付责任,并释明了保险公司对王某某的追偿权。2011年 11月5日,保险公司自动履行了对贾某某的赔偿义务,但王某某却拒 绝向保险公司履行债务清偿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不将王某某告上法 庭,请求王某某支付其垫支的7万余元赔偿款。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醉酒驾车人王某某支付保险公司垫付的赔偿款共计7万余 元。 法官观点: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应适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它们的立法目的均是为了

8、保 护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在具体的 法律适用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针对保险公司 对第三人的法定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则是调整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合同相对方的关系,并非 调整保险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在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 的,保险公司仅承担垫付责任,并且在垫付后还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醉酒驾驶者漠视公共安全,严重违反国家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受害 人损失,理应由侵权人承担,而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给社会。所以, 直接侵权人是交通事故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代为求偿权方面 案情:2011年5月18日,吴某驾驶其本人所有的 X

9、X号奔驰车在郭东园巷由西向东行驶至江城路口 时,被张某驾驶的XX号面包车追尾,造成XX号奔 驰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杭州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 部责任。 XX号奔驰车共产生车辆修理费31800元。因张某 驾驶的XX号面包车无保险,且张某无赔偿能力。 吴某在XX保险公司保有车辆损失险,故要求保险 公司予以理赔。索赔无果的吴某将保险公司告上 法院。 判决结果: 某某人民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吴某车辆 损失费31800元。 该案保险公司赔偿后就会产生代为求偿问 题。 办理代为求偿案件注意事项办理代为求偿案件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 起算(保险法解释二有相关规定)。 2、充分了解、调查被求偿人是否有财产 (如车子、房子、是否享有第三方债权、 银行账户等等) 3、及时做好财产保全 4、掌握诉讼时机 谢谢谢谢 !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魏小燕律师 联系电话:1358870828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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