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收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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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申请书申请人:男方出生日期女方出生日期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男方):(女方):年 月曰说明:1、由双方各自签名。2、用钢笔填写,书写端正,涂改无效。3、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收养乂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 中国古代乂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蝶羸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 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 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 者与被收养者间乂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 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

2、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 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1、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 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 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 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 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 变更。2、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那些人可以作为送养

3、人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4、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 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 抚养费。5、收养法对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何特殊要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当相差40周岁。6、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

4、女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成年子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7、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 自登记之日起成立。4法定条件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 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 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一) 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 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

5、 14周 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 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2) 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 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3) 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 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 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 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 系。2、收

6、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 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2) 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 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 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 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 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3) 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 医

7、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 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 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 心健康。(5)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 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国收养法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1) 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孤儿监护人的包括下列人员: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

8、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 人的,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 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在没有前面人员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 人。(2) 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 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乂 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 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 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 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3)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

9、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 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 (如重疾、局残、丧失劳动能力乂 无经济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 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 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必须共同送养 ;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 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 ;生父母一方死亡的, 生存方可单方送养。(二)法律规定之不足中国收养法只对收养关系的实质要件作了系统规定, 而没有详细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禁止要件,主要有以下四个 方面:1 一人不能同时被两家收养,防止亲子关系发生矛盾;2监护人不得收养被监护人,此乃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 益;3直系亲属间和兄弟

10、姐妹间不得收养,避免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4有关收养的宗教性禁止规定、政治性禁止规定等 等。这些方面,对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法性,从相反方面加以 限制,更能防止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关系的发生。因此, 我认为在修改收养法时,应对此作出补充规定,以完善 立法。(三)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基于收养关系主体身份的多样性,从有利于收养关系和 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的需要出发,收养法对一些特殊情 况下的收养条件,也相应作了特殊规定。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保护被收养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日后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同时,对于 单身男性收养养女的,除年龄的特殊规定

11、外,还必须适用一 般收养的各项条件。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中国收养法第7条规定:“年满 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 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 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 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 的限制。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收养 法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 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法律之 所以放宽此类收养的条件,是因为这些收养行为具有援助弱 者的人道主义性质,国家实际是鼓励此类收养的。放宽条件,并不是没有条件,为了确保被收养人能够健康的成长,收养 人除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外,收养法对收养人的其他条件 限制仍然适用。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 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 可以不受本法第 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 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 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 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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