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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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辅培上市辅导培训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心和目标和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和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和目标 核心公司的管理监督机制 核心:公司的管理监督机制。 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利益,进 而满足股东长期的最大利益而满足股东长期的最大利益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 主要是由股东大会主要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主要是由股东大会主要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 为代表的经理阶层组成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为代表的经理阶层组成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 通

2、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公司董 事会。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公司董 事会。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 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 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 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 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 会的同时,为了保证董事及经理人员按其意志合理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 会的同时

3、,为了保证董事及经理人员按其意志合理 经营经营还选举产生监事会还选举产生监事会以其负责监督公司的财以其负责监督公司的财经营经营,还选举产生监事会还选举产生监事会,以其负责监督公司的财以其负责监督公司的财 务、经营、投资分配等。务、经营、投资分配等。 在现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各权利要素各自具在现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各权利要素各自具 有自己的权利重心和权利边界有自己的权利重心和权利边界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决策决策有自己的权利重心和权利边界有自己的权利重心和权利边界,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决策决策 权、经营权与监督权,四权分立,三会一总,各司 其职,相互制衡。 权、经营权与监督权,四权分立,

4、三会一总,各司 其职,相互制衡。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公司权责分明的自治性、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意志的体现, 是公司的宪章是公司的宪章。 是公司自律的法律依据。 是法人治机构行使权利 是法人治理机构行使权利 的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第一章 总则第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

5、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 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

6、准监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本章程;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7、 项。 注: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注: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和个人代为行使和个人代为行使和个人代为行使。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10 的担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连续十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8、司最近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30。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定期会议: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 定期会议: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公司在下列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 所定人数的2/3时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

9、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 召集人: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召集人: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

10、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董事主 持。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 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监事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 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11、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本章程的修改(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12、(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 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 及其救济方式及其救济方式 股东的权利(一)股东的权利() 基本的股东权利基本的股东权利 总则中的概括规定(第4条) 表决权(第43条) 分红权(第35条)分红权第条) 优先认购权(第35条) 股权转让权 (第72条)

13、股权转让权 (第72条) 股东权利的概括规定股东权利的概括规定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 参与重大决策权参与重大决策权 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权利(二)股东的权利() 新公司法细化了股东权利新公司法细化了股东权利 知情权(第34、98、146条) 股东大会召集权和主持权(第4041101 股东大会召集权和主持权(第40、41、101 、102条) 质询权(第151条) 质询权(第151条) 提案权(第103条 上市公司特有) 引入累积投票制(第106条上市公司特有) 引入累积投票制(第106

14、条上市公司特有)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第75、143条) 强制解散请求权(第183条) 强制解散请求权(第183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第76条)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 益分配;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 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

15、份额参加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 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利。 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所持的每一 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所持的每一 股份都拥有与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 或监事数量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或监事数量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 以把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某一人,也 可分散投给不同的人,在选票统计上 ,根据每个候选人等到的票数总额来 决定其是否当选的一种选举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并不是强制性的,是否 实行,由公司章程自行

16、规定,也可以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来决定是否采取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来决定是否采取累 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例子累积投票制度例子 例如某公司要选5 名董事公司股份共 例如,某公司要选5 名董事,公司股份共 100 股。股东20 人,其中两名大股东拥有 51%的股权,其他18 名股东共计拥有49% 的股权以般的投票方法那么两名大股的股权。以一般的投票方法,那么两名大股 东就能使自己的5 名董事全部当选,每名51 票。但是如果按照累计投票制投票方式,每票。但是如果按照累计投票制投票方式,每 股的表决权是5 票,大股东总票数为255 票 (515),其他股东是245 票(495) 这样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这样,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 使自己的2 名董事当选(一名123 票,一名 122 票),而大股东最多只能选上3 名自己 的董事。 知情权知情权 股东查阅权 股东查阅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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