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使用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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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设备使用规范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保证机电公司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 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公设 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萄苞。第2条 办公设备范围本规范所指办公设备主要为常用办公设备,具体包括电脑、电话、 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以及摄像机等。第3条 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1 .行政部是办公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应指定一名管理 员负责机器的一般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部联系。2 .员工在使用过程呈中要做到爱护机器、 正确操作、节约耗材。 如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第2章电脑使用管理第4条 员工应爱惜白己的电脑,定期维护,凡因个人使用不当 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使

2、用者承担。第5条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删除应用软件和系统 软件,不得随意调换他人电脑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如确因 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软件,需经网络管理员确认。第6条 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软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 如工作需要,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并在指定电脑上操作。第7条 使用者不得擅白打开机箱。在使用前,使用者需要进行 电脑配件确认,并填写电脑配置使用单。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 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统一进行修护。第8条 使用人员对白己的工作文件要及时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造成损失。工作人员要将文件及时存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9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白浏

3、览他人电脑。放在共享文 档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剪切放到白己的文档中,及时清理白己的 共享文档,加强信息保护。第IO条 员工开、关机应按照正确步骤进行,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或非正常关机。下班后,切记切断白己的电脑电源。第3章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第11条本机电公司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 务之用,不提倡员工使用机电公司电话联系私事,特殊情况除外。第12条 员工在拨打办公电话时,应用语简洁、明确,以缩短 通话时间。第13条 若因公确实需要拨打长途/国际电话,必须经有关领 导同意,填写“长途/国际电话使用登记表”报行政主管审批后方可 使用。禁止利用企业电话拨打私人长途/国际话务, 违者每发现

4、一次 扣罚50元,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14条 禁止跨部门使用私人长途/国际电话, 违者扣罚80元 /次,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15条 禁止利用机电公司电话拨打信息台服务热线,违者扣罚50元/次,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4章 传真机、打印机及复印机使用管理第16条 传真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的使用统一由行政部主管负 责,各部门收发传真、打印或复印材料时需要登记,由行政主管协助 收发。第17条各部门在使用传真收发、打印、复印资料时,要在行 政部主管处填写“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使用登记表”,忘记登记者罚款10元/次。第18条未经允许,不准为个人收发、打印、复印文件资料, 违者扣罚50元/次。第1

5、9条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打印机,如发现设备不能正常使 用应及时上报行政主管。第20条 使用人员如因不正当使用而损坏机器,需照价赔偿。第5章投影仪使用管理第21条 机电公司的投影仪由行政主管统一管理。各部门如因 工作需要使用投影仪,须在行政部主管处填写“投影仪使用登记表” 后方可使用。第22条 行政部主管要负责对各部门的投影仪使用人员进行使 用要求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投影仪的使用方法与使用要求。经培训后,使用人员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投影仪损坏的,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第23条投影仪使用要求1 .打开投影仪时,须按住遥控器“ON ”键约3秒钟方可开启。2 .关闭投影仪时,须按住遥控器“OFF”键约3秒钟

6、方可关闭。3 .关闭投影仪后,必须等待3分钟才能切断电源,否则会损毁 灯泡。投影仪灯泡属贵重物品,价值上千元,如有损坏,相关责任人 须承担赔偿费用。i4. 投影仪镜头不得用手触摸,要进行定期的专业清洁。5. 投影仪的各种连线不允许私白拔下,否则会损坏投影仪。6. 接线板必须始终接通,不允许私白拔下,否则会损坏投影仪。7. 电动屏幕的升降必须由遥控器控制,不允许用手拉动。第6章照相机、摄像机使用管理第24条照相机和摄像机原则上只限于机电公司内部使用,不 得外借或私人使用。如确需外外借或私人使用,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 并办理借用手续,借期不得超过3天。外借或私人使用的照根相机和 摄像机如有丢失或损

7、坏,借用者须照价赔偿。第25条照相机和摄像机一般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拍摄上 报信息、新闻及留存档案资料时使用。各部门如需使用,须提前与行 政部主管联系,做好准备,并由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操作。第26条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照相机和摄像机,须在避光、安 全箱内存放,并定期或戒不定期进行除尘、防潮处理,确保保存环境 避光、清洁、干燥。第27条使用人员要爱护照相机和摄像机,按规程和要求进行 操作,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磕碰,不得乱拆乱卸,出现故障须及时向行政部主管汇报,请专业人员维修。第28条 要注意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使用后认真清理零部件, 保证其完整无损地入库。第7章附则第29条 本规范由行政部负责起草,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第30条本规范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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