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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客务部薪金制度试行改革方案(一)前台薪金制度试行改革方案1、前台2009年全年实现房费营业额450万,月均37.5万。2、岗位编制为7人(包含领班1人)。3、前台部门工资标准为结算月当月房费收入 3 %,其中领班为19%、员工为13.5%。4、前台员工月考核达标分数为96.5分,每低于0.5分从月工资扣除25元,以此类推。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值低于 90分,给予辞退。5、超出前台员工7人编制时,超出人数的工资(按正常编制前台员 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发放)不计入前台部门工资标准,另行安排从其它 费用(待定)支付超出人员的工资。6、 前台新员工录用后,第一月为适用期(工资:800元),第二月至
2、第四月为实习期(工资:10001100元),考核合格后享受效益工资。7、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享受每年 5天的带薪年假休息。8、(1)年终奖的发放按前台完成全年房费 450万为第一条件。(2)享受年终奖待遇的工龄要求为本部门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3)个人年出勤率低于98%的员工,不能享受年终奖待遇。(4)部门年终奖发放按全年个人工资占部门工资的比例发放。月工资水平比例表房费营业额部门比例(3%领班工资员工工资备注30万90001710121535万105001995141837.5 万112502137.51519前台部门年终奖发放试行方案年房费营业额部门提成比例部门提成金额备注450万以下00450万以上0.3%13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