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

上传人:金手指1****983 文档编号:146452032 上传时间:2020-09-30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72.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三)(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机构改革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可以是机关对其内部调查的结果,也可以是由独立的研究人员进行调查的结果,其使用范围很广,报告的风格与结构因应各个机构的惯例而有所不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律监督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20XX年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改革叠加之年、攻坚之年,市检察院

2、将深化改革作为完善检察监督的必由之路,将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作为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按照中央关于争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领头羊的要求,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高起点谋划布局,高标准落地实施,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三方面改革的叠加聚合效应,促进检察机关深耕监督主业、更好转型发展,努力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深入推进四项改革,完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 作为第三批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努力发挥后发优势,坚持真改深改改到位,杜绝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搞双轨制,不设过渡期,全市三级院整体推进

3、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四项改革,实现了弯道超越、后来居上,多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高标准推进改革。市检察院牢牢抓住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制定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23件,切实推动四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一是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设立基本办案组、组合或协同办案、专案组三种办案组织形式,取消三级审批办案机制,按照抓两大放两小的授权原则,将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权以及所有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决定权授予检察官行使,将重大案件和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决定的案件保留给检察长决定,同步优化办案审批审核、指挥指令,建立案件分级分派和变更调整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

4、主体地位和责任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目前,作为全国仅有的4个全部运行新的办案模式的省(市)之一,市院、分院约60%的案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决定,区院约80%的案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决定,月均审结案件同比上升40%,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二是全面建立新的司法责任体系。在全国首创检察官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追责清单等四个清单,分别明确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岗位标准、亲历事项和责任范围,化繁为简、简洁清晰地勾勒出检察官的权责界限,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用权不任性,督促检察官在依法办案同时,全面履行风险防控、综合治理、犯罪和违法预防等延伸职责,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得到了高检院充分肯定。

5、三是全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经差额选任、竞争择优,首批遴选检察官1365名,任命检察官助理1542人、书记员776人,检察官平均任职年限13.6年,平均年龄42.8岁,40岁以下检察官占43%,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研究制定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等改革文件5件,建立三类人员常态化分类管理机制,各归其位、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四是协调推进检察官职业保障和财物统管改革。研究出台领导干部干预案件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实施细则,积极协调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率先在全国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

6、政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成为全面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8个省(市)之一。配合制定全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及配套意见,20XX年各区检察院均成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审批经费同比大幅增长。 (二)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内设机构是检察权运行的载体,改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市检察院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四项改革的先导,坚持三级院整体设计、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一是坚持三个适当分离、专业化、精简效能的原则,优化整合三级院内设机构。突出因地制宜、按需设置,不搞上下一般粗,不要求上下级院内设机构完全对应,撤销、合并同质化机构,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综合业务、综合管理、检务保障五类机

7、构,机构数量整体精简10%。二是分设专司监督职能的机构。针对重办案轻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弱化等问题,将过去分散在批捕、公诉等诉讼部门的监督职能进行剥离,重新进行整合。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成立了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依托团河地区检察院,整合市检一、二、三分院监所检察职能,更名设立北京市刑事执行检察院,统一负责对北京市市级单位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检察监督集中化、专门化、专业化发展。三是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专业化办案机构。适应犯罪形态多样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挑战,立足首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重、金融和知识产权类新型犯罪案件多等实际,在市院和部分分院、

8、区院设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部等专业化检察部门,并按照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建设思路,打造高、精、尖专业化办案团队,专案专办、术业专攻。组建以来,成功办理了e租宝华融普银聚智堂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四是优化承担案件管理职能的机构。遵循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适当分离原则,整合原有案件管理、控告申诉等部门,三级院统一成立检察管理监督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统筹内部监督资源,积极构建覆盖全院、全员、全流程的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内设机构改革的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交流,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树立了首都检察

9、改革的品牌。 (三)着力加强检察监督五化建设。适应检察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机构分设带来的新要求,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健全监督权运行机制。根据检察监督职能主动性强、伸缩性大等特点,将调查核实、审查等权限授予检察官行使,将拟提出抗诉、书面纠正违法等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裁决的监督决定,以及重大复杂案件拟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保留给检察长行使,切实防止随意性、选择性监督,确保监督权威。二是完善检察监督线索管理机制。加强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介,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检察监督线索受理机制,畅通当事人、律师、人民群众的投诉渠道;

10、制定诉讼部门与监督部门线索移送办法,实行检察监督线索集中受理、分流办理和结果反馈全程留痕。积极推进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办案网络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发现、核实和纠正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投诉难、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等问题。三是推动检察监督由办事模式向办案与办事相结合模式转变。制定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实施细则,出台死刑案件和缓刑、减刑、假释等案件监督工作规范,规范调查核实工作程序,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保证了监督质量。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数同比上升71%和31%,提出刑事抗诉、民事和行政抗诉案件同比上升281%和17%;针对违法侦查、违法执行等情形,提出

11、书面纠正违法320件,同比上升1.34倍。 二、推进诉讼制度机制改革,积极拓展监督格局 诉讼制度改革事关司法职权优化配置、司法方式改进和诉讼程序重构。市检察院紧抓诉讼制度改革机遇,统筹推进公益诉讼、以审判为中心、认罪认罚从宽等改革,积极推动检察监督由诉讼内向诉讼外拓展,构建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 (一)积极稳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一是全力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制定办理及审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工作规定,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数据公示通报等工作制度,与环保、水务、规划国土、市政管委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收集和协作配合机制。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涉农领域国有

12、资产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自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排查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7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共挽回、复垦耕地63余亩,督促关停、整治污染环境企业66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582万元。二是持续推进两法衔接改革。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与市工商、国税、地税、海关缉私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会签两法衔接工作文件。推动市政府法制办制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增设两法衔接模块,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

13、接。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7件1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件70人。 (二)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格局。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同步监督,在全国首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模式,依托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立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的对接联网,推动监督触角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一线延伸,有效解决了对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等监督瓶颈问题。自设立派驻检察室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37件。二是协调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发

14、挥内设机构改革与诉讼制度改革的叠加聚合效应,探索建立适应轻罪案件快速办理的办案机制,在朝阳、海淀、丰台等院设立轻罪案件检察部,专门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实行受理、告知、讯问、起诉、开庭五集中机制,推动轻罪案件从受理到审判全程提速。改革后,各院50-60%的审查逮捕、公诉案件由轻罪案件检察部办理,部分速裁案件羁押后48小时内得以判决,大幅度提高了办案效率。依法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会同市高法、市公安局等单位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出台认罪认罚协商、量刑建议、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工作规范,细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规范。根据案件难易、数额大小、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规范

15、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建立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公诉模式,同步建立相适应的监督工作体系。改革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792件3119人,其中61%的案件由检察机关建议启动,86.9%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三)着力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政协、党派提案,切实将建议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市司法局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46件。二是改革接受律师监督工作方式。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工作专题联席会会议纪要,与市

16、律协建立维权联动、违规通报、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等7项机制;在律师接待室设置意见箱,面向律师发放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执法纪律作风监督卡,对律师反映的检察人员服务态度、违法办案、清正廉洁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追责。三是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1420条、重大案件信息515条、法律文书27474份;积极打造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检察信息2000余篇,累计访问量达30000余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彰显监督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三、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促进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做好人员转隶、办案衔接等重点工作的同时,系统研究新形势下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努力推动检察监督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一)全力做好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