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安全操作规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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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 59 1 范围 本表准规定了炼铁分厂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表准适用于炼铁分厂生产和设备检修。 2 安全管理 2.1 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工段) 的安全生产负责。 2.2 炼铁分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3 炼铁分厂根据 GB622 的有关规定,配备煤气监测、防护设施、器具及人 员。 2.4 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 行交接班制度。 2.5 炼铁分厂认真执行安全

2、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 改。 2.6 炼铁厂长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7 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首先接受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 练工带领工作至少三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首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 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2.8 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经专门的安全 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

3、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培训、 考试、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 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10 炼铁分厂要求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11 炼铁分厂应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扫,要害岗位的 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 2.12 炼铁厂要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2.13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2.14 炼铁厂发生伤亡或其它重大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

4、织 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2 / 59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 措施。 3 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 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3.1.1 危险源 3.1.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1.1.2 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

5、位联系不到位;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1.1.3 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3 / 59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1.1.4 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1.1.5 五级危险源 (无) 3.1.2 作业指导 3.1.2.1 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1.2.2 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

6、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3.1.2.3 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1.2.4 高炉休风(或座料)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 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风机房、热风炉、 干除尘、卷扬等)。 3.1.2.5 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 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1.2.6 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1.2.7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 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1.2.8 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 4.7 应急措施执行。 3

7、.1.2.9 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1.2.9.1 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1.2.9.2 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1.2.9.3 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 再点火。 3.1.2.10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 无泄漏和堵塞。 3.1.2.11 炉前若渣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 不净,应控制冶强。 3.1.2.12 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 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1.2.13 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

8、面,残铁口周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 4 / 59 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1.2.14 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 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重。 3.1.2.15 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正常情况下,休风。 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操作人员随时注意 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氧气压力-冷风压力110Pa)时,及时汇报调度, 并联系处理。当氧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 速切断阀 2#和调节阀 4#等进行停氧操作。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 1#、6#截止 阀。 3.1.2.16 送风系统如有严重

9、漏风发红现象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1.2.17 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1.2.18 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1.2.19 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1.2.20 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1.2.21 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1.2.22 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1.2.23 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1.2.24 高空擦玻璃严禁探身窗外。 3.1.3 相关标准及要求 3.1.3.1 岗位粉尘:10mg/m3。 3.1.3.2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允许工作时间

10、 小于 24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 40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达到 80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达到 160连续工作时间为 1520 分钟 160 以上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2 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危险源 3.2.1.1 一级危险源 5 / 59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2.1.2 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

11、;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2.1.3 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2.1.4 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2.1.5 五级危险源 (无) 3.2.2 作业指导 6 / 59 3.2.2.1 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2.2.2 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

12、同去同回。 3.2.2.3 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2.2.4 高炉休风(或座料)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 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风机房、热风炉、 干除尘、卷扬等)。 3.2.2.5 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 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2.2.6 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2.2.7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 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2.2.8 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 4.7 应急措施执行。 3.2.2.9

13、 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2.2.9.1 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2.2.9.2 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2.2.9.3 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 再点火。 3.2.2.10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 无泄漏和堵塞。 3.2.2.11 炉前若渣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 不净,应控制冶强。 3.2.2.12 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 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2.2.13 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面,残铁口周

14、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 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2.2.14 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 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重。 3.2.2.15 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正常情况下,休风。 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操作人员随时注意 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氧气压力-冷风压力110Pa)时,及时汇报调度, 并联系处理。当氧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 7 / 59 速切断阀 2#和调节阀 4#等进行停氧操作。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 1#、6#截止 阀。 3.2.2.16 送风系统如有严重漏风发红现象

15、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2.2.17 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2.2.18 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2.2.19 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2.2.20 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2.2.21 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2.2.22 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2.2.23 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2.2.24 高空擦玻璃严禁探身窗外。 3.2.3 相关标准及要求 3.2.3.1 岗位粉尘:10mg/m3。 3.2.3.2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 24

16、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 40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达到 80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达到 160连续工作时间为 1520 分钟 160 以上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3 看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危险源 3.3.1.1 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电器漏电; 触及高温物质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用湿布擦电器; 清洁门窗脚站不稳、手把不牢; 8 / 59 高温循环水烫伤。 3.3.1.2 二级危险源 戴手套打大锤; 岗位噪声;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煤气区作业未带报警器; 酸洗液烧伤; 上高炉平台单人作业; 更换风口、吹管未戴面罩,站位不当; 风、渣口套、直吹管滑落; 冷却壁漏水未采取应急措施。 3.3.1.3 三级危险源 (无) 3.3.1.4 四级危险源 炉皮开裂泄漏煤气。 3.3.1.5 五级危险源 (无) 3.3.2 作业指导 3.3.2.1 进入岗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更换风、渣口要戴好面罩。 3.3.2.2 无论正常生产还是休风期间,巡视、检查或更换风渣口设备均不得 正对风渣口,防止塌料或突然烧穿时喷火烧伤。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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