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4-法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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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权利主体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一节 法人概述,实例: 1、赵、钱、孙、李四人欲集资共同开发经营一项新型产品,有人提议成立合伙企业,有人提议设立有限公司,各有什么利弊? 2、某影视明星,热心慈善事业,时常作出公益捐赠、济困救贫。但因工作繁忙,无法尽心尽力,遂出资1乙设立某“慈善基金会”,辅助其完成志愿。,一、含义,法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3)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4)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三、法人的本质,1、拟制说:萨维尼、温德沙伊德 2、

2、法人人格否认说 3、法人实在说 (1)有机体说:Gierke (2)组织体说: Michoud,Salleilles 4、我国 民法通则36I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四、法人的分类,(一)公法人、私法人 判断标准: (1)设立方式不同 (2)设立宗旨不同 (3)行为方式不同,社团法人自然人的集合体,成立基础在于人(公司、合作社、协会)。 财团法人又称目的财产。财产之组织体,成立基础在于财产。(如基金会、慈善会、信托基金)。,(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的意义: (1)成立的基础不同 (2)目的不同 (3)组织机构不同:意思机关 (4)

3、解散不同,、营利法人 (公司法人、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公益法人 以慈善、教育、卫生、文化、宗教为目的 、中间法人 既非公益、亦非营利。(学术团体、商会、俱乐部、同乡会、体育和文艺协会)。,(三)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非企业法人: 、(国家)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教科文卫新闻出版单位。 、社会团体法人党派、协会、学会、基金会。,(四)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实例:判断下列法人的种类,1、上海市人民政府 2、交通银行 3、上海市邮政局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5、全国民法学研究会 6、松江大学城大学生志愿者协会 7、少林寺 8、中国

4、社会科学院 9、上海市图书馆,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一、法人设立的原则 1、自由主义 2、特许主义 3、许可主义(核准主义) 4、准则主义(登记主义) 5、强制主义,二、我国法人设立的原则,1、非营利法人 (1)机关法人 (2)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营利法人: (A)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准则主义 (B)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许可主义,三、设立法人的实质要件,1、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2、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必要的章程,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一、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之日,终于法人终止(注销登记)。 二、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实例 1、某消费者购买BMW公司

5、轿车一部,因不满售后服务,公开砸毁该车,并通知媒体到场。BMW公司可否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请求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某区政府,为高科技园开发区的某企业向银行借款,进行保证。效力如何? 3、某公司从事建材销售行业,近期因化工产品有利可图,公司总经理签订一笔柠檬酸销售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精神损害司法解释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担保法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9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

6、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三、法人的责任能力,民法通则43: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法人依赖完成法人事务或执行法人功能的机构。 1、意思机关 2、执行机关 3、监督机关 4、代表机关,第五节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1、法人变更 合并、分立 2、法人的消灭 解散、撤销、破产 3、法人的清算,第六节 非法人团体,一、无权利能力社团 与社团法人有同一实质,但是无法人资格的团体。 德国民法5

7、4:无权利能力之社团,准用合伙之规定。,具体的权利享有和责任承担,A、名称权 B、财产归属:社员共同共有。 C、债务承担:社员承担有限责任。 D、侵权责任:社团与行为人负担连带责任。 E、民事诉讼中具有当事人能力,二、合伙,(一)概述 合伙是二人以上根据合伙协议而组成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 (1)须有合伙协议 (2)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3)合伙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4)合伙组织与合伙人相对独立性,1、合伙人的出资义务 2、合伙的财产:共同共有 3、合伙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4、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分担损失,(二)合伙的内部关系,(三)合伙的外部关系,1、对外以合伙名义执行合伙事务 2

8、、合伙组织承担债务不足,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实例:合伙与合伙人的债务承担,A、B二人合伙,A出资10万,B出资20万,成立“来来超市”,并约定按照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合伙组织为经营需要向C借贷30万元。后经营亏损,合伙资产只剩下:(1)20万元存货,(2)D从来来超市购买一批价值5万元办公用品,尚未结清货款。 同时,B另因其他事由对D负担20万元债务。 B尚有个人存款10万元。,(1)如果C从合伙财产获得清偿20万;C要求A清偿,又获得10万元。则效果如何? (2)如果C从合伙财产获得清偿20万;然后要求B用个人存款清偿,则对D的效果如何? (3)如果D要求B用10万元个人存款清偿债务,又要向合伙组织尚余的20万元存货清偿,则对C的效果如何? (4)如果合伙向D要求清偿5万货款,D主张对B的债权相互抵销,效果如何?,合伙企业法 41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42之I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特殊的合伙形式,(一)隐名合伙 (二)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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