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afetyandTestingrequirementsforWORM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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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安全与测试要求 Aug., 2010, Wallace Lui,内容,定义的理解 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 成功的玩具採購应具备的特奌 歐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主要修改內容 现行的操作/安全要求的分析 疑答时间,样品 / 产品分类,消费品 是指为以下目的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或其零部件: (i) 出售给消费者,用于长期或临时房屋或住所、学校、娱乐场所或其他地点,或 (ii) 供在长期或临时房屋或住所、学校、娱乐场所或其他地点的消费者的个人使用、消费或享用;但是“消费品”一词不包括: 通常不是为出售给消费者使用、消费或享用目的而设计或销售的任何商品, 烟草和烟草制品, 机动车辆或其设备, 杀虫

2、剂, 枪支和弹药; 飞机、飞机引擎、螺旋桨或装置; 船舶或船舶的附属物;以及设备; 药品、装置或化妆品; 食品。,定义,定义,儿童产品 指主要为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而设计的消费产品。在确认某一消费产品是否为主要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时,应参照下列因素: 制造商关于产品用途的声明(如果该声明具有合理性),包括产品上的标识。 产品在包装、展示、促销或广告等方面是否表明该产品适合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 消费者是否普遍认为该产品适合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 委员会工作人员于2002年9月发布的年龄划分指南以及后来发布的类似指南。,儿童玩具 是指制造商设计或意图供12岁以下儿童在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

3、 来源: 消费品安全法(美国法典编号15 U.S.C. 20512089),定义,消费品,儿童产品,儿童玩具,定义,玩具的定义,美国玩具标准ASTM F963-08 第 3.1.72节 供儿童玩的 儿童年龄在14岁以下。 欧盟玩具指令 2009/48/EC 为14岁以下儿童而设计,或供其玩耍用的产品,无论是否专门为其设计或供其使用。 欧盟玩具安全标准EN71, 适用范圍 是指为14岁以上儿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1. 玩具及其配件,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适当时,还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以承受使用中可能受到的压力,以防止玩具因破碎、变形而引起伤害人

4、体的危险。 2. 玩具上的可触及边缘、凸出部分、繩索、电缆和紧固件等不应对人体产生伤害。 3. 活动/运动的配件/部件不应对人体产生伤害。,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4. 玩具及其零部件不能具有任何勒杀窒息的危险。 5. 玩具及其零部件不应具有任何由于口鼻腔外部呼吸道堵塞隔绝了空气的流通而导致的窒息危险。 6. 玩具及其零部件的大小必须合适,不会由于楔入口腔咽喉或置于下呼吸道入口的物体堵塞内部呼吸道隔绝了空气的流通而产生任何窒息危险。,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7. 明确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组合部件或任何可拆卸部件的大小必须合适,不致为儿童吞咽或吸入。此要求同样适用于预定放置于

5、口中的其他玩具、其组合部件及可拆卸部件。 8. 玩具零售时采用的包装不应具有任何由于堵塞口鼻腔外部呼吸道而导致的扼死或窒息危险。 9. 球形,卵形或椭圆形玩具,其可拆卸部件或任何带有圆头/圆柱体玩具,必须大小合适,以防止其由于楔入口腔咽喉或置于下呼吸道入口而引发呼吸道阻塞。,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10. 水上玩具的设计和生产应尽量考虑玩具 的推荐使用方法,尽可能减少使玩具失去浮力和使儿童失去支撑的危险。 11. 对于可进入而构成一个封闭空间的玩具,必须能有一使预定使用者很容易从里面开启的出口装置。 12. 乘骑玩具应配备制动系统。此类系统必须便于使用者操作,且不会有弹出或对使用者或第三方

6、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必须对电力驱动的乘骑玩具的最大设计时速予以限制,以便将伤害风险降到最低。,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13. 弹射玩具的形式和结构以及弹射体所具有的动能,不得对使用者或第三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 14. 玩具可触及的表面,其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均不会引发伤害; 15. 玩具内含有的液体和气体所达到的温度或压力,不至因其从玩具中逸出(除非是玩具正常工作所必需)而引起烧伤、烫伤或其他身体伤害。,安全要求(物理和机械特性),16. 设计为发声的玩具必须确保其发出的最大噪声不至损害到儿童的听力。 17. 活动玩具应尽可能避免对儿童的身体部位的挤压和限制、或令衣服受到牵绊,以及跌倒、冲击

7、和淹死等危险。特别是,当一个或数个儿童以上在玩玩具时,其说明设计载荷的多少, 可负载的总人数是多少。,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可燃性质,玩具不能含有可燃危险的组件,组成材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暴露于明火或火花上不可燃; 不易燃; 着火时燃烧慢或传播慢; 玩具组成材料要经过处理以延缓燃烧过程。 玩具不能含有欧盟指令67/548/EEC(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标示指令)中列出的物质。 玩具不能是爆炸性的。 化学类的玩具不能含有以下物质: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或加热时会爆炸;与氧化物混合会发生爆炸。含挥发物,在空气中可燃或易于形成易爆炸的挥发物与空气的混合物。,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电学性质,

8、电子类玩具动力的额定电压不能超过24伏特,玩具的各组件的电压也不能超过24伏特。 玩具中与电源连接或者有可能与电源连接的组件、电线和其他导电体必须适当绝缘避免电击的危险。 电子玩具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所有可接触的表面在达到最高温度时接触不会引起灼伤。,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卫生要求,玩具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满足卫生和清洁的要求以避免感染、疾病和污染。,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放射性,放射性玩具不允许包含可能损害儿童健康的放射性组件和物质,必须满足欧盟指令80/836/Euratom的有关要求。,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警告和使用说明,CE 标志 (大于5mm) 名称 欧洲地址 保留信息,标

9、示,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Warning!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6 months due to small part. ” or “Warning!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 due to small part.”,小部件警告语,标示,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警告语:- 关于特定危险的例子:“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以下范例给出了指示及最低年龄要求: “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哽噎危险” “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窒息危险” “警告!不适合3

10、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绞扼危险” 当存在一种以上的危险时,至少要将主要危险标识出来。,“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哽噎危险”,标示,来源: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一个成功的玩具採購应具备以下的特奌:- 可暢銷的 可迎合多个消費群和市场 玩具的生命週期長和可持续的 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 等等.,一个成功的玩具採購?,案例分享,案例分享,误吞30颗钢珠和磁铁 女童肠道被撕破 据美国媒体报道,有一8岁女童哈莉兰茨在家中玩磁性建筑玩具“Magnetix”时,将玩具上的钢珠和磁铁误当成了可以食用的糖果,在短短时间中,哈莉总共吞下了20颗钢珠和10枚磁铁!,掌握安全知识和要求,在我们设计玩具/採購玩具

11、时应该掌握玩具安全知识,并努力执行其安全要求。 在玩具安全规范中,提到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 “正常使用”,是指儿童按玩具的操作说明,或按传统或习惯的、明显的玩具玩耍方式使用玩具。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是不按供应商推荐的方法使用玩具,但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使用方式,如用拆卸、跌落或非推荐的方法使用玩具,包括把玩具组合等儿童的正常自由行为。,滥用测试前后,玩具不得产生小部件,利边或尖点。,掌握安全知识和要求,美国玩具的滥用测试,新指令生效安排: 新指令预计将于2009年初在欧盟官方期刊上发布,并且在发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新指令发布后将有2年的过渡期 (20

12、11年7月20曰)。 对于化学要求将有4年的过渡期 (2013年7月20曰)。 在过渡期间,产品符合新指令或旧指令都视为合格。,2009/48/EC欧盟新指令,范围和定义更新,现行对“玩具”的定义 “设计用于或明显用于低于14周岁的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新指令对“玩具”的定义 “设计或预期用于低于14周岁的儿童玩耍的产品,不管是否专门用于玩耍”,制造商的职责: 当将玩具投放入市场时,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欧盟规定的玩具安全要求 制定产品档案(Product File)和实施符合性评估程序 (进行符合性评估/安全评估). 当产品评估结果合格,必须制定一份EC符合性声明(DOC) 在玩具投放到市场

13、后,产品档案和EC符合性声明必须保存10年。 必须确保在生产的一系列过程中保持生产合格的程序到位. 必须充分的考虑任何设计或特征的变更及协调标准的变化. 必须在玩具上标明类型,批号或系列号或模型编号,或任何其他确认身份的信息;当此要求受玩具的尺寸或特性限制时,产品的包装或说明书必须含有这些信息。,制造商的职责,制造商的职责(续): 必须在玩具上注明制造商的名称, 注册商业名称或注册商标以及可被联系的地址; 当在玩具上不能注明上述信息时, 必须在其包装或跟随玩具的文件上注明以上信息. 必须保证玩具附带有所在成员国消费者容易理解文字的说明书和安全信息 当玩具不符合共同体协调法规时,必须立即对玩具采

14、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撤回或召回它. 另外当玩具出现风险时, 必须立即通知成员国的主管部门 在收到成员国主管部门合理要求时, 必须以该成员国易懂的语言, 向其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证明玩具的符合性. 并且在收到要求时, 必须与该成员国主管部门合作以采取行动消除投放入市场的玩具所出现的风险,制造商的职责,制造商: 保证玩具设计符合所有基本的安全要求; 制定产品档案和符合声明文件. 进口商: 仅将合格的玩具投放欧盟市场; 保证制造商已经拟订技术文件; 保证产品具有合格标志; 保证产品上注明进口商名称或商标以及可被联系的地址.,总结经济从业者的职责,玩具安全要求包括: 一般要求:玩具,包括它们所含有

15、的化学品, 在设计玩用意图或在可预见的方式下使用时必须不能危害到使用者或第三方的安全或健康 (对应2001/95/EC 指令) 基本安全要求:欧盟玩具的协调系列标准(见下面附件) 特别安全要求:(附录II - PARTICULAR SAFETY REQUIREMENTS ),新指令的主要改变,符合性评估/安全评估 制造商在将玩具投放入市场前,必须对玩具可能出现的以下各方面的危害进行分析和对潜在危险进行评估: 化学 物理和机械 电击 燃烧 卫生 放射性危害,新指令的主要改变,欧盟符合性声明/EC DoC 此声明必须标明已经证明满足玩具基本安全要求和新指令附录II的要求 至少包含新指令附录III的

16、条款和欧盟第768/2008/EC决议 (欧盟关于产品销售的基本框架的决议)的相关章节(见下面附件, 最后一页) 声明的格式必须按照新指令附录III的设置(见下面附件) 声明必须销售国的官方语言 通过制定欧盟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将承担玩具符合要求的责任,新指令的主要改变,欧盟符合性声明内容,产品编号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此符合性声明是以制造商为唯一责任人发布的 声明的产品(可供追朔的玩具证明资料). 它必须包括一张彩色的足够清晰的照片以能够确定玩具. 声明的产品符合相关的共同体一致性法规 参考相关适用的协调标准, 或参考与声明合格有关的规格/规范 当适用时, 通报机构(名称, 编号) 完成(说明相关事项) 以及发出证书: 附加信息 代表.签发 发布的地点和日期 (名字,职位) (签名),符合性声明内容,产品档案 必须包含所有相关的档案数据或详细资料,制造商凭借这些以保证玩具符合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和新指令附录II的条款,同时它也要包含附录IV列出的文件(见下面附件) 必须使用共同体中的一种语言 依据一个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的合理要求,制造商必须将产品档案相关文件翻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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