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汽车保险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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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保险法律法规,单元一、概述,保险知识简介 一、保险的概念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限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的特征 三、保险的职能 1.基本职能 分摊职能、补偿职能 2.派生职能 融资职能、管理危险职能。,四、保险的分类 1.按性质分类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实施方式分类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简介,一、机动车辆保险 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 标的包括:汽车、电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业机械车以及特

2、种车。 二、作用 1.分担企业和个人的风险 2.赔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促进社会稳定 3.降低事故发生率 4.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 5.可以扩大保险利益 三、重要性,我国汽车保险的种类,我国机动车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中又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 一、什么是交强险 二、什么是商业险,机动车商业险包括: 1.车损险(按车价来计算保费)7.车身划痕险 2.第三者险 8.车辆停驶损失险 3.盗抢险 9.车上人员责任险 4.玻璃单独破碎险 10.车上货物责任险 5.火灾、爆炸损失险 11.无过失责任险 6.自燃损失险 12.不计免赔险,我国汽车保险的业务流程,我国汽车保险的业务流程包括承保和理赔两

3、个环节。 一、承保 1.保险展业 争取保户,为企业宣传、保险方案设计 2.投保申请 填写保单,核算保费,订立保险合同,3.核保 基本流程:投保申请车辆检验风险评估制定保险方案填写保单标准业务核保出具保单,二、理赔 1.理赔流程:报案(110和保险公司)与立案施救与查勘定损理算赔付与善后处理 2.续保与无赔款优待,三、保险赔偿争议处理 1.协商程序 2.调节程序 3.申请仲裁 4.民事诉讼,5 我国的保险立法,5.1保险法的概念 广义:保险法是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指保险法典。 保险关系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5.2 我国保险立法状况及立法体系 传统

4、保险法为四法性质,其内容主要为保险合同法,具有单一性。 现在的保险法包括两大部分: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5.3 与汽车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 相关法律名词链接,一、什么是法? 法的体系、法制体系、法的效力、法的要素。 二、根本法和普通法 三、公法和私法 四、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五、其它法律名词,一、汽车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

5、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佣或认可的驾驶保险车辆的人员。第二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架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架车型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 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指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被保险的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属于使用过程。,汽车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式,未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灾害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碰撞、倾覆、坠物 火灾、爆炸 火灾:指本生以外的火源及基本险的车辆

6、损失险所列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燃烧,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 爆炸:仅指化学性爆炸。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不属于保险责任。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外界物体坠落: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段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也属于保险责任。但吊车本生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外界物体倒塌 暴风、龙卷风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车照料者)。 由货船、客船、客货船或滚装船等运输工具承载保险车辆的过渡,不属于保险责任。,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

7、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保险人在处理以上费用时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二、汽车车损险的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自然磨损:指车辆由于使用造成的机件损耗。 朽蚀:指机件与有害气体、液体相接触,被腐蚀损坏。 故障:由于车辆某个部件或系统性能发生问题,影响车辆的正常工作。 轮胎单独损坏: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轮胎的单独破损。 但由于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而引起的保险事故(如碰撞、倾覆等),造成保险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人应予以赔偿。,2)玻

8、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7)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8)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露造成的损失。 9)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早成的损失。,三、汽车车身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一)汽车车身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3种方式中选择协商确定,这3种方式是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及相

9、应的保险赔偿处理的依据。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时,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附加费)的价格。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的新车购置价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这种方式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原则上新车按新车购置价承包,但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的计算原则。 (二)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 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

10、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四、汽车车身险的赔偿处理 (一)投保人的赔偿方式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践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

11、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 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指保险车辆整体损毁或保险车辆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推定全损指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保险人推定全损。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12、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部分损失: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3、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 施救费用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施救费仅限于对保险车

13、辆的必要、合理的施救支出。即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施救总财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 保险金额等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 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 ) 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 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二)车辆残值的处理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保险事故车辆残值的处理方法,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尚有价值的剩余部分,应由保险人同被保险人协商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并在计算赔款时直

14、接扣除。第三者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值也按此处理。,三、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底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单方肇事 事故免赔率为20%。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保险车辆发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定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四、事故车辆的修理

15、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 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 五、代位追偿权利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 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六、保险合同的终止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汽车损失 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保险车辆发出全部损失。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 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

16、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责任赔偿。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一、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因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济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再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赶走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驶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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