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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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一)办理对象女方户籍为武进区的已婚育龄夫妻以及男方为武进区户籍,女方户籍为外省市和金坛、溧阳婚嫁到武进区的已婚育龄夫妻。(二)办理机构女方户籍为武进区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夫妻中男方为武进区户籍,女方户籍为外省市和金坛、溧阳婚嫁到武进区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三)所需资料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2、男女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结婚证;4、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实行个人声明并由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证明;5、女方户籍为外省市和金坛、溧阳婚嫁到武进区的,提供女方户籍地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6

2、、照顾再生育的夫妻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附:1、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 2、申请人未生育子女状况声明3、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4、撤销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程序附件1: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结婚年月户籍地地址或工作单位夫户籍地:工作单位:妻户籍地: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区(市) 街道(镇) 申领理由 1、双方均为初次生育 2、已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请在以上对应条件上打“”) 申领人签名: 年 月 日男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 年 月 日女方单位或村(居)会意见 年 月 日发放机构意见(盖章)年 月 日

3、备注注:1、办理机构:市区户籍的到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2、提供材料:(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2)男女双方的户籍簿或户籍证明;(3)结婚证;(4)双方均未生育的新婚夫妻由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或实行个人声明;照顾再生育的对象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附件2:申请人未生育子女状况声明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于年月日。本人在此声明之前从未生育过孩子。本人保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声明人:年 月 日 申请人未生育子女状况声明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于年月日。本人在此声明之前从未生育过孩子。本人保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

4、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声明人:年 月 日 附件3: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结婚年月户籍地地址或工作单位夫户籍地:工作单位:妻户籍地:工作单位: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女方暂住证号 码 现居住地 区(市) 街道(镇) 申领理由 1、双方均为初次生育 2、已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请在以上对应条件上打“”) 申领人签名: 年 月 日生育情况证明生育证件1、持有户籍地发放的一孩生育服务证件。发放单位: 发放日期: 年 月 日2、持有户籍地发放的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件。发放单位: 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无以上生育证件的,双方均未生育

5、的夫妻,同时提供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发放机构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注:1、办理机构:女方现居住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2、提供基本材料:(1)女方暂住证;(2)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户籍地发放的一孩生育服务证件,或者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照顾再生育的对象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附件4:撤销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

6、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当事人有不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领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以下简称生育服务联系单)或发放机构经办人员审核不严错发生育服务联系单等情形的,应当撤销当事人所持的生育服务联系单。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的主体为辖市、区人口计生局。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程序是:一、立案。发现当事人所持生育服务联系单有应当撤销情形的,应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立案登记表,并附案件来源原始材料,由辖市、区人口计生局分管政策法规的负责人审批后立案。二、事实调查。调查取证工作不得少于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持执法证的执法资格),并

7、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做好调查笔录以及其他有关证据的收集工作。每份调查笔录均应交被调查人阅读,由其认为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调查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后写出调查报告。三、作出决定。当事人确有应当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的事实,由辖市、区人口局集体讨论作出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的决定。四、送达决定书。送达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决定应当填写送达回证。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告,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拒绝签收,可以由其亲属代签或由两名以上在场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干部或群众签名作留滞送达,留滞送达视为送达。五、结案。当事人所持的撤销生育服务联系单决定由辖市、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收回,并逐一登记、存档。生育服务联系单收回后,辖市、区人口计生局应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一案一卷,连同案卷目录计划生育案件卷宗,做好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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