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上传人:玩*** 文档编号:145945053 上传时间:2020-09-24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40.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629编号住建局关于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 汇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 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示 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 优化生态发展环境。现将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开展工 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我县在治 理措施 12 个方面中的主要措施有 6 个方面基本到位,如:施 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外脚手 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封闭泵送砼;

2、施工现场内 道路加工区实施砼硬化;拆除工程设围栏。主要措施中有 3 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配 备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车;开挖后的土方及砂石 堆放及运进、运出土方、垃圾渣土等未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 或履盖清运;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未达 100%;主要措施中 有其他 3 个方面须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宣传和督促。如:施工 现场焚烧沥青、垃圾等;风速达 5 级以上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转运;场地闲置 1 个月以上要绿化。当前执行治污措施落实 率不足 70%。治理难度:施工现场硬化加绿化加履盖达 100%; 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办 法虽已出台,

3、但仍需后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 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 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 的通知 ,并对 2014 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 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 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 治,明确要求 2014 年新开工项

4、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 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 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 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 2.0 米的 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 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 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 施,并正常使用 ; 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 80%以上,建

5、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 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 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 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 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 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 4 小时进行 1 次湿化作 业,减少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 制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 要求逐步推进使用预拌砂浆,

6、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 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 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 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 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 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 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2、 我局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检查, 截止到 2014 年 3 月 5 日,我局检查了 55 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 改通知 55 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

7、度不足,未制 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 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 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 岗,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 行了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 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 担

8、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 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 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 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 共同管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 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 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 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 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

9、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 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 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 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 工项目,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 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 年 3 月 5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