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招标文件(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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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招标文件(桩基工程) 招标投标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招标文件(桩基工程) 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螺塘湾东路)桥梁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螺塘湾东路)桥梁 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桩基工程专业分包 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BGL-035 招标人:中建五局三公司 市政 分公司 招标日期:2017 年 11 月 11 日 目 录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招

2、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一、总则 项 目说 明 1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 路)桥梁工程 1.2 建设地点 高铁新城 1.3 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西起金桂西侧主线起坡点, 东至螺塘湾东路,桩号范围 K0+179.952-K3+489.818 总长度 约 3.12 公里,其中,金太路以西部分仅包含跨轨道交通车辆 段场站跨线桥及接坡段,不含辅道,建设投资额约 10780.11 万元 1.4 总高度/总体布置 2*30m+(34.5+46+34.5

3、)m+(20+22+20)m+(2*30)m 1.5 层数/层高 2*30m 联采用等高预应力砼连续箱梁;(34.5+46+34.5)m 变 高预应力砼箱梁;2*30m 等高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0+22+20) m 等高钢筋混凝土箱梁结构 1.6 结构 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墩形式,1600 立柱接 1800 桩基,桩顶通 过系梁横向连接,系梁尺寸 1.2*1.5(宽*高),另在边墩墩 顶设置梁高 1.4m 盖梁以加强横向受力整体性。 2招标范围2招标范围 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路)桥梁桩基工程专业 分包。共分 1 个标段,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分包队伍合同 的签订分标段进行。 本次招标确定

4、 1 家队伍入库,中标后签订合同,各投标方具 体的施工范围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投标方不能 因承包范围的多少向招标方进行索赔。 中标人进场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提 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因为进场时间与 预期不符,而向招标人进行调价申请或索赔,如中标人以价 格上涨或其余原因为由,不按招标人要求按期进场或解除合 同,则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在分公司投标资格,并没收履约 保证金。 如中标方施工过程中进度或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 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增加队伍,分割任务,甚至有权 要求中标方退场,结算按合同单价执行。 投标人不能以为清单内所列项全部为其承包范围

5、,清单内 各分项内容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投标人不能因 承包分项内容减少或增多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严禁投标人采 取不平衡报价。 3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日程安排4招标日程安排 2017 年 11 月 11 日 4.1 领取招标文件 2017 年 11 月 14 日 9:0012:00 在长沙市地下综合 管廊 PPP 项目商务部领取 4.2查看技术资料及现场踏勘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3:0017:00 间 4.3 投标人递交书面质疑 2017 年 / 月 / 日 12:00 前 4.4领取书面答疑书或补疑

6、书 2017 年 / 月 / 日 17:00 前 4.5 递交投标文件 2017 年 11 月 16 日 17:00 前 4.6 招标人联系人员及电话 联系人:王小春 电话:18684902807 联系人:聂赛奇 电话:18574310893 5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1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递交投标书前交纳(最高不超过 10 万 元)。 0%,诚信、优秀供方 合同额的 1,合格、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 户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户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 4300153106

7、1052505869 账号: 430015310610525058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井湾子支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井湾子支行 开收据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158 号中建大厦 1005 室 财务部 张小兵 18874812357 开收据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158 号中建大厦 1005 室 财务部 张小兵 18874812357 要求:注明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期 工程投资项目上湾中路(金桂-螺塘东路)桥梁桩基工 程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将银行转帐回执单及收据银行转帐回执单及收据作 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交于联系人聂赛奇,开标时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

8、弃投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以投标单位对公银行账户对公银行账户转账入专用银行账户,不接 收任何个人名义的交款或存款个人名义的交款或存款入账户, 不按规定办理, 造成的后果由分供方自行负责。 5.2 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签订前 3 日交纳。 0%,诚信供方 合同额的 1,优秀供方 合同额的 2,合格供方 合同额的 3,基本合格供方 合同额的 4,首次使用供方 6踏勘现场6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4.2 款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 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 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

9、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 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人现有 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 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 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

10、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 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 应按照本须知第 4.3 款中关于 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不论是 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 面质疑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 4.4 款所明确的 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 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 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 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

11、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 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 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 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 件)。 8.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 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 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8.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

12、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 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 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招标文件前,须按本须知 5.1 条的要求向招 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 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

13、组成。 10.2 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书、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推荐介绍信(见附录格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劳务工资须按月结算并完成支付 等各方面的承诺;(投标方须按月完成内部各级结算,并明确结算、 收款责任人及银行账号,未执行月结算者招标方有权不付款,且分包 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劳务工资须按月支付,经劳务公司负责 人、专业队长签字确认,由财务直接发放到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 发放至班组长,由班组长付至每个作业人员。(下月付款前,劳务公 司必须向甲方提供班组长及每个作业人员当月收款签字的台账明细, 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月结算款。) 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的纳税身份证

14、明; 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组织架构、工人、自备机具 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承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土建主 体大清包劳务组织架构严禁超过三级、专项分包劳务组织架构严禁超 过二级。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结算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 付款方式为:本合同无预付款且施工第一个月不付款,自第二月始每 月15日办理过程结算,过程结算办理完毕、 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30 天内支付已办过程结算额的 70 %(民工工资已按 100%考虑支付,并 由甲方依据乙方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通过银行代发)。最终 结算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工程款付至最终结算额的 90%。预留保修 金 10%在

15、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完所有的保修责任后付清。分包须提 供增值税专票(税率 11 %)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 招标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10.3 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仅针对专业分包);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0.4 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10.4.1 工程量清单列项的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该工程发生 的材料费及保管费、机械费及进退场和安拆费、所有人工费(含津补 帖,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等)、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 劳保费、医疗费、差

16、旅费,管理费、利润及政府部门规定交纳的所有 税费(除增值税)(包括其他税金、个人应交的劳动保险费用(养老保 险统筹等)、个人所得税、技术工人办证和证件年审费用及办理上述 税费用所发生的等各种费用)。 10.4. 1.2 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村民阻工或者与其它标段同时施 工和交叉作业而导致的人员和设备停工、窝工等所有不可遇见风险费 用。 10.4.1. 3 夜间施工的现场照明费用,因赶工而产生的技术措施 费用。各分项工程双方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前已完工程的保护和养护费 用。 10.4. 1.4 配合甲方试验要求的费用。 10.4. 1.5 乙方对材料有保管责任,丢失材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10.4. 1.6 乙方衣、食、住、行由乙方自行负责,生活用水用电 乙方自行负责。 10.4. 1.7 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指令引起工作量增减。 10.4.1. 8 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的其余计时工 作的工日单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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