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荔涵大道延寿山庄)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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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 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 (荔涵大道延寿山庄)施工招标 招标投标 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 (荔涵大道延寿山庄)施工招标 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荔涵大道延寿 山庄)施工招标 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荔涵大道延寿 山庄)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闽昇莆2009招 017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09 年 3 月 12 日 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总 目 录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莆田市河滨南路市政工程(荔涵大道延寿山庄) 21.1建设地点龙桥办事处泗华村,龙桥村 31.1建设规模长:1.2km ,宽:24m ,1

3、2m 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1质量标准合格 62.1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的,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714.1要求工期施工总工期:200 日历天 83.1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9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 增 项差别) 2、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必须是已通过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必须是已通过 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 号文及莆 建管200873 号文规定)备案登记通过的企业。 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局

4、莆建管(2008)41 号文及莆 建管200873 号文规定)备案登记通过的企业。 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5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 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 号 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28、9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 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 2009 年 3 月 24 日 17 时前登 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 招标人于 2009 年 3 月 27 日 17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 改内容。 1320.1投标有效期为: 60

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2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元整 15工程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 1611.7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 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 价 时间:2009 年 3 月 27 日 17:00 前 172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82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 止时间 收件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 7 号楼 4 层 时间:2009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1926开 标 开标时间:2009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 7 号楼 4 层 202

6、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130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低 价风险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用现金方式提交用现金方式提交) 备 注 备注: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 15 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备注: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 15 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http:/www.P)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http:/www.P)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 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 (一)

7、总 则(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 资金来源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 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

8、表第 9 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 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现场踏勘5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 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5.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

9、文件中 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 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核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条件。 6投标费用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 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7.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时 间前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时 间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向招标 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 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作用。 9招标

11、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人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 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书面招标 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9.2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 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 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 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12项规定时间前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

12、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9.3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 15 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投标人可在公布 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 材料。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内容、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在截标前 15 日在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前 3 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网公布。 10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10.1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还应严格进

13、行编审分离。 10.2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单位应分别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的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应认真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 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 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 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 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 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 清单仍有误差,则应

14、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0.3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 10.4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 求追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11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和审核 11.1工程预算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 、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市 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进行 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

15、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 应在编制、审核预算价时相应计取赶工措施费或优良工程增加费。定额工期必须也同时 编、审。 11.2工程预算价超过投资概算的不得开标。 11.3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工程招标最高限 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4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 ,本工程下浮率为 9 %。 11.5工程管理参考价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及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的最低控制线标准编制。 11.6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经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前十五 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

16、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 12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2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2.1 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 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2.2 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 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2.3 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12.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 12.3.2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5 版) ; 12.3.3福建省市政工程综合单价表 (2005 版)上、下册; 12.3.4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03 版) ; 12.3.5 闽建筑200515 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 ; 12.3.6 闽建筑200525 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筑工程管理费 的通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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