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思明区会计学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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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解读,思明区财政局 2014年8月,.,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频繁。 党风廉政责任制重点检查内容:“三公经费”、会议费。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419号),.,主要内容,一、中央和我市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二、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经费具体内容 三、公务接待、差旅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规范津补贴、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会福利费。,.,第一部分,中央和我市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中央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 (背景)2012.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2013.1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共十二章六十五条。严格规范: 国内差旅 因公临时出国(境) 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 会议活动 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6项配套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我市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厦门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市

3、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有关事宜的通知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厦门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第二部分,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经费具体内容,.,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分类和审批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会议费分类,一类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区性会议; 二类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分管区领导参加的全区性会议; 三类会议为除一、二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各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综合定额标准,与中央标准保持一致

4、。一、二、三类会议标准分别为660元、550元、450元。,.,分项标准,.,关于我区承办上级会议参照标准,由我区承办的上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按规定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后,根据我区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分类及标准予以补助,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级部门已核拨的会议经费的,可补助开支标准与上级拨款差额部分。,.,规范会议管理,一是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需建立会议计划和审批制度。 二是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三是对会议管理提出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会期、就餐等要求细化。,.,会

5、议费报销支付要求,1. 对会议费报销凭证作出了细化规定,即会议费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会议费报销支付要求,2.严格会议费支付方式。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除支付外聘劳务报酬外,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关于会议规模,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三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

6、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普通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关于安排自助餐,根据实际情况,办法中不明确表述“安排自助餐”,但是明确规定“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有关问题,未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召开的会议自行发放会议补贴、纪念品,有的变相发放交通补贴或通信补贴(充值卡)。违反津补贴规定。 以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以活动名义购买发放食物和纪念品。 以伙食费名义变相发放餐券(代币券)。,.,厦门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

7、 讲课费标准 规范培训管理 细化报销支付要求,.,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与会议费管理办法中三类会议标准一致,即每人每天总额450元,其中住宿费180元,伙食费11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60元。,.,讲课费标准,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规范培训管理,一是要求各单位需建立培训计划和审批制度。 二是要求各单位应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三是明确培训计划的报备制度。,.,细化报销支付要求,要求各

8、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等。,.,有关问题,超标准用餐。 混淆工作餐与公务接待。 关于工作餐的餐标、自助餐及误餐补贴。,.,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国经费的管理模式 出国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批程序 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 其他,.,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临时出国 经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不同资金来源的出国团组及经费预算的报批程序 明确出国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时效性 明确新增出国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批程序 其他,.,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

9、办法,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和费用预算管理。 各单位出国培训计划纳入市级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计划,出国培训费用纳入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我区一般是参加上级组团,按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的程序报批。,.,第三部分,公务接待、差旅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津补贴、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会福利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

10、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单独管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厦门市接待费办法,厦委办发【2010】12号厦门市接待费管理办法,市五套班子领导接待中央、省、市重要客人。定点饭店和标准内部掌握。 厦财行【2007】15号关于公务接待和会议实行定

11、点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三无”:无派出单位公函、无接待审批单、无结算清单(指定期未按次结算)。 发票出现香烟和高档酒水。 不符合公务接待范围:各种座谈会、研讨会、培训会、周年庆等用餐。 单笔(单桌)消费超过2000元。,.,注意事项,接待审批单是必要条件!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015年公务接待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规模。2013年下降57%,2014年1-6月下降67%。,.,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含因公临时出国境)。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从行程中体现)。,

12、.,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厦政旅【2012】2号文“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延续执行,要点: 机票、车票、住宿费等原始发票由旅行社保存备案,旅行社出具合法有效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要求提供机票复印件、行程路线主要是作为计算报销标准和界定合理包车费用依据。 注意行程路线:如出现景点界定变相公款旅游。,.,考察费、会议费、培训费,学习考察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除会议主办方有明文规定需缴纳外,原则上不予以报销。 中央、省、市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由承办方列入预算安排。,.,共性要求,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理经费拨付,采用银行转

13、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除规定外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做好相关经费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 。 时间:2015年上半年。 我区已暂停新购和更新。 规范租车。厦思财【2013】75号未经批准不得租车。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等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办公用房清理,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前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8月1号执行。

14、 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绩效工资规定之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除利用非工作时间承担由组织或批准的工作任务,且明确规定允许开支项目,如比赛、信息、监考、小学生托管服务外,其他项目需经人事、监察、财政部门认可方可发放。 已停止的项目:值班补贴。,.,福利费,厦财行200513号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的通知 福利费开支项目: 1、购建文体活动设施;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向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福利费,5、职工预防保健开支; 6、职工子女儿童节日慰问; 7、其他必要的福利开支。 不

15、得变相发放奖金、津贴、购买购物卡(提货券)等 不得安排用于旅游 福利费不宜转入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厦工2014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经费来源:1、会费;2、基层单位拨缴;3、上级工会补助;4、政府或行政补助;5、其他收入。 经费使用:基层工会主要围绕“第五条职工活动支出”的范围来规范使用行政补助工会经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根据厦工20111号市总工会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补助经费的意见精神,明确预算安排行政补助工会活动经费不能简单理解等同于过节费,要求行政补助工会经费要带活动项目开支,报销凭证及手续必须符合财务规定。不得变相(套现)发放现金补贴、更不能购买

16、购物卡(提货券)。,.,行政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1、开展各种职工文化、体育、户外健身休闲活动; 2、购置用于活动所需的各种器材、用品、运动服装、食品、饮料等; 3、开展职工“读书活动”所需的图书、资料、文具等; 4、办理体育健身卡、户外运动卡;,.,行政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5、开展各类竞赛、比赛所设立的资金、奖品; 6、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慰问金、慰问品; 7、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8、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注意事项,必要条件:带活动项目开支,合理的开支幅度(方案备案)。 几个不宜(易引起社会误解): 不宜在大型商场采取“限时购”; 不宜集中在节假日大额开支; 不宜采购与年货节礼有关联的物品; 不宜设置高额奖品、奖励; 不宜平均设置奖励。,.,行政补助经费的流程,独立工会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拨付工会账户。 区直机关工会成员单位2015年纳入部门预算,在单位账户按要求开支。 国库中心根据会计集中核算要求,主要是负责代理记账核算,票据合规给以报销并不能代表法人单位作为会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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