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编号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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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一、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案例十一、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案例 (一)拒报、迟报统计报表问题(一)拒报、迟报统计报表问题 案例一:案例一: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规模以上企业 2016 年的统计十 年报报表,应在2017年3月10日前由企业通过联网直 报平台上报。3 月 10 日凌晨国家统计局关网时,仍发 现部分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相关报表。3 月 11 日,区统计局向这些企业送达了统计报表催报 通知书,要求其在12日前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3月12 日经国家统计局同意,为这些企业开网,一些企业按照 要求在联网直报系统中报送了统计报表,某限额以上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统计报表上 报

2、。 依据统计法规定,针对迟报统计资料的企业作 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仍未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统计报表上报的这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 售业企业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罚款并在失 信平台予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 46 定。 案例二:案例二: 2017 年 4 月 8 日,XX 区统计局对 XXX 企业(住宿和 餐饮业企业)上报的 2017 年 1-3 月住宿和餐饮业经 营情况(表号:S204-1 表)报表中的营业额指标存疑, 统计人员电话查询核实未果,于4月9日区统计局向该 企业下发了统计检查查询书,要求该企业于 10 日前向 区统计局提供相应统计报表指标填报依据,该企业未 在规定时间内

3、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做出答复,违反了统 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造成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 为,依据 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针对该企业(住宿 和餐饮业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 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案例三: 2017 年 12 月 26 日,XX 区统计局组织召开规模以上 服务业企业统计年报会,培训并布置统计任务,XXX 企 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未到会参加,会后区统计局 电话多次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到区统计局领取统计任务 未得到回应,于是向该企业送达了 统计报表布置通知 书,要求该企业于12月31日前到区统计局领取统计 报表和统计 47 任务,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统计报

4、表和统计任务,依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针对 XXX 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作出 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一套表”平台单位纳统和退库问题(二)“一套表”平台单位纳统和退库问题 案例四:案例四: 某开发区所辖区域内存在一家互联网服务业企业, 其从业人员规模 15 人、2016 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500 万元按照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年营业 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未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已经属于 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因此该开发区所属这家企业的 情况已经达到了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 范围,应该从 2017 年年

5、初开始依法填报该制度规定的 统计资料。开发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在了解到该家企 业的经营情况之后,依照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和国 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的规定,通知该企业需要申报一套 表平台纳统入库材料(包括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 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然后从 2017 年年 初开始按照一套表统计调查制 48 度的要求填报统计资料。如果该企业经过政府统计 机构催领任务后,仍然拒绝提交申报材料,并且不按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填报统计资料。这家 企业的行为则构成了统计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拒 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的” 统计违法行为,会因此给该企业警告并罚款的行政

6、 处罚。 纳入统计报表范围的企业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 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想应退库调整。例 如:2017 年该互联网服务业企业在填报套表数据时,仍 然按照其当初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标准时的经 营情况(2016 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1500 万元)填统计 数据,而不是根据 2017 年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填报。 统计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 现,2017 年由于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其财务账中的 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只有 800 万元,因此告知该企业已 经不属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应该从 2018 年初 开始退出一套表填报,同时该单位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 第七条的

7、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不真实 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49 的规定,对该单位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 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 5000 元(伍仟元)的处罚 (三)指标统计口径不准问题(三)指标统计口径不准问题 案例五:案例五: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6 年年末人员构成为实有正式 职工80人,使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人,返聘2名退休人 员,有物业公司派驻 10 名物业人员;财务账情况:应付 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应付工资科目,其中贷方全年累计 300 万元、借方全年累计 280 万元;管理费用列有职工 保险费用 100 万元、 派遣费 80 万

8、元、 物业费 100 万元、 聘用费 2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0 万元;工会经费 10 万 元。该企业统计人员在填报 2016 年年报时,其中期末 从业人员”指标填报了 80 人、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标填报了3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 指标填报了300 万元。 统计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是发现:该 企业这三个指标均填报有误,其中,“期末从业人员” 指标漏填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20 人、返聘 2 人;“从 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应该包含正式职工应付工资的 借方累计 280 元、派遣费 80 万元、聘用费 2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指标应包含应付工资贷方累计 300 万元、保险费

9、50 用 100 万元、 派遣费 80 万元、 聘用费 2 万职工教育经 费 10 万元、工会经费 10 万元。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 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 款第(二)项、 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提供不真实的统 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 5000 元(伍仟元) 的处罚。 案例六:案例六: 2017 年 8 月 26 日,天津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 2016 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内的“企业内 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经检查发 现,该企业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上报数据

10、 4532 千元,检查实际数据为 3980 千元,相差 552 千元, 差错额占报告期实际数额的 13.9%。该指标的其中项: 人员人工费(包含 指标单位上报数检查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80102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万元300362 应付职工薪酬万元300502 各种补贴)上报数 361 千元,检查实际数为 1215 千元, 原材料费上报数为3132千元,检查实际数为2318千元, 其他费用日上报数 1036 千元,检查实际数为 447 千元。 经检查人员调查询问,该单位没有设置专职统计人员, 统计报表由会计人员负责填报,在填报 2016 年该指标 的其中项 “人员人工费” 时,只计算了企业给科

11、技人员 的补贴,而未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定将科技人员 的工资、奖金等计算在内;在填报“原材料费”数据时, 错将不属于研发活动购买的原材料费计算在内,而统 计报表制度规定“原材料费”是在报告期内企业为实 施研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相关支出。在填报“其他 费用”时因计算口径问题错误填报。由于以上原因造 成了“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指标数据填报 错误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法 第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 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查结 東后,市统计局依据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公 司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并罚 款的处罚。

12、同时责令该企 52 业对统计工作进行整改,加强对统计相关工作人员的 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的培训,提高对统计工作的 认识和统计业务水平,保证今后依法及时提供真实、 准 确的统计资料 (四)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四)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案例七:案例七: 某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属有 两个产业活动单位是本单位的招待所,一个是专门的 售后维修部门,招待所是单位内部使用,售后维修部门 对外提供售后服务。主营活动是生产液压支架及配件 加工,支架的种类多达 800 多种,价格差异较大,生产 周期在一个月左右。 采用定额成本核算法核算成本, 产 品成本结算采用逐步结转法分二级核算,

13、由各车间先 核算生产成本,每月各车间将合算的成本借方、 贷方数 额汇总全部转入总成本账中,由公司进行统核算。 在总 生产成本中包含了半成品、在制品的核算。企业由会 计兼职统计工作,但人员变动频繁,前任会计没有交接 过统计工作,现任统计人员没参加过培训。 企业没有设 立台账,工业总产值直接按各车间上报入库数和会计 提供合同价格(含 53 税)/算,计算完直接上报。 产品 800 多种品种平均销售 单价按合同价格平均成 3 种价格计算。在检查企业财 务账时发现 12 月 28 日有两笔转售材料款。 分析:分析: 1.该企业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有单位领导不重视,没有 设立专职

14、人员,没有建立工作交接等制度;没有设立台 账,对报送数据没有审核把关 统计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 置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 签 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2.该企业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制度规定工业总产值的内容包括生产的 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 期初差额价值 (1)该企业有售后维修部门,有部分维修费用,应该 计算为对外加工费收入。 (2)该企业有部分转售材料,应计十算为对外加 工收入。 (3)该企业在成本核算时包含半成品和在制 54 品的核算,因此有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

15、 值。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漏掉了两部分数据。 二是制度规定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 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增值税(销 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 (1)该企业在计算销售单价采用了合同价格,这是 含税价格 (2)该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多达 800 多种,价格差异 较大,而统计人员计算平均销售价格时,只简单将 800 多种产品平均为 3 种产品价格,存在平均单价的较大 误差 3.该企业承担的法律后果 该企业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存在较大问题,构成了提 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经 济处罚、在失信平台上公示等行政处罚 (五)能源指标计量单位混淆问题(五)能源指

16、标计量单位混淆问题 案例八:案例八: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 2017 年 11 月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号:205-1 表)“柴 55 油”指标,1 一本月消费量上报数为 13.11 吨,与检查 数 12.40 吨不一致。检查发现在填报柴油消费量统计 数据时,该单位换算由升换算成吨时,一直沿用过去的 方法,将总升数除以 1100 折算,造成错误结果。 执法人 员要求企业下一个报告期应严格按照能源统计报表 制度的要求去做。 市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发现能源指标填报错误并不 鲜见,既有企业统计人员不细心学习统计制度的问题, 也有思想上不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报表制度的忽视, 所以导致能源数据填报出现错误。为了帮助大家在今 后的能源统计工作中能够准确上报统计数据,我们通 过大量地执法案例,总结出几点在能源统计报表填报 时出现的共性问题,供企业填报人员和统计人员参考: 一是能源统计是实物量统计而非价值量和标准量 统计。 能源消耗不能以价值量折算实物量,而应该是实 际的消耗量。 能源名称对应指标填报时,消费量为 “实 物量”,而非“标准量” 。例如填报“煤炭”时,计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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