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上传人:蜀歌 文档编号:145780439 上传时间:2020-09-23 格式:PDF 页数:47 大小:607.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4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财务管理股票证券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件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披露。 第六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 市场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本准则不同,应当遵循报 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在同一日 公布年度报告。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公司,应当同时编制年度报告的外文译本。 第七条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两名 注册会计师签字。 第八条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如下一般要求:

2、(一)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 金额除特别说明外,通常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 百万元或亿元为单位。 (二)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年度报告外 文译本,同时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 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俄)文编制,在对 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 (三)年度报告封面应当载明公司的中文名称、 “年度报告” 的字样、报告期年份,也可以载明公司的外文名称、徽章、图 案等。年度报告的目录应当编排在显著位置。 (四)公司编制年度报告时可以图文并茂,采用柱状图、饼状 图等统计图表,以及必要的产品、服务和业务

3、活动图片进行辅 助说明,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公司在年度报告目录之前刊载宣 传照片和图表时,不得刊登带有祝贺、恭维、推荐性的措辞, 不得含有欺诈、误导内容的词句。 (五)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应当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增加披露所使用的其他的行业分类数 据、资料作为参考。 第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将年度 报告全文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同时将年度报告摘要 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篇幅原则上不超 过报纸的 1/4 版面,也可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公司可以将年度报告刊登在其他媒体上,但不得早于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时间

4、。 第十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或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年度报告原件备置于 公司住所,以供股东及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报告及其 相关文件报送公司登记住所地所在辖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 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单独陈述理由。 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对特殊

5、行业公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公 司应当遵循其规定。 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另有规定的,公司在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时应当遵循其规定。 第二章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文本扉页刊登如下重要提示: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提示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 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 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声明无法保证本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说明理由,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同时, 单独列示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 如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 告,重要提示中应当声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如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同时附有相应的 警示性陈述,则应当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

7、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以及特定 含义的术语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年度报告的释义应当在目录 次页排印。 年度报告目录应当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目录后单独刊登重大风险 提示。公司对风险因素的描述应当围绕公司的经营状况,遵循 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披露已经或将要 采取的措施。 第二节公司简介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披露如下内容: (一)公司的中文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如有) 。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联系地 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四)

8、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 网址、电子信箱。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年度报告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七)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 册登记日期和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还应当提供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和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 况。 (八)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 公地址及签字会计师姓名;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的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的名称、办公地址以及

9、签字的保荐 代表人或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姓名,以及持续督导的期间。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 产、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资产收益率、每股 收益。 同时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和)境外上 市外资股的公司,若按不同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列表披露差异情况 并说明主要原因。 公司在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0、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时,应当同时说明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 金额。 第十九条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应 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 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前后的数据。 (二)对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确定 和计算,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应当遵照执行。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四)如公司成立未满 3 年,应当披露公司成立后完整会 计年度的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财务数据按照时间顺序自左至右排列,左起为报告 期的数据,向右依次列示前一期的

11、数据。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报告中应当对财务报告的数据和其 他必要的统计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发生的重大事项 进行讨论、分析,可以采用逐年比较、数据列表或其他方式对 相关事项进行列示,便于投资者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未来变化情况。公司披露董事会报告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 披露内容应当可靠,引用数据、资料应当依据充分。 如引用第三方的数据、资料,应当关注其权威性,并注明来源。 (二)披露内容应当具有充分的决策相关性,着重关注重 大投资项目、并购重组、在建工程、研发项目、人才建设等在 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未来计划,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 未来变化趋势。 (三)披露

12、内容应当具有充分关联性,结合公司的外部环 境(如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等)和 内部条件(如业务规模、经营区域、技术、人员、经营权等)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针对性的讨论、分析,保持 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四)鼓励公司披露对业绩敏感度较高的关键业绩指标, 分析指标的假定条件、计算方法、选取依据,以及变化原因和 趋势。 (五)讨论、分析不应简单重复财务报告的内容,而应当 侧重分析重要的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重点披露实质性内容、 已知的重要趋势和不确定性。 (六)语言表述平实,清晰易懂,力戒空洞、模板化。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报告应当重点分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 业务、产品、技术、

13、行业有关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重要性原则对本条中 设定的原则性比例作适当下调。如本条规定披露的部分内容与 财务报表附注相同的, 公司可以建立相关查询索引, 避免重复。 公司应当披露已对报告期产生重要影响以及未对报告期 产生影响但对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内容包括: (一)主营业务分析。列示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 研发投入、现金流等项目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若公司利润 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公司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公司应当对规划目 标的实施进度进

14、行分析;实施进度与规划不符的,应当详细说 明原因。 公司应当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 告期内的进展,并对未达到计划目标的情况进行解释。若公司 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应当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 1.收入。公司应当说明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产销量、订单 或劳务的结算比例等因素。如果因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 围变化的,应当提供上年度同口径的数据;如无法取得,公司 应当说明原因。 对实物销售收入大于劳务收入的公司, 应当按照行业口径,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和市场占有 率(如披露,须注明数据来源)等情况。若相关数据同比发生

15、 变动 30%以上的,应当说明原因。 对于订单收入占比超过 50%的公司,公司应当披露重大的 在手订单情况,并披露前期订单在本年度进展和本年度新增订 单的完成比例。对前期订单分散且数量较多的,可以按行业口 径归类披露。 如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应当披 露已提供或将提供的新产品及服务,并说明对公司经营及业绩 的影响。 公司应当披露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 向前 5 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 露前 5 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应当 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2.成本。公司应当按行业或产品披露本年度

16、成本的主要构 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等)占总成本的比 例情况,并提供上年同口径可比数据,如无法取得可比数据, 公司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应当披露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 前 5 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 露前 5 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额。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 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3.费用。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同比变动 30%以上的,应当说明变化原因。 4.研发支出。公司应当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目的、进 展和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公司应当说明本 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 入的比例,如相关数据同比变化达 30%以上,应当说明变化原 因。 5.现金流。结合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说明公司经营 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若相 关数据同比变化达 30%以上,公司应当说明原因。若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应当说明原因。 (二)按照行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