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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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总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洛 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和内部 行政总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洛 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和内部 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适用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 反馈市局法规监察科。 附件:1洛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其配套 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洛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及其配套法规行 政处罚裁量标准 3洛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 罚裁量标准 备注:以上附件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可从洛阳市 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英文域名为:.go

2、v/) 或者洛阳市人民 政府法制局门户网站(英文域名为:.gov/)上下载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 罚裁量标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 罚裁量标准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 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六 十二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 【一】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

3、规划擅自将 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 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3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非法 转让 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违

4、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5 万 元(含 5 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15。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外, 非法所得在 525 万元(含 25 万元)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30。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25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40。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50 万 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50。

5、 二、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第三十八条(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行政处 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 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6、八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 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5 万 元(含 5 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15。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外, 非法所得在 525 万元(含 25 万元)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30。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25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40。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

7、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非法所得在 50 万 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 50。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第四十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罚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 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 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 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 额为耕地开垦费的

8、 2 倍以下。”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面积在 667 平方 米以下(含 667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 0.5 倍以下。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外, 面积在 6673335 平方米(含 3335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 0.5 倍1 倍。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面积在 3335 6667 平方米(含 6667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 1 倍1.5 倍。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

9、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面积在 6667 平方米以 上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 1.5 倍2 倍。 四、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 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 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 额为土地复垦费的 2 倍以下。” 【二】违法的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面

10、积在 667 平方米以下(含 667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 0.5 倍以下。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面积在 6673335 平方米(含 3335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 0.5 倍1 倍。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面积在 33356667 平方米(含 6667 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 1 倍1.5 倍。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面积在 6667 平方米以上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 1.5 倍2 倍。 五、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第四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六十 三条的行政处罚

11、 【一】行政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 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 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 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 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 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 论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2、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 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30 元以下。” 3 河南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非法 占用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和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按下列标准执 行:基本农田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其他耕地每 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下。” 【二】违法行政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占用基本农田面 积在 667 平方米(含 667 平方米)以下;占用其他耕地面积 在 2000 平方米(含 2000 平方米)以下;占用其他土地面积 在 3335 平方

13、米(含 3335 平方米)以下。 处罚标准: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 20 元罚款;其他耕地 每平方米处以 10 元罚款;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 3 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占用基本农田面 积在 6672000 平方米(含 2000 平方米) ;占用其他耕地面 积在 20003335 平方米(含 3335 平方米) ; 占用其他土地面 积在 33356667 平方米(含 6667 平方米) 。 处罚标准: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 2025 元罚款;其他 耕地每平方米处以 1015 元罚款;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 3 5 元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

14、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占用基本农田面 积在 20003335 平方米(含 3335 平方米) ; 占用其他耕地面 积在 33356667 平方米(含 6667 平方米) ; 占用其他土地面 积在 666720000 平方米(含 20000 平方米) 。 处罚标准: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 2528 元罚款;其他 耕 地每平方米处以 1518 元罚款;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 5 8 元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占用基本农田面 积在 3335 平方米以上;占用其他耕地面积在 6667 平方米以 上;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 20000 平方米以上。 处罚标

15、准: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 2830 元罚款;其他 耕地每平方米处以 1820 元罚款;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 8 10 元罚款。 六、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第四十三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 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 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换土地,处以罚 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16、的,罚款额 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10 元以上 30 元以下。”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占用土地面积在 3335 平方米(含 3335 平方米) 以下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10 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占用土地面积在 33356667 平方米(含 6667 平方米) 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1020 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占用土地面积在 666720000 平方米 (含 20000 平方米) 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2025 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占用土地面积在 20000 平方米以上的。 处罚标准:罚款额为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2530 元。 七、违反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第四十三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的行 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 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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