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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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起重机械管理,2014年7月25日,一、起重机械有关概念 二、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案例 三、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工作探讨,一、起重机械有关概念,1.1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技术标准 1.2 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法规、规章、规定 1.3建筑起重机械分类 1.4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1.1 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技术标准,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 GB6067-2010),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5、 施工升降机分类 ( G

2、B/T10052-96 ) 6、 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 GB10053-96 ),7、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10054-2005) 8、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 2007 ) 9、 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 规范 (JGJ88-2010),1.2 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法规、规章、规定,1、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3393号) 3、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4年7月30日修订),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5、建筑起

3、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6号) 9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鲁建管发20096号),1.3 建筑起重机械分类,1、塔机 2、施工升降机 3、物料提升机,1、3、1塔机,1、塔吊型号命名规则 如QTZ40(4208) QTZ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40 公称起重力力矩为400KNm 42 臂长42M 08 在臂端42M处起重量为0.8T,2、塔吊的种类 (1)按变幅方式分:动臂变幅、小车变幅及伸

4、缩变幅。 动臂变幅适合建筑物顶端有较高钢构件的建筑物,而且不影响施工场地外部空间,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小车变幅又分成单小车和双 小车,双小车是为了方便改变起 升钢丝绳倍率,容易实现有两绳 变为四绳,提高起重量。 伸缩臂式塔吊适合周边有 高大建筑物的情况,通过收缩 起重臂实现360度回转。,(2)按回转支承位置分:上回 转和下回转 下回转塔式起重机将回转支承、 平衡重主要机构等均设置在下端, 其优点是:塔身所受弯矩较少, 重心低,稳定性好,安装维修方 便,缺点是对回转支承要求较高, 安装高度受到限制。,上回转塔式起重机将回转支承,平衡重,主要机构均设置在上端,其优点是由于塔身不回转,可简化塔身下

5、部结构、顶升加节方便。缺点是:当建筑物超过塔身高度时,由于平衡臂的影响,限制起重机的回转,同时重心较高,风压增大,压重增加,使整机总重量增加。,(3)按有无塔冒分:平头式和塔头式 平头式塔吊起重性能曲线相对塔头式要陡,前段起重性能下降较快,优点就是安装方便快捷,便于群塔作业。,(4)按顶升套架的位置分:内套架 和外套架 内套架塔吊顶升时可以360度旋转, 标准节是片式的,需要组装,加节 速度慢。 外套架塔吊顶升过程禁止回转, 安全性相对较差,尤其是有风的时 候很危险。标准节是整体式的,加,3、塔吊的主要机构 (1)变幅机构 实现起重物品在一定幅度内变化。 (2)回转机构 实现360度回转。 (

6、3)起升机构 实现起重物品上下运动。 (4)行走机构 实现塔吊整体延轨道行走。,4、主要安全装置 力矩限制器:力矩 重量和距离的乘积,主要是防止整体结构倾翻。 重量限制器:限制最大起重量,主要是对钢结构、钢丝绳、起升机构的保护,限制最大起重量。 内外变幅限位:限制变幅小车的极限位置和速度,防止发生碰撞。 上下行程限位:限制吊钩的上下极限位置和起升下降速度,缺少上限位,容易造成冲顶,造成钢丝绳断裂。缺少下限位,造成主卷扬机构钢丝绳脱槽、乱绳,进而造成断绳,出现安全事故。 行走限位:行走机构,极限位置自动断电。 防小车断绳机构:机械保护,小车牵引钢丝绳断绳后小车失控,向前滑行,如果超出极限起重力矩

7、会造成整体倾翻。 回转限位:防止主电缆绞断,一般情况设定单方向旋转不得超过三圈。,5、塔吊的安装方式 (1)行走式 需要铺设行走轨道,下部有压重,安装高度有限,适合厂房等长条形建筑物施工。 (2)附着式 通过和建筑物的附着,保证整体稳定,安装高度高,但需要大量标准节。 (3)内爬式 安装在建筑物电梯井内,随建筑增高二增高, 适合超高层建筑物,但是拆除需要特殊的起重机械。,1、3、2施工升降机 1、施工电梯的型号 SC200/200 SC表示齿轮齿条传动方式 200/200表示双笼,每个载重2000Kg SCD200/200 D-表示对重,2、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 (1)防坠器(限速器)在下降速度

8、达到限制值时,自动制动抱死,防止发生坠落事故,法定要求每年检测标定一次,每六个月试验一次,5年淘汰。 (2)上下限位:限制箱笼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其作用时,只是限制单向动作,整机不会断电。 (3)极限限位:防止箱笼冲顶,其作用时,整体断电。 (4)载重警示:通过电子传感器,感知载重量,超过限值报警。 (5)外笼门机械、电器连锁装置:通过机械、电器联锁装置防止在设备运行状态进入防护笼内,防止发生挤压事故。 (6)箱笼门电器连锁装置:运行状态禁止打开任何箱笼上的活动门。 (7)防断绳装置:有对重的型号,防止对重卡死在轨道上。,1、3、3物料提升机,1、物料提升机的型号 WJ100/100 WL100

9、/100 W:物料提升机; J:井架式; L:龙门架式; 100:表示单笼额定载重量为1000kg。,2、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1)安全停靠装置 (2)重量限位装置 (3)断绳保护装置 (4)上部极限限位装置(高度限位器) (5)缓冲装置 (6)吊蓝安全门 (7)楼层口防护栏杆(门) (8)底层进料口防护栅 (9)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脚手架钢管加扣件搭设 (10)物料提升严禁载人上、下运行,1.4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主要内容 产权备案制度 产权人必须到公司所在的建设主管部门注册备案。 安装告

10、知制度 具有安装资质的企业,设备安装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告知,并提供相关资质资料。 检测验收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 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登记制度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五)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1、;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二、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案例,2、1 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2、2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案例及分析,1.总则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塔式起重机在安装、使用、拆卸时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1.0.3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1 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

12、安全技术规程,2 基本规定 2.0.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l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 2.0.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

13、全的安全管理制度。,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强制性条文。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2004213号),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2.0.4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

14、已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0.5 塔式起重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及塔式起重机GB/T 5031的相关规定。 2.0.6塔机启用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3专项施工方案; 4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证。 2.0.7 应对塔式起重机建立技术档案,其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

15、资料; 3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2.0.8 有下列情况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QTZ31.5以下(不包含) 2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 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制造许可证、工业备案证明、监督检验证书、重大维修保养记录、限位器保养记录等) 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第七条的规定,当塔式起重机出现本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严禁投入使用,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期限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由省级

16、及以上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物料提升机;,2.0.9 塔式起重机的选型和布置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便于安装和拆卸,并不得损害周边其它建(构)筑物。 2.0.10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拆卸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应符合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2.0.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安装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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