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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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一、主动报告原则 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

2、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 1、 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医务科)2、 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3、 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4、 特殊药品管理事

3、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 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 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 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 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 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 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 、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 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 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先保卫科/后医务科)14、

4、 非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保卫科)15、 住院病人(婴幼儿、老年人、精神异常患者)院内走失(医务科/保卫科)16、 非住院病人(婴幼儿、老年人、精神异常患者)院内走失(保卫科)17、 自杀事件(先保卫科/后医务科)18、 院内交通运输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19、 医院食物安全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0、 医院水、电、气、消防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1、 非病人院内因地滑引起跌倒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2、 职业暴露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院感科)23、 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同时上报院感个案调查表)。(院感科)24、 大型医疗设

5、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引起的不良事件(设备科)25、 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设备科)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机制1、各职能部门在本机制指导下拟定相应细则,对积极上报的不良事件奖励标准按50-200元/例为准。)(奖励的原则按照对上报的不良事件,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管理提供的实用性及价值性进行不同金额的奖励,激发员工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兴趣及能力。)2、对已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扣科室(个人)100元/例,迟报的扣科室(个人)50元/例。3、每年年底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在不良事件报告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建立健全

6、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指导科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下发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特修定完善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在医疗活动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发生的医疗及与医疗有关的安全(不良)事件、隐患和缺陷的主动报告。包括:医

7、疗不良事件、护理不良事件、院感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后勤保障安全事件。(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后勤保障安全事件定义和等级划分参照此分级划分。)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2、等级划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

8、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医院及院内各科室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五)各部门职责1、质控科职责:(1)

9、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全院所有部门的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汇总表(见附件1),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2)对职能部门较难协调及医疗环节重点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建议。(3)每个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院委会)讨论。(4)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每年一次)2、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职能部门 报告范围 职责内容和要求医务科医疗、医技类1、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初步分析,并在5

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填写(不良)事件报告汇总表后上交质控办。2、对临床科室不良事件的整改措施进行追踪抽查,确保不良事件的整改落实到位。3、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由质控办统筹安排不良事件知识的培训) (建议:多个部门都需要培训不良事件的制度及相关知识,可多个部门集中到一起,统一一次进行培训)护理部护理类药剂科药品及器械类院感科院感和职业损伤和职业暴露类输血科输血类设备科医疗设备类后勤保障中心水电气、饮食、消防、非医疗设备、环境安全等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1)每季度讨论质控办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1、,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和贡献价值评估。(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1报告流程:(1)发生或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2)发生重大或特大,各职能部门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科室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3)各职能部门接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后,应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整

12、改意见。质控办并按规定时间进网络直报。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5日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质控办经调查核实后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通过网报直报系统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2小时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及分管领导,经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后由质控办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网络直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后立即上报各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及分管院长和院长,经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后由质控办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网络直报有关信息。3、 上报形式

13、 (1)快捷上报方式:对于全员职工随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鼓励积极上报,上报方式可通过电话联系质控办人员,或qq图片及事情概述发给质控办人员,由质控办人员完善后续纸质内容,上报人积极配合。(仅限院内安全隐患事件) (2)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5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关负责部门。 (3)紧急电话报告:对于紧急事件立即电话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主任或(总值班),并随后48h内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4)网络上报:质控办接到个职能部门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后,负责按照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要求进行网络上报

14、。(七)奖惩原则:对不良事件积极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另行规定)。1、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2、每年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5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2)、 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3、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按医院质量考核方案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质控考核。4、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纠纷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理。 附: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 附件1: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汇总表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职能部门)部门: 序号科室不良事件发生时间报告时间当事人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登记号诊断不良事件类型造成的伤害处理情况需要医院协调的部门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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