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问卷调查(教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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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问卷调查 一、选择正确答案.1. 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 ) 起实施。A. 2000年1月1日 B.2000年12月1日 C.2001年1月1日 2. 普通话和规范字是 ( )。A. 国家法定语言文字 B.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C. 国家通行语言文字3.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 ( ) 。 A. 规范汉字 B. 通用汉字 C. 标准汉字4.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 ( ) 。 A. 便利 B. 条件 C.培训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各民族都有( )

2、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A. 使用 B. 发展 C. 使用和发展 6. 国家机关以 ( )为公务用语用字。 A. 汉语和汉字 B.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C. 中文 7.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 )为服务用语。 A. 普通话 B. 当地方言 C. 普通话和当地方言 8. 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 ( )。A. 简化汉字 B.印刷体汉字 C. 规范汉字 9.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 )作写拼音和注音工具。A.汉语拼音方案 B.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C.注音字母 10.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 ( )。A. 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3、B. 会说流畅的普通话 C. 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1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标准将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再划分为两个等次,其中最高水平和最低等级水平分别为( ) 。A.一级甲等和三级乙等 B.一级乙等和三级甲等 C.一级甲等和三级甲等 12. 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 )。 A. 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 B. 大力推行、重点普及、逐步提高 C.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3. 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是不低于 ( ) 。A.一级乙等 B.二级甲等 C.二级乙等 14. 国家和省级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是 ( ) 。A. 一级

4、甲等 B. 一级乙等 C. 二级甲等 15.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 ( )为语法规范。A. 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 B. 典范的白话文著作 C. 典范的现代文学著作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普通话和规范汉字B.普通话和汉字C.汉语和汉字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A.积极、稳妥、逐步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B要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 C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18汉语文出版物以及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A法律和规定 B方针和政策

5、C规范和标准19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 )为语法规范。A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 B典范的白话文著作 C典范的现代文学著作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中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A十八 B十九 C二十2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普通话和规范汉字B.普通话和汉字C.汉语和汉字22.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每年九月第( )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 A.一 B.二 C.三二、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 汉语言文字 )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

6、生为主的学校气气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2.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于 ( 2005 年 9 月14 日 )吉林省第( 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共五章三十条。3.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在公务或者公共活动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用于(公共场所的题词)和用于(招牌的手书

7、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5.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汉字的规范书写行款为:(横写由左至右,先上后下;竖写由上至下,先右后左。)6. (1)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2)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教学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三、简答题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话、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

8、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民族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而是要让少数民族在会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再学会一种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便在更大范围的交际场合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3. 关于方言的政策: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

9、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或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推广普通话是要求方言区的人在会自己的方言的基础上,再学会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便在公共交际的场合使用。 4.关于繁体字和异体字的政策:繁体字和异体字有其使用的领域和价值,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调整对象是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即: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应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6

1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原则: 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包括:(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8.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应当使用普通话的活动还包括:(1)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采访等;(2)商业、邮政、电信、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旅游、餐饮、娱乐、网络、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以及其他直接面向公众服

11、务的行业的公共服务;(3)影视产品制作及舞台艺术表演(艺术形式和剧情特殊需要除外);(4)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的讲解;(5)运动会、博览会、演唱会、庆典活动等的解说;(6)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的设计、制作。9.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形包括:(1)影视屏幕及舞台字幕用字; (2)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3)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电子屏幕、标语(牌)、会标、告示、公文、公章、公务用名片用字; (4)招牌、广告用字; (5)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名称用字; (6)在国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和说明书用字; (7)证书、奖状、奖杯、奖牌、执照、报表、标签、票据

12、、门票用字;(8)病历、处方、体检报告用字; (9)运动会、博览会、演唱会、庆典活动等场合的用字; (10)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字。1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情况包括哪些?(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11.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责:(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用语用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列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进行督导评估;(2)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对出版物国家

13、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进行编校质量考核;(3)民政、建设、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对地名、街路标志牌用字的规范化工作进行管理监督;(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监督;(5)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对本系统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监督。12.党政机关公文正文及结构层次序数的规范写法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标注: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其中,第一层次 “一”后面跟的是顿号,不是逗号;第二层 “(一)”后面不能跟标点;第三层“1.”中是下脚点(齐线实心圆点),切不可用顿号;第四层“(1)”后面不能跟标点。层次序数可以越级使用,如果公文结构层次只有两层,第一层用“一”,第二层既可用“(一)”,也可以选用 “1.”。另外,如用“第一,” “第二,”表示顺序,“第一”“第二”之后分别是逗号,切不可写成顿号。(非公文行文中,有时用字母表示顺序,字母后应该使用下角点(齐线实心圆点),如“A .”或“a .”,切不可用顿号。) 以上结构层次序数规范写法适用所有文本材料行文。13. 党政机关公文关于页码的格式。 使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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