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5600782 上传时间:2020-09-2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层干部管理制度_0(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篇一: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暂行) 1、总则 1.1 指导思想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管理职责 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 1.3.2 纪委、监察室负责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负责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工作需要的其

2、他审计。 1.4 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 1.4.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1.4.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4.3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 中层干部的基本条件 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

3、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在管理岗位或班组长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2.8年龄在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9初次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3 中层干部任免 3.1 中层干部的任用。中层干部任用分为聘任制,任命制两种。 3.1.1 聘任制干部是指经

4、理聘任的干部,包括经理助理、副总师、机关各部室、车间、下属公司等单位行政正副职。 3.1.2 聘任分为组织聘任和双向选择聘任两种。 3.1.2.1 组织聘任,是指由经理提名,人事部组织考察,征求纪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理聘任。3.1.2.2 双向选择聘任,分两种情况进行: (1)组织选择,征求个人意见,双方同意,经理聘任; (2)个人选择竞争岗位,组织对参加竞选的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优选(包括竞争、考察的等),经理聘任。 3.1.3任命制干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产生,由公司党委任命的干部,任期原则为4年,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2. 2实行干部

5、任免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提拔任用前,应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3.3 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3.4 实行新提任中层干部试用期制度。 3.4.1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其岗级按原岗级执行。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不超过半年。 3.4.2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人事部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3.4.3 试用期满,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对工作业绩一般的,提出延长试用期意见。对工作业绩较差,以及试用期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的,提出免除试用职务意见,经党委研

6、究决定后,履行有关手续。 3.5 试行生产一线中层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要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干部,有利于优化结构,优势互补,提高整体功能。对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满三年的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 3.6 中层干部的解聘(免职) 3.6.1 解聘(免职)的条件 3.6.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者; 3.6.1.2 玩忽职守,责任心差,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者; 3.6.1.3 严重违反企业制度、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6.1.4 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能力欠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担负的任务或有严重失误者; 3.6.1.5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3.6.1

7、.6 聘任期满,未得到重新聘任者; 3.6.1.7 身体欠佳,影响履行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者; 3.6.1.8 综合测评成绩连续3年倒排第1、2、3名者; 3.6.1.9 连续诫勉2次者; 3.6.1.10 本人要求辞职,组织批准者; 3.6.1.11 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或免职者; 3.6.2 凡符合3.6.1中条件之一者,属聘任制干部由经理提名,党委研究决定解聘;属任命制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免职。 3.6.3 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与中层干部岗位的竞争和组合,可参与一般管理岗位竞争或组合;也可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置。3.7 中层干部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8、无特殊需要一般不再担任实职,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可享受原待遇,但必须坚持正常工作,参加正常工作考核。 3.8 中层干部年龄,年满45周岁,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0年(含10年)以上、累计15年(含15年)以上的现任中层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被免去职务的参照上款执行。 3.9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0年(含10年)、累计15年(含15年)以上,45岁前被免职的待内部退养时,在现任岗位的基础上上浮两级岗位工资,但不得高于原担任中层干部时的最高岗位工资。 凡条件达不到3.7、3.8、3.9中条件要求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律执行岗变薪变的原则。因犯错误被撤销中层干部职务的,不享受以上待遇。 4 中层干部考察与测评 4.

9、1 考察是指对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综合测评是让不同层面的领导和员工对被测评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定性评价,并按不同权重计算分数。考察和测评结果作为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和中层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 4.2 考察。实行联合考察制度,以人事部门为主,纪委、政工、财务、工会等部门配合进行。分为平时考察、跟踪考察、个人述职和年度工作考核。 4.2.1 平时考察。是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经常性考察。篇二: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加强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态管理机

10、制,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五)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含“两权分离”)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企业中层干部职务序列,按集团公司规定设置正科级人员、副科级人员。 第五条 管理职责。公司负责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备

11、案管理中层干部的审核、批复;各企业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第六条 企业向公司任前备案的中层干部: (一)总经理(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政工师等,以下简称“副总师”。 (二)企业纪委副职,监察、审计、财务、人力资源(组织部)等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第六条所列之外的企业中层干部,由企业直接管理,任免文件抄送分公司。 第三章 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 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实践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上级

12、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 企业中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二)新提拔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中层干部任职年龄规定:企业中层干部男满55周岁(副总师不超过57周岁)、女满50周岁(副总师不超过52周岁)不再聘任中

13、层职务;因年龄原因不再聘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有关待遇按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数量和结构 第十条 企业内设机构数量,按照公司实施企业部门、岗位规范设置的意见和公司核定给各企业的机构设置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副总师”职数的设置 (一)规模以上企业或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配置为57职,总数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 (二)规模以下企业或员工人数少于1000人的企业,配置不超过职。 (三)投资经营、物流运销、区域检修等企业设置不超过2职。 (四)企业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副总师”职数,应充分阐明理由,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中层干部职数,管理部门配置不超过2职,规模以上企

14、业运行、检修、燃料等生产部门一般配置34职,生产部门分部配置不超过2职;规模以下企业运行、检修、燃料等生产部门一般配置12职。 第十三条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成熟度,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对于目前已经超职数配置的单位,要结合今后中层干部调整,逐步规范到位。 第五章 选用方式 第十四条 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聘、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以公开选拔为主。组织选聘一般要经过确定考察对象、做好考察准备、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沟通酝酿、研究决定、征求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按权限)、公示、任职谈话、宣布任职决定并办理任职手续等十个程序。公开选拔一般按照公开选拔职位、发布公告

15、、报名与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试、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任免等六个程序。 第六章 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中层干部任前备案程序 (一)企业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就任前备案管理的中层干部调整意见及人选情况,向公司进行报告。 (二)企业党委对人选讨论通过后,向公司党组报送任职备案请示(需写明任职理由与任职分工),并附拟任职人员的考察材料。 (三)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了解。 (四)公司按程序审核批复。公司接到任职备案请示后,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公司作出解释说明。 (五)企业党委根据公司批复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六条 任前备案管理的有关人员免职由企业党委负责,免职文件抄送分公司。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