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金管理期单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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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0 / 29 财务资金管理期单信财务资金管理期单信 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1 / 29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号 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1、 前言前言 1、1、 1.1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 或“受托人”) 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登记的经营信托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愿将

2、其合法所有或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 受托人愿为受益人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 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 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公司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 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 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 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2 / 29 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1.1 1.2基于本合同设立的信托计划,于“中原理财-成长【309】 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计划” ) 成立日起生效。信托计划成 立后, 由受托人将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与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在一起, 统一 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1.2 2、2、 释义释义 2、2、 2.1本合同、信托合同:指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1 2.2信托计划说明书:指中原理财-成长【30

4、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对该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 2.2 2.3认购风险申明书:指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2.3 2.4本信托:指根据信托计划说明书及本合同设立的“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 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2.4 2.5信托计划文件:指信托合同 、 信托计划说明书 、 认购风险申明书 等规定当事 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2.5 2.6认购 : 指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交付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并加入信托计 划的行为。 2.6 2.7信托本金 :

5、 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后,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交付的、经 受托人确认认购成功的认购资金。 2.7 2.8信托计划成立日 : 指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成立条件全部满足,受托人 宣告信托计划成立的日期。信托计划成立日即为信托生效日。 2.8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3 / 29 2.9信托受益权:指对信托计划享有包括获取信托利益等法定权利的权利。 2.9 2.10 信托单位 : 指信托受益权被划分为等额份额,该被划分的等额份额称为信托单位。信 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的初始价值为每份信托单位(人民币) 壹元。例如:委托人 交付认购资

6、金 100 万元,认购的信托单位为 100 万份。 2.10 2.11 信托财产 : 指信托本金以及信托本金在投资、存放银行等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所 形成的价值总和。其构成主要有:信托本金;银行存款及利息;投资收益;其他应计 入信托财产的财产(含债务或其他权利负担)。 2.11 2.12 信托资金:指资金形式的信托财产。 2.12 2.13 计划本金:指加入信托计划的信托本金的总和。 2.13 2.14 计划财产 : 指计划本金以及在投资、存放银行等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所形成的价 值总和。其构成主要有:计划本金;银行存款及利息;投资收益;其他应计入计划财 产的财产(含债务或其他权利负担)。

7、 2.14 2.15 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2.15 2.16 信托账户 : 指受托人为信托计划专门开立的银行专户, 用于计划财产的资金结算业务, 又称保管账户。 2.16 2.17 受益人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 2.17 2.18 借款人:指【河北三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8 2.19 债务 : 指因受托人以单一信托的信托资金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向受托人负 担的债务。 2.19 2.20 债务人 : 指对受托人负担约定债务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保证人(如有) 、 出质人(如有) 、抵押人(如有)等。 2.20

8、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4 / 29 2.21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对公正常营业日。 2.21 2.22 季度:如无特别说明,均代表自然季度,即【1】月至【3】月为第一季度, 【4】月至 【6】月为第二季度, 【7】月至【9】月为第三季度, 【10】月至【12】月为第四季度。 2.22 2.23 (日、月、年)起、止、内:指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日、月、年) 起、止、内”均含当日、当月、当年。 2.23 2.24 (日、月、年)前:指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日、月、年)前”均不 含当日、当月、当年。

9、 2.24 2.25 (日、月、年)后:指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日、月、年)后”均不 含当日、当月、当年。 2.25 2.26 不可抗力 : 指信托合同当事人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 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台风、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盗窃、战争、骚乱、罢工、恐怖活动或其他 类似事件、任何通讯或电脑系统的故障、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登记机构、清算机构或 其他市场发生事故、交易所停市、上市证券停牌、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律法规的修改 等政策因素等。 2.26 2.27 附表 : 指本合同后附的附表, 附表

10、构成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2.27 2.28 除上述定义外,定义还包括附表的定义(如有)以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定义。 2.28 3、 信托目的信托目的 3、 3.1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 授权受托人将 信托本金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集合起来, 以受托人的名义, 按照本合同约 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进行集合投资,为受益人谋取信托利益。 3.1 4、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5 / 29 4、 4.1本信托属于委托人

11、独立确定信托财产管理、 运用和处分方式的信托。 委托人指定受托 人将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加入信托计划,同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在一起, 按照本合同(含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4.1 4.2计划本金管理中获取的其他收益, 用于存放银行,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 款利率计算利息,所获取的收益归入计划财产。信托资金闲置期间,可投资于银行存 款类产品。 4.2 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受益人大会同意外, 受托人在维护受益人利益及保证公允性的前 提下对信托财产进行处置时,有权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 价格和处置数量等。 4.3 4.4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受托

12、人有权在信托生效后,根据有关情况采取停止投资、变更担 保措施、 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等措施,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全权独立确定和实施该等措施。 4.4 4.5受托人为将计划财产转换为货币形式, 有权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相关费用由计 划财产承担。 4.5 4.6受托人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 为原则,为受益人的利益,对信托财产的 运用进行跟踪管理,全权处理投资及风险控制相关事务。 4.6 5、 信托资金的保管信托资金的保管 5、 5.1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 信托计划的一切资金往来均需通过保管账户进行, 除非 信托计划文件规定有其他运用方式的,均应交由保管人保管。 5.1 5.2受托人

13、将计划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 不得将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 产或使计划财产成为其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5.2 6、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的规模 6、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6 / 29 6.1计划本金为【伍仟万】元整,人民币【5000】万元。 6.1 7、 信托计划的加入信托计划的加入 7、 7.1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的条件: 7.1 (1) 必须是合格投资者。 (1) (2) 认购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委托人不得超过【50】人。 (2) (3) 必须与中原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并交付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 (3) 7.2委

14、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明其已经承诺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7.2 (1) 符合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认购资格。 (1) (2) 用于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2) (3) 对计划财产投资风险有较高的认知度和承受能力。 (3) (4) 签订信托合同不会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且不会构成 对其他义务等的违反。 (4) (5) 保证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误导或疏 漏。 (5) (6) 委托人同时也是惟一的信托计划受益人。 (6) 8、 信托计划的成立信托计划的成立 8、 8.1信托计划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日起成立: 8.1 (1) 推介期内,认购信托单位

15、的认购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信托 计划自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成立; (1) (2) 推介期满,认购信托单位的认购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信托 计划自推介期满之日起成立。 (2) 8.2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缩短或延长推介期。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7 / 29 8.2 8.3认购资金自交付日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日的前日, 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银行, 投资 人、受托人均不能动用。 8.3 8.3.1如信托计划成立,则认购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收益=认购资金【3】%365自 认购资金交付资金募集账户或信托账

16、户之日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日之前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该收益直接计入计划财产,并按照信托文件进行分配。 8.3.1 8.3.2如信托计划不能成立,认购资金在推介期内的收益为活期存款利息。受托 人将在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不成立日后的【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退还认购 资金及收益。退还完毕后,受托人就信托计划文件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 任。 8.3.2 9、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的期限 9、 9.1信托计划期限为【22】 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9.1 9.2本信托的信托期限与信托计划期限相同, 信托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 本信托同时终止, 信托计划延期,本信托同时延期。 9.2 9.3除信托计划文件另有约定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信托计划终止: 9.3 (1) 信托计划期限届满。 (1) (2)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 (2) (3) 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3) (4)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4) (5) 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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