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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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管理)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论1.1项目由来上虞市地处浙江省中北部,隶属绍兴市,经济相当发达,已先后成为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省经济强市。到2004年底,全市人口78万。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化工和机电为上虞市重点培养的支柱产业。随着上虞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以化工、机电为代表的支柱产业快速发展崛起,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也逐年按正比增长。建成并投运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这对矛盾日趋凸现,如不加以及时解决,将会制约该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鉴于此问题的严重性、紧

2、迫性,为实现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同步,为建设生态上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虞市政府决定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对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进行扩建,计划扩建22.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和建设30万m3/d排海管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上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我室完成区域社会概况调查、工程分析、内河水环境现状和影响分析、大气环境现状和影响分析、声环境现状和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部分,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完成海洋环境质量

3、现状分析、排海口位置和稳定性、排海模式、污水排海影响预测等方面的内容。我室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送审。2006年6月30日由省环保局评估中心主持在杭州召开了本环评工作大纲的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中心对大纲的评估意见,我们与协作单位在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杭州湾海域水质模型计算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2006年9月8日上午由省环保局评估中心主持在杭州召开了报告书的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我们把报告书修改后上报。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4、),2000年4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4年12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6)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国发2000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8)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9)国务院令1996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0)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1)浙江省人民政府166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5、12)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3)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年4月;(14)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环保局浙环发20012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15)浙发改投资2006380号关于上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16)上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2005.10;(17)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2006年8月;(18)上虞市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05-2020)(报批稿),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上

6、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5.10;(19)上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关于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合同。1.3评价指导思想与目的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处理上虞市道墟、城区、经济开发区和精细化工园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环保工程,本工程的实施,既可以缓解经济高速发展与人口增加带来污水总量增加产生的环境污染状况,大大减少向内河和杭州湾COD的排放量,改善河道和海域环境,又能改善上虞市和精细化工园区的投资环境,促进本区经济跃上一个新台阶,因此本环评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1在研究掌握建设区域生态特征、环境质量背景及对污染物稀释扩散能力

7、的基础上,论证分析该项目废污水来源、水质水量特点及其在正常运行过程和非正常事故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规律与源强,结合对我省和绍兴同类装置运行与达标排放状况的调查监测,综合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提出实际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评价项目选址和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工程决策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本评价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原则,确保工程排放污染物符合浙江省和绍兴市、上虞市有关总量控制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报告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推进我国再生利用的政策措施,探讨污水再生利用的可行性和实施建议。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8、与评价因子的确定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经对同类项目调查及本项目工程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可确定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环境要素是地表水环境、水域生态和空气环境。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因素是处理后尾水、污泥、恶臭气体及重大事故排放等。2、评价因子的确定依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为:(1) 水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SS、DO、Cl-、CODMn、BOD5、CODCr、NH3-N、NO2-N、NO3-N、TP、石油类、LAS、挥发酚。影响评价因子:CODMn、NH3-N。(2) 环境空气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NH3、H2S。影响评价因子:NH3、H2

9、S。(3) 声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Leq(A)。影响评价因子:Leq(A)。(4) 污泥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Cu、Pb、Zn、总Cr、As、Hg、Cd等。1.5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目标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日处理22.5万m3/d的区域性工业污水处理厂,上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项目本身属环保工程,对改善上虞市水环境,支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工程建设也存在因污染物转移带来对纳污水体钱塘江及污水厂周边陆域的污染影响。本项目建设选址于杭州湾流域上虞港围海而成的狭长地带,在已建成投运的上虞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北侧预留的254亩建设用地上,纳污水域为钱塘江。本项

10、目排放口水域其水质保护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中的第四类标准,按照有关环保法规要求,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水质,混合区宽度不得超过河口宽度的1/4。厂址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厂址周围3km范围内没有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依据上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1.6评价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内河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和IV类标准,见表1-1。精细化工园区内河执行IV类标准,其余各内河水体按各自的功能区分别执行相应的标准。表1-1地

11、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pHDOBOD5CODMn总磷石油类NH3-N六价铬III类标准6-95460.20.051.00.05IV类标准6-936100.30.51.50.05挥发酚LAS氯苯苯胺硝基苯单位:除pH外,均为mg/L0.0050.20.30.10.0170.010.3(2)海域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污水排放口附近水域(上虞港区)属四类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四类标准,见表1-2。表1-2海水水质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项目pHCODMnBOD5DO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硫化物LAS第四类6.8-8.85530.500.0450.500.2

12、50.10(3)环境空气本工程运行后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等特殊污染因子,评价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见表1-3。表1-3特殊污染物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项目小时平均,mg/m3日平均,mg/m3NH30.20/H2S0.01/(4)噪声根据噪声源所处的功能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96-93)中的III类标准,见表1-4。表1-4声环境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III6555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根据2000年5月20日在杭州召开的上虞市污水处理工程协调会议纪要,上虞市污水处理工程是一

13、个区域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经集中处理后排入上虞港区海域(四类海域),处理厂一期工程废水排放暂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染料工业的二级标准,有关标准限值见表1-5。二期工程尾水的排放标准按省环保局批复执行。表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除pH、色度外,均为mg/L污染物适用范围二级标准三级标准pH一切排污单位6969色度(稀释倍数)一切排污单位80SS其他排污单位150400CODCr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等工业2001000医药、皮革、味精等3001000其他排污单位150500BOD5染料、洗毛等工业60600NH3-N染料、医药原料药等50其他排污单位25磷酸盐(

14、以P计)一切排污单位1.0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1020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2.05.0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3.05.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一切排污单位5.08.0氯苯一切排污单位0.41.0(2)废气厂界废气控制采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建标准,相关标准见表1-6。并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确定废气无组织排放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表1-6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项目标准值NH3,mg/m31.5H2S,mg/m30.06臭气浓度(无量纲)20(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7。表1-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效声级,dB(A)类别昼间夜间III655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见表1-8。表1-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挖土机、挖掘机、装卸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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