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LED灯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45339325 上传时间:2020-09-1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照明LED灯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道路照明LED灯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道路照明LED灯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道路照明LED灯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道路照明LED灯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道路照明LED灯》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照明LED灯(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 发布-实施-发布道路照明LED灯LED lamps for road lighting(送审稿)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CSK. . 目 次前言II1 围12 规性引用文件13 定义14 分类与命名15 要求26 试验方法37 试验规则4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4表1 灯的初始光效(lm/W)3表2 灯的显色性能3表3 交收试验项目的分组、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4表4 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和判别数组4前 言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

2、人: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道路照明LED灯1 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LED灯的分类与命名、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集LED器件及其控制驱动电路和灯具于一体、采用交流220V/50Hz电源供电的道路照明用LED灯(下简称“灯”)。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以及-3040围,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3、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GB 70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 7000.52005,IEC 60598-2-3:2002,IDT)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T 10682200,IEC 60081:2005

4、,NEQ)GB 17743 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7432007,CISPR 15:2005+A1:2006,IDT)GB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1,IEC 61547:1995,IDT)GB 17625.12003 低压电器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03,IEC 61000-3-2,IDT)GB/T aaaa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GB/T bbbb 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块术语和定义GB/T cccc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3 定义GB

5、/T bbbb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道路照明LED灯 LED lamp for road lighting满足道路照明要求的组合式LED照明装置,除了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发光外,还包括其他部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部件,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3.2光强分布 luminous intensity distribution灯在给定的空间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与对应空间角度的关系。空间角度通常在测量半平面上用极坐标表示;参考轴方向=0。4 分类与命名4.1 分类4.1.1 按不同配光类型的灯,在路面上形成的光形,可分为矩形光斑型LED灯(代号为Z)、圆形或椭圆形光斑型

6、LED灯(代号为Y)。4.1.2 按灯的调光类型可分为调光型LED灯(代号为T)和非调光型LED灯(代号为F)。4.1.3 按采用LED器件的功率可分为由小功率LED器件组合的LED灯(代号为X)和功率型LED器件组合的LED灯(代号为G)。 4.2 型号编写规则灯的型号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灯的代号(BDZ代表道路照明LED灯),第二部分表示灯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第三部分表示灯的色调代号,第四部分表示灯的配光类型,第五部分为补充部分,如灯的调光类型、采用的LED器件功率类型等和/或其他信息。型号示例灯的补充部分表示灯的配光类型表示灯的色调代号表示灯的额定电压/额定功率表示道路照明LED

7、灯(BDZ)如:“BDZ 220/30RR Z T”表示额定电压为220 V、额定功率为30 W、色调为日光色(RR)的矩形光斑截光型、调光型道路照明LED灯。5 要求5.1 安全要求灯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cccc、GB 7000.1和GB 7000.5的要求。 灯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5.2 外形尺寸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5.3 灯功率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得大于10 %。5.4 功率因数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功率因数实测值不得比制造商的标称值低0.05。5.5 电磁兼容6.5.1 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 17743

8、的要求。 6.5.2 灯的输入电流谐波应符合GB l7625.1的要求。6.5.3 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 18595的要求。5.6 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灯的配光性能应满足道路照明要求。推荐的光分布特性见附录灯的亮度不应过高而导致不可接受的眩光,在纵向80和90光束角方向上灯所发出的光强不得超过30 cd1000 1m和10cd1000 1m;在任何情况下,纵向90光束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值不得超过1000cd。5.7 初始光效和光通量灯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符合表1的规定值。表1 灯的初始光效(lm/W)等级颜色:RR/RM/RZ颜色:RC/RL/RB/RN/RD17570260553

9、5045灯的初始光通量可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标称,但其实测值不得低于标称值的90 %。5.8 颜色特性灯的颜色标准色品坐标应符合GB/T 10682规定的目标值要求,制造商可根据用户要求制造非标准颜色的灯,但应给出非标准颜色色品坐标的目标值。灯的一般显色指数的初始值不应比表2规定值低三个数值。表2 灯的显色性能色调代号RR/RM/RZRC/RL/RB/RN/RD显色指数75705.9 寿命灯的额定寿命不得低于30 000 h。5.10 光通维持率灯在燃点3 000 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在燃点6 000 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88 %;寿命终止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70%。5.11

10、 开关次数灯应能通过15 000次开关试验。6 试验方法6.1 试验的一般要求除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全部试验均应在环境温度为251,相对湿度最大为65 %的无对流风的环境中进行。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应该稳定在0.5 %的围之;在测量时,应降至0.2 %的围之;对于寿命试验应该稳定在2 %。电源电压的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 %。总谐波含量是基波为100 %时各次谐波分量的方均根之和。各项试验均应在额定频率下进行,灯应置于自由空间中。6.2 外形尺寸试验外形尺寸(5.2)用误差不大于0.05 mm的量具测量。6.3 基本电性能试验灯的功率(5.3)和功率因数(5.4)按GB/T 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

11、6.4 电磁兼容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5.5.1)试验按GB 17743的要求进行。灯的输入电流谐波(5.5.2) 试验按 GB l7625.1的要求进行。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5.5.3)试验按GB/T 18595的要求进行。6.5 光度性能的试验灯的光强分布和眩光(5.6)、 初始光效/光通量(5.7)、颜色特性(5.8)的试验按GB/T 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 灯的光效通过计算得出。6.6 寿命特性灯的额定平均寿命(5.9)和光通维持率(5.10)试验应按GB/T 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开关次数(5.11)试验在施加额定输入电压下,以30秒点灯、30秒关灯条件下进行15000次开关试验。

12、6.7 标志(8.1)试验灯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用目视法检查,牢固度用蘸水的湿布轻轻擦拭标志15 s后,再用蘸有有机溶剂(己烷)的布擦拭15 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辩。7 试验规则7.1 为了检验灯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制造商应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7.2 交收检验的灯应从每班生产的同一型号灯中均匀地抽取。交收试验按照GB/T 2828.1执行,其试验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按表3规定。表3 交收试验项目的分组、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序号组别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方案检查水平AQL,%1I外形尺寸5.26.2一次S-34.02标志8.16.7

13、3II灯功率5.36.3S-26.54功率因数5.45初始光效/光通量5.76.56颜色特性5.87.3 例行试验的灯应从交收试验合格的灯中均匀地抽取,一年不少于1次。每当停止生产半年以上,或当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或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都应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按GB/T 2829标准的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4规定进行。例行试验不合格,则应停止生产和验收,直至新的例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验收。表4 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和判别数组序号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RQL,%样本大小判定数组1外形尺寸5.25.22512 2,3 2标志8.16.73灯功率5.36.34功率因数5.45光效/光通量5.76.56光强分布5.66.57颜色特征5.88电磁兼容5.56.49光通维持率6.107.73010 2,3 10开关次数6.5 2,3 11平均寿命6.117.61)1)按照6.6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平均寿命,再与5.9比较,判定是否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每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a)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b) 电源电压和频率;c) 标称功率或型号及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有关光、电特性的参数;d) 制造日期(年、季或月)注: 年和月用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